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惩治中山狼
01
必须惩治中山狼
@微头条呦呦鹿鸣:
12月20日,江西九江修水县爱心联合会义工路遇一名92岁老人晕倒,上前将其扶起。随后,义工被老人家属报警,警方告知其涉嫌肇事逃逸。经调取监控,查明事实系老人家属讹诈,交警责令老人家属道歉。
事后,被讹当事人大度表示不追究了,只还了清白就行。我以为,此言大谬。
自2006年彭宇案进入公众视野开始,扶起老人反被讹的情形屡见不鲜,上演了无数起东郭先生和中山狼的故事。究其原因,还是讹诈者的违法成本太低了。
一方面,讹诈者空口白牙就可以颠倒事实黑白,司法机关却常常把证明义务倒置给行善人。南京彭宇案就曾出现震古烁今的一句质问:“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去扶?”
另一方面,即使被讹诈者千方百计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后,讹诈者仅被要求赔礼道歉就可以逃脱制裁、免于责任。比如在此案中,警方和被讹诈人甚至都觉得赔礼道歉,还人清白就够了。而讹诈者真心悔过了吗?恐怕未必。而如果没有监控帮助,被讹诈者又能否成功洗脱嫌疑呢?令人堪忧。
面对中山狼们,我们绝对不能一放了之。在故事里,中山狼被骗进袋子里面乱棍打死了。而在现实中,我们必须依据法律予以严惩,打磨掉其兽性。不改掉兽性,它还是回到外面祸害人的。下一个东郭先生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而那个时候,我们还要指望有一个杖藜老人相救吗?
02
事件当事人发声@微头条shl玲玲姐姐:
大家好,我是“九江义工扶起92岁老人被讹”的当事人。本来是做好事,没想到反被误会撞人。幸好有监控,还了我们清白。家属道歉了,我们也没有在追究。
我们是九江修水县爱心联合会的义工,每周都会去看望贫困孩子。当天也就是12月20日,我们带了羽绒服等物品看望困难家庭,有两个孩子比较可怜,父亲去世了,母亲离开了家,跟随爷爷生活。我们去了后,发现孩子头上有虱子,征求家属同意后,带孩子去镇里剪头发。
在去剪头发的路上,我们看到对面方向一位老人晕倒了,晕倒这个过程就发生在眼前。我们本来就是爱心人士,一直在做好事,看到这个情景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我们把车停稳,跑到老人身边,把老人扶起走到路边。我问老人:爷爷怎么了?老人回答:感觉头顶头晕晕的,就摔倒了。
就在这时,老人的邻居、儿媳妇过来了。我们把经过讲述了一遍,老人也说自己晕倒,我们是好心扶起的人。当时家属也没说什么,我们想着家属也来了,老人也无大碍,我们便离开继续带孩子去理发。
带孩子理发完,返回的路上,我接到了公安的电话,说是老人的儿子报警,说我们开车撞到了老人后逃逸。接到这个电话,我们都不敢相信,明明做了好事,反而被讹了。我们也跟公安说了经过,并表示积极配合调查。我们没有开行车记录仪,派出所也没有调取到监控。
为了配合调查,我们跟随交警、派出所民警一起到了事发地。了解到,报警者是老人的儿子。老人自己都说了不是我们撞的,但老人的家属意思是,老人都90多岁了,脑子糊涂着呢。当时我对家属说:说话不要太过分,我们都是做好事的,等会儿调到监控不是你们想像的样子,看你们怎么面对?
好心有好报,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了一家居民安装了监控,幸好拍到了过程。这才还了我们清白。民警把监控视频给老人的家属及邻居看了,并要求家属跟我们道歉。民警都说,不要让做好事的人寒心。随后家属跟我们道了歉,我们也不追究了,只要还了清白就行!
03
@微头条郑州法律人大吴:
见义勇为的成本高,故意讹人的成本低,这不是人们心中的正义。
对于故意讹人的行为不处罚,只会助长不良风气,让好心人寒心,当再一次面对扶不扶时,人们不是不愿意扶,而是不敢扶,监控总有盲区的时候!
本案有特殊之处,老人已经明确说明了事情真相,儿子虽然不在现场,但是儿媳,邻居均在现场,在已经有理由推定家属知情的情况下。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等疾病,那么,这就不仅是恩将仇报的道德问题,而是谎报警情,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出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行政拘留。
如果报警后,以支付财物才能不追究责任相威胁,这就涉嫌敲诈勒索罪,但是报道中没有透露相关信息,根据已有的报道,本事件涉嫌谎报警情。
有人为测试消防出警速度,报假警,有人未敲诈报假警,还有情侣吵架,报复对方报假警的,这些为达个人目的,谎报警情,浪费警力资源的行为都应收受到应有的处罚,这样才能够震慑邪风歪气。
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尤其是被冤枉的好心人,决不能仅仅是一句道歉,现在各地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就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个人,做了好事还被冤枉的人更应该被鼓励,这是社会良心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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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其实我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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