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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诗人余光中教授12月14日上午10点4分因脑中风并发心肺衰竭在台湾高雄医院逝世,享年90岁。
据岛内媒体中时电子报报道,高雄医院副院长黄尚志14日午间对媒体表示,因余光中家属事前已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且家人希望陪伴他最后一程,因此余教授在13日晚上由加护病房转出到普通病房,14日上午在未插管、未施行心肺复苏术、未急救的情况下,由家人陪伴在身旁,平静离世。
余光中手书《乡愁》
“……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很多人知道余光中是因为这首《乡愁四韵》,曾入选大陆语文课本。
余光中手书《乡愁》
余光中1928年出生于南京,祖籍福建永春,因母亲原籍为江苏武进,故也自称“江南人”。他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礼赞“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他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要做屈原和李白的传人”,“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对中学生来说,《寻李白》也是最熟悉不过了。一句“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被无数次地写进作文中,成为描述李白最优美的句子之一。
下面我们来重温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及其英译,以此作为对大师的缅怀吧。
珍贵视频——余光中朗诵《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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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
Nostalgia
小时侯
When I was a child,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Nostalgia seemed a small stamp: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Here am I
And there …my mother.”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Then I was a grown-up,
Nostalgia became a traveling ticket: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Here am I
And there…my bride.”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During the later years,
Nostalgia turned to be a graveyard: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Here am I
And yonder…my mother.”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And now at present,
Nostalgia looms large to be a channel: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Here am I
And yonder…my Continent!”
很多人认识余光中先生,是因为他的诗,但其实他出身外语系,也翻译过英美文学大家的作品,更发表过不少关于语言的学说。
就是他将“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译为广为流传的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
对于翻译,他自己有这样的感悟——“翻译也是一种创作,至少是一种‘有限的创作’”。
他还说过:翻译如婚姻,是一种两相妥协的艺术。如果说,原作者是神灵,则译者就是巫师,任务是把神的话传给人。
下面我们就来看下,余光中先生对中英两种语言之间关系的看法。文章略长,但认真看完一定会有启发。
余光中
01其实,研究翻译就等于研究比较语言学。以下拟就中英文之间的差异,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
比起中文来,英文不但富于抽象名词,也喜欢用抽象名词。
英文可以说「他的收入的减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中文这么说,就太西化了。
英文用抽象名词「减少」做主词,十分自然。中文的说法是以具体名词,尤其是人,做主词:「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生活方式」,或者「他收入减少,乃改变生活方式」。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一个短句) 做主词,英文则常用一个名词 (或名词词组)。
「横贯公路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是中文的说法。「横贯公路的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就是英文语法的流露了。
同理,「选购书籍,只好委托你了」是中文语法。「书籍的选购,只好委托你了」却是略带西化。
「推行国语,要靠大家努力」是自然的说法。「推行的国语,要靠大家的努力」却嫌冗赘。这种情形也可见于受词。
例如「他们杯葛这种风俗的继续」,便是一句可怕的话。无论如何,「杯葛继续」总嫌生硬。如果改成「他们反对保存这种风俗」,就自然多了。
英文好用抽象名词,其结果是软化了动词,也可以说是架空了动词。科学、社会科学与公文的用语,大举侵入了日常生活,逼得许多明确而有力动词渐渐变质,成为面无表情的词组。
下面是几个常见的例子: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在前例之中,简洁的单音节动词都变成了含有抽象名词的片词,表面上看来,显得比较堂皇而高级。
例如 press 变成了 apply pressure,动作便一分为二,一半驯化为静止的抽象名词 pressure,一半淡化为广泛而笼统的动词 apply。
巴仁 (Jacques Barzun)与屈林 (Lionel Trilling) 等学者把这类广泛的动词叫做「弱动词」(weak verb)。
他们说:「科学报告不免单调而冷淡,影响之余,现代的文体喜欢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静止的概念,用介词和通常是被动语气的弱动词连接起来。」
巴仁所谓的弱动词,相当于英国小说家奥韦尔所谓的「文字的义肢」(verbal false limb) 。
当代的中文也已呈现这种病态,喜欢把简单明了的动词分解成「万能动词+抽象名词」的片词。
目前最流行的万能动词,是「作出」和「进行」,恶势力之大,几乎要吃掉一半的正规动词。请看下面的例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四) 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试验。
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样的语法都是日渐西化的现象,因为中文原有的动词都分解成上述的繁琐词组了。
前面的四句话本来可以分别说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反应十分热烈。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详加研究。
