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十大幻觉:第一个幻觉——需要的幻觉(严重推荐)
人类的十大幻觉
第一个幻觉: 需要的存在
这是第一个幻觉,而且是最大的幻觉。所有其他的幻觉都建基在这个幻觉上。
你目前在人生中经验的每一件事,每个瞬间感受的每一件事,都是根据这概念,
以及有关它的思绪而来的。
然而在宇宙里,需要是不存在的。只有当一个人寻求某个特定的结果时,他才需
要某样东西,宇宙不需要什么特定结果。宇宙即结果。
需要也同样不存在神的心智里。只有当神想要某个特定结果时,神才会需要某样
东西。但神并不需要任何的特定结果,是神产生了所有的结果的。
如果神需要某样东西以产生某样结果,那么神又将由哪里去得到它?并没有任何
的东西存在於神之外。神即“一切万有”“一切会有”及“一切将有”。并没有不
是神的东西存在。
如果你用“生命”这个字来替换上面的“神”字,也许你就更能理解这概念了。
这两个字是可以互换的,所以不会改变它的意义,你只会更为了解。
一切的存在,没有不是“生命”的。如果生命需要某样东西以产生某个结果,那
么生命又将从哪儿去得到它?没有东西存在於“生命”之外。生命即“一切万有”
“一切会有”及“一切将有”。
除了那正在发生的,神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发生。
除了那正在发生的,生命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发生。
除了那正在发生的,宇宙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发生。
这就是事情的本质。这即它本是的,而不是你们所想像它是的样子。
在你的想象里,从你需要一些东西以存活经验中,你创造了需要这个概念。然而,
如果你不在乎你是活还是死,那么你又需要什么呢?
什么都不需要。
假设你不可能不活着。那么你会需要什么呢?
什么都有不要。
而现在,关于你的真相是:你不可能不存活。你无法不存活。并不是你是否会活,
而是你怎么活的问题。也就是说,你会采取什么方式?你会经验到什么?
我告诉你:你不需要任何东西来存活,你的存活是被保证的。我给了你永生,我
永不会拿走它。
听到这里,你也许会说:没错,活着是一回事,但快活却又是另一回事。你可能
认为,你需要某些东西才能快乐地活着,也就是说,你只有在某些条件下才能快
乐。但这是不对的,可是你们认为就是这样。由于信念产生了经验,而你们会以
这种方式体验人生,所以你们就想像出也有一个必须以此方式体验生命的神。然
而,这对神而言,和你们一样的,这都是不正确的。你和神唯一的差别就在神明
白这一点。
而当你也明白了这一点时,你就会像神一样。你将主宰生命,你的整个实相也将
改变。
现在这里有一个伟大的秘密,就是:快乐并不是某种状况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
是某种状况是快乐所创造出来的结果。
这是个很重要的声明,值得再重述。
快乐并不是某种状况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是某种状况是快乐所创造出来的结
果。
这个声明通用於每个存在的生命状态。
爱并不是某种状况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是某种状况是爱所创造出来的结果。
慈悲并不是某种状况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是某种状况是慈悲所造出来的结果。
丰足并不是某种状况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是某种状况是丰足所创造出来的结
果。
你可以以任何你能想象或发明的存在状态去替换上面的句子,而存在先於经验并
且产生经验仍然是对。
但是你并不是了解这一点,你便想象有某些事必须发生,你才可能快乐;而你认
识为也是有一位这样的神的。
然而,如果神是“第一因”[译注:所谓的“第一因”,不是排列中的每一,而是
除它以个没有背後之因],那有什么是神还没有先引发就发生的呢?如果神是全
能的,又有什么是神没选择要它发生,它就能发生的呢?
可能有什么事情的发生是神无法阻止的吗?如果神选择了不去阻止它,那发生本
身不也就是选择的某件事情。
当然是的。
然而,神为什么会选择让神不快乐的事发生呢?答案是你所无法接受的,那就是
没有一件事能使神不快乐。
你无法相信这一点,是因为它要你相信有一位没有需要或审判的神,而你无法想
象有这样的一位神。你无法想象有这样的神的理由是,你无法想象能有这样的一
个人。你无法相信你能那样活着——你无法想象有一位比你更伟大的神。
当你终于了解了你能那样的活着时,你也就知道所有你得知道的关于神的一切
了。
你也会知道你的第二个评定是对的。神并不比你更伟大。神怎么可能呢?因为神
即“你之为你”,你即“神之为神”。然而,你是比你以为你是的更伟大。
大师们有些正在你们的星球上。这些天师来自各种的传统、宗教和文化,然而他
们全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没有一件事能让大师们不快乐。
在你们原始文化的早期,大多数人都还没到达这种大师的地步,他们唯一的欲望
就是避免不快乐或疼痛。他们的觉知狭隘,以至於他们无法了解疼痛并不会产生
不快乐,因此他们的人生战略是围绕着后来被描写为“快乐根源”的东西建造起
来的。他们朝着会带给他们快乐的东西移近,而远离那些会剥夺他们快乐(或引
起痛苦)的东西。
故此,第一个幻觉——需要存在的概念——便诞生了。它也可以称为第一个错误。
需要是不存在的。它是个错觉。事实上,你并不需要任何东西才能快乐。快乐是
一种心态。
但这不是早期的人类所能理解的。由于他们觉得必须有某些东西才能带来快乐,
因此他们就假定了这对所有的生命而言也同样是对的。这个假定也包含了对他们
后来所理解的一个“更大力量”的生命的那个部分——那後继的世世代代都将之
概念化为一个“活的存在”的力量,被以阿拉、上帝、耶和华及神等种种不同的
名字来称呼的力量。
对早期的人类而言,想像有这么一位比他们自己更强大的力量并不难。实际上,
那还是必要的。因为他们必须对那些全然超乎他们所能控制的事之发生有个解
释。这里的错误并不是在假设有像神(“一切万有”总合的力量与总合的能量)。
这样的一个东西,而是在假设这个“全面力量”与“完整能量”是需要某些东西,
假设神在某些方而是需要依赖某事或某人,才能快乐或满足、完全或圆满。
这就像在说“圆满”是不满的,它需要某物来让它圆满。这是个矛盾——但他们
不明白这一点。许多人到今天仍然不明白这个道理。
由于创造出这么一个具依赖性的神,因此人们制作出神是有所谓议程的文化背
景:换言之,就是有些事是神想要和需要它发生的,而且一定会以它们该发生的
方式发生,因为只有这样,神才会快乐。
人类已将这文化背景转化为一个迷思,将它具体化为:尔旨承行。
你们认为我是有意旨要你们去遵行的想法,使得你们去猜测我的意旨是什么。但
这个做法很快的澄清了一件事:就是,以这点来说,你们人类并没有普遍一致的
同意。而如果并非每个人都知道或同意神的意旨是什么,那么也就并非每个人都
能承行神的意旨了。
于是,你们中最聪明的那些,就利用这理论基础去解释为什么有些人的人生似乎
比别的人要顺逐。但由此,人又不得不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如果神是神,那么神
的意旨又怎么可能无法实行?
很显然地,这第一个幻觉是有瑕疵的。这显示了“有需要”这个概念本来就错的。
但在某个很深的层面,人类知道他们不能放弃这个幻觉,不然有某个非常重要的
东西会因此而结束。
他们是对的。但他们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并没有把这幻觉视为幻觉,并以它本来
的目的去加以利用,反之,他们却以为他们必须去改正这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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