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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诈,陕检在行动】防范兼职刷单电信网络诈骗

陕西检察 2022-06-1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金融聚焦 Author 宝鸡电视台

编者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污蚀网络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宣传防范,推动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持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联合第四检察部开辟专栏【反电诈,陕检在行动】,推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系列稿件,展现检察机关“惩处为要、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理念和作为,敬请关注。


“凡是让你网络刷单的都是诈骗”,在我们生活中,大家是不是经常会听到或者看到政法机关的这句宣传语?没错,只要让你从事网络刷单工作,都可能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防范杜绝电信网络诈骗,营造良好社会金融环境,我们一起关注网络刷单电信诈骗骗局。

✦ 情景再现短片 ✦

我叫小敏,是一位全职妈妈,丈夫身患残疾,在外经营一家面馆,留下我在家带孩子。无聊的时候,我喜欢上网聊天消磨时光。前不久,我正在家里上网,突然QQ好友群里弹出一条信息,点开一看,原来是一个网络刷单的链接信息。信息显示,要想挣钱可网络刷单,还能兼职。我一想家里这沉重的经济负担,闲着也闲着,不如做个兼职,多挣点钱来养家。我就根据提示,进入了另一个QQ群,这个群里又发来信息,提示我必须下载一个APP软件,才能继续兼职刷单赚钱。我没多想,按要求下载了APP,这个APP软件提示我注册会员费用199元。本来想着放弃注册,又转念一想,还是试试好。结果交了199元后,信息又提示,我必须拉其他好友注册才能赎回注册费用,我一细想,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为了赎回199元注册费用,我开始按照要求,不得已欺骗其他人下载注册,后来,我越陷越深,成了诈骗团伙一员。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高爽:许多不法分子以网络刷单为幌子,利用网络刷单的漏洞实施网络诈骗,多以垫付资金返高倍佣金为由,骗一些刷单者垫付资金,而骗子并不会返还刷单者所垫付的资金。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刷单者想要赚钱的心理,让刷单者付费学习,这些统统都是诈骗手段。所以大家一定要牢记,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如果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公安机关取证破案。我们要清楚,非法获利的交易不要去碰,不仅赚不到钱,最后还会倒贴自己的资金。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罗晓娥:我们广大群众一定要牢记六个“凡是”,凡是推销“无抵押、低利率”贷款的;凡是为网店刷信誉或刷流水,网店向刷单者返还货款并支付佣金的;凡是推荐“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网络投资平台的;凡是自称“卖家”或“客服”电话需要退款或重新支付发送不明网络链接的;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你转账汇款自证清白的;凡是向您索要个人及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的,这些都是诈骗。如果群众发现此类行为,要及时报警,避免更大的财产损失。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贺超: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经常会冒充受害人的亲朋好友、网站客服,甚至假冒公检法等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诈骗,这直接破坏了社会诚信,使社会正常交往中的各种信任大打折扣,造成人与人之间没有安全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家一定要加强警惕和防范。该案中,我们检察机关在案发后积极追赃挽损,并充分考虑了小敏家庭困难的因素,由于其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一次性无法足额退赃。检察机关办案人经过请示领导,同意小敏分两次全额退赃,既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又兼顾考虑了小敏的经济状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去年以来,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深入推进防范打击电信诈骗案件工作,进一步完善举措机制,强化办案效能,加大普法宣传,着力降低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去年至今,共受理此类审查逮捕案件90件176人,批捕120人;受理审查起诉68件153人,推动反电信诈骗工作深入开展。





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来源: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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