(四) 心理学家用老鼠来做试验。(或:心理学家用老鼠试验。)
巴仁等学者感概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化动为静、化具体为抽象、化直接为迂回,到了「名词成灾」(noun-plague) 的地步。
学问分工日细,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尤其是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夹杠」,经过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闻体」(journalese) 的传播,一方面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却也造成混乱,使日常用语斑驳不堪。
英国诗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诗(耕田) (Tilth) 里批评这现象说: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 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 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
在现代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
有人称之为「伪术语」(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
另一个伪术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高」。
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词 readability。
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
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
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
此外,「某某主义」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
爱国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单纯得多。
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
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诸姐妹」、「众ㄚ鬟」。
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
1969年余光中在美国落基山国家公园
但是「众」也好,「们」也好,在中文里并非处处需要复数语尾。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武官们」。
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
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大众」、「众人」、「世 人」。
「人们」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众们」、「听众们」、「球员们」,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却嫌累赘,也欠自然。
「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是多数。
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
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更是扭捏作态。
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
中文本来可以说「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竹林七贤的同人」。
「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
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
一旦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太之一」,「我不过是您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
「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
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所以,只要说「他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
但在中文里,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所以只要说「夫妻」、「你我」、「前后」就够了。
同样地,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也任其并列,无须连接:例如「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礼乐射御书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皆是。中国人绝不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谁要这么说,一定会惹笑。同理,中文只说「思前想后」、「说古道今」。
可是近来and 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到处作怪。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例如前半句中,当做连接词的「与」、「及」都不必要。
「与」还可以说不必要,「及」简直就要不得。后半句的「更为深广更具实质」才像中文,「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简直是英文。
「及」字破坏了中文生态,因为中文没有这种用法。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
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里该说「慢而可靠」或者「缓慢而有把握」,却不可说「慢及可靠」或者「缓慢与有把握」。
「而」之为连接词,不但可表更进一步,例如「学而时习之」,还可表后退或修正,例如「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可谓兼有and与but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在 and 意识的教唆下,都装上了连接词;而所谓连接词都由「和」、「与」、「及」、「以及」包办,可是灵活而宛转的「而」、「并」、「而且」等词,几乎要绝迹了。 (※英:但也不要不当而而而!)
介词在英文里的用途远比中文里重要,简直成了英文的润滑剂。英文的不及物动词加上介词,往往变成了及物动词,例如 look after, take in皆是。
介词词组(prepositional phrase) 又可当作形容词或助词使用,例如 a friend in need, said it in earnest。所以英文简直离不了介词。
中文则不尽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两个词组不用一个介词,换了英文,非用不可。
「欢迎王教授今天来到我们的中间,在有关环境污染的各种问题上,为我们作一次学术性的演讲。」
这样不中不西的开场白,到处可以听见。其实「中间」、「有关」等介词,都是画蛇添足。
