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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 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 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
日前,终南法庭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原告姚某与被告孙某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使得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顺利调解。
据了解,2012年,原告姚某与被告孙某相识相恋,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至今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13年儿子小豪出生,随着孩子的出生,双方感情并没有更近一步,而裂痕越来越大,于2015年开始分居至今,孩子也一直随母亲姚某生活。
孙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于2018年5月将姚某起诉至法院,但姚某坚决不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孙某遂撤诉。
如今姚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官判决孙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马轩法官与姚某进行了详细的交谈,得知姚某现在身体不好,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遂对姚某进行劝解,为了孩子的未来,将孩子抚养权交给孙某。马轩法官立即联系孙某,但电话不通,去家中寻找也不见人影,又来到孙某所在的村组,向村委会说明来意,详细了解孙某的现状,终于通过邻居与孙某取得联系。马轩法官与孙某进行了面对面谈心,告知他孩子母亲的想法,孙某立即表示自己愿意抚养孩子,负担孩子所有的抚养费。当姚某和孙某拿到调解书时均感慨万千,三年的抚养权争夺终于得以化解。
结合此案,马轩告诉记者,子女的抚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法院的调解只是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孩子未来的成长仍需父母共同关爱和陪伴。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党柏峰 焦丹
编辑/杨晨
责编/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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