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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场30秒就直接开枪 华裔男子遭击毙 死因重启调查

2018-02-07 温哥华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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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中文网 www.cbeiji.com讯】华裔男子余腊芳(Phuong Na Tony Du)于2014年在温哥华挥动木方后被警察开枪击毙一案,死因研讯昨日开始进行,代表死者家属一方的律师提出5项建议。

 


事故在2014年11月22日发生,51岁患上精神分裂的余腊芳于温市乃街(Knight St.)夹东41街(E. 41 St.)街头挥动一条2寸乘4寸的木方,到场警员先以豆袋枪射击,但指余仍持木方继续前进,第二名警员向余开枪,余获送院后死亡。独立调查办公室(IIO)曾审查事故,但未有建议向警员提出起诉。在有关报告中,刑事司法部门(Criminal Justice Branch)指警员使用枪械,基于他当时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


余腊芳的家属并在2016年兴讼控告温哥华市及警员。于IIO的报告中曾提及,警员在抵达现场的30秒内便向余开枪;而死者家属的代表律师质疑,警员在那时间内不足以尝试与余谈话或判断其精神状态。


枢轴法律协会(Pivot Legal Society)为死者家属代表律师,组织的韦弗(Camia Weaver)质疑处理事故的方式。她指,余当时已明显有精神病发的征兆,若当时余的状态有被注意到,处理的方法便有违应对精神病患者的最适当操守。


韦弗续指,当警方遇上情绪不稳者是不应该擎枪,警员应先使用防护盾,这在英国是非常有效的制伏人手段。


协会又建议警队应成立一个危机介入小组,选两成警员接受培训处理重度精神病患,此外接听求助电话的调度员亦需要以不同的方法去处理该类电话。

研讯料会进行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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