有一些圣经的中译,牧师的传道,不顾中文的生态,会说成「神在你的里面」。意思懂,却不像中文。
「有关」、「关于」之类,大概是用得最滥的介词了。「有关文革的种种,令人不能置信」;「今天我们讨论有关台湾交通的问题」;「关于他的申请,你看过了没有?」在这句子里,「有关」、「关于」完全多余。
最近我担任「全国学生文学奖」评审,有一篇投稿的题目很长,叫「关于一个河堤孩子的成长故事」。十三个字里,「关于」两字毫无作用,「一个」与「故事」也可有可无。
「关于」有几个表兄弟,最出风的是「由于」。这字眼在当代中文里,往往用得不妥:
由于秦末天下大乱,(所以) 群雄四起。
由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向窗内看了一眼。
由于他的家境贫穷,使得他只好休学。
英文在形式上重逻辑,喜欢交代事物物的因果关系。中文则不尽然。「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其中当然有因果关系,但是中文只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
换了是英文,恐怕会说「因为清风徐来,所以水波不兴」,或者「清风徐来,而不兴起水波」。
上列的第一句,其实删掉「由于」与「所以」,不但无损文意,反而可使文章干净。
第二句的「由于好奇心的驱使」并没有什么大毛病 (注四),可是有点啰嗦,更犯不着动用「驱使」一类的正式字眼。如果简化为「出于好奇,我向窗内看了一眼」或者「为了好奇,我向窗内看了一眼」,就好多了。
第三句的不通,犯者最多。「由于他的家境贫穷」这种词组,只能拿来修饰动词,却不能当做主词。这一句如果删掉「由于」,「使得」一类交代因果的冗词,写成「他家境贫穷,只好休学」,反觉眉清目秀。
英文的副词形式对中文为害尚不显著,但也已经开始了。例如这样的句子:
他苦心孤诣地想出一套好办法来。
老师苦口婆心地劝了他半天。
大家苦中作乐地竟然大唱其民歌。
「苦」字开头的三句成语,本来都是动词,套上副词语尾的「地」就降为副词了。
这么一来,文章仍然清楚,文法上却主客分明,太讲从属的关系,有点呆板。若把「地」一律删去,代以逗点,不但可以摆脱这主客的关系,语气也会灵活一些。
有时这样的西化副词词组太长,例如「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还是去赴了约」,就更应把「地」删掉,代之以逗点,使句法松松筋骨。目前最滥的副词是「成功地」。
有一次我不该为入学试出了这么一个作文题目:〈国父诞辰的感想〉,结果十个考生里至少有六个都说:「国父孙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满清。」
这副词「成功地」在此毫无意义,因为既然推而翻之,就是成功了,何待重复。同理,「成功地发明了相对论」、「成功地泳渡了直布罗陀海峡」也都是饶舌之说。天下万事,凡做到的都要加上「成功地」,岂不累人?
06白话文一用到形容词,似乎就离不开「的」,简直无「的」不成句了。在白话文里,这「的」字成了形容词除不掉的尾巴,至少会出现在这些场合:
好的,好的,我就来。是的,没问题。
快来看这壮丽的落日!
你的笔干了,先用我的笔吧。
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样,丽芒分为大湖小湖两部分。
他当然是别有用心的。你不去是对的。
喜欢用「的」或者无力拒「的」之人,也许还有更多的场合要偏劳这万能「的」字。
我说「偏劳」,因为在英文里,形容词常用的语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种,不像在中文里全由「的」来担任。
英文句子里常常连用几个形容词,但因语尾变化颇大,不会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
例如雪莱的句子: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连五个形容词,直译过来,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
一碰到形容词,就不假思索,交给「的」去组织,正是流行的白话文所以僵化的原因。
白话文所以啰嗦而软弱,虚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滥的虚字正是「的」。学会少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话文作家的第一课吧。
其实许多名作家在这方面都很随便,且举数例为证:
(一)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 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二) 最后的鸽群……也许是误认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为夜色的来袭,或是也预 感到风雨的将至,遂过早地飞回它们温暖的木舍。
(三)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 急 的叫声。
第一句的「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和「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都是单调而生硬的重迭。
用这么多「的」,真有必要吗?为什么不能说「参差而斑驳」呢?后面半句的原意本是「弯弯的杨柳投下稀疏的倩影」,却不分层次,连用三个「的」,读者很自然会分成「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
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三个「的」。就是把「灰暗的凄冷的天空」改成「灰暗而凄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来袭」和「风雨的将至」改成「夜色来袭」、「风雨将至」。
前文说过,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词,尤其是抽象名词。「夜色来袭」何等有力,「夜色的来袭」就松软下来了。
最差的该是第三句了。「白色的鸭」跟「白鸭」有什么不同呢?「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乱用「的」字,最是惑人。
此句原意应是「颜色不洁的都市河沟」(本可简化为)「都市的脏河沟」,但读者同样会念成「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
目前的形容词又有了新的花样,那便是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再举数例为证:
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为热情型的人。
太专业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难度很高的」是什么鬼话呢?原意不就是「很难的」吗?同理,「热情型的人」就是「热情的人」;「太专业性的字眼」就是「太专门的字眼」。
到抽象名词里去兜了一圈回来,门面像是堂皇了,内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词或修饰语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词之前,谓之前饰,也可以跟在名词之后,谓之后饰。
法文往往后饰,例如纪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与 Les Nourritures terrestres,形容词都跟在名词之后;若译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饰了。中文译为「田园交响乐」,也是前饰。
英文的形容词照例是前饰,例如前引雪莱的诗句,但有时也可以后饰,例如雪莱的另一诗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于形容词片或子句,则往往后饰,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英:此例极佳,请注意!)
目前的白话文,不知何故,几乎一律前饰,似乎不懂后饰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用中文来说,一般人会不假思索说成:「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的男人。」却很少人会说:「我见到一个男人,长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饰也无所谓。如果句长,前饰就太生硬了。
例如下面这句:「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的陌生男人。」就冗长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为后饰,就自然得多:「我见到一个陌生男人,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其实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饰的,例如司马迁写项羽与李广的这两句:
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
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这两句在当代白话文里,很可能变成:
项籍是一个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时才气过人的汉子。
李广是一个高个子,手臂长得好像猿臂,天性就会射箭的人。
后饰句可以一路加下去,虽长而不失自然,富于弹性。前饰句以名词压底,一长了,就显得累赘,紧张,不胜负担。所以前饰句是关闭句,后饰句是开放句。
动词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多少纠纷,都是动词惹出来的。英文时态的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毕竟单纯得多。若是西班牙文,一个动词就会变出七十八种时态。
中文的名词不分单复与阴阳,动词也不变时态,不知省了多少麻烦。(阿房宫赋) 的句子:「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就这么一个「哀」字,若用西文来说,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样来。
中文本无时态变化,所以在这方面幸而免于西化。中国文化这么精妙,中文当然不会拙于分别时间之先后。散文里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
诗里说:「已凉天气未寒时」。这里面的时态够清楚的了。苏轼的七绝:「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
里面的时序,有已逝,有将逝,更有正在发生,区别得准确而精细。
中文的动词既然不便西化,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写出「我们将要开始比赛了」之类的句子,问题并不严重。
动词西化的危机另有两端:一是单纯动词分解为「弱动词+抽象名词」的复合动词,前文已经说过。不说「一架客机失事,死了九十八人」,却说「一架客机失事,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实在是迂回作态。
另一端是采用被动词语气。凡是及物动词,莫不发于施者而及于受者。所以用及物动词叙述一件事,不出下列三种方式:
(一) 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二) 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了。
(三) 新大陆被发现了。
第一句施者做主词,乃主动语气。第二句受者做主词,乃被动语气。第三句仍是受者做主词,仍是被动,却不见施者。这三种句子在英文里都很普遍,但在中文里却以第一种最常见,第二、第三种就少得多。第三种在中文里常变成主动语气,例如「糖都吃光了」,「戏看完了」,「稿写了一半」,「钱已经用了」。
目前西化的趋势,是在原来可以用主动语气的场合改用被动语气。请看下列的例句:
(一) 我不会被你这句话吓倒。
(二) 他被怀疑偷东西。
(三) 他这意见不被人们接受。
(四) 他被升为营长。
(五) 他不被准许入学。
这些话都失之生硬,违反了中文的生态。其实,我们尽可还原为主动语气如下:
(一) 你这句话吓不倒我。
(二) 他有偷东西的嫌疑。
(三) 他这意见大家都不接受。
(四) 他升为营长。
(五) 他未获准入学。
同样,「他被选为议长」不如「他当选为议长」。「他被指出许多错误」也不如「有人指出他许多错误」。「他常被询及该案的真相」也不如「常有人问起他该案的真相」。
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
另一个是千篇一律只会用「被」字,似乎因为它发音近于英文的 by,却不解从「受难」到「遇害」,从「挨打」到「遭殃」,从「轻人指点」到「为世所重」,可用的字还有许多,不必套一个公式。
中文的西化有重有轻,有暗有明,但其范围愈益扩大,其现象愈益昭彰,颇有加速之势。
以上仅就名词、连接词、介词、副词、形容词、动词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希望读者能举一反三,知所防范。
感谢大师留下的经典,愿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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