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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杀人,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虫安 人间theLivings 2016-12-30

《监狱风云》剧照

 

在李家春第一次服刑期间,整个监狱,20几个监区,没有一个监区长愿意接受这个犯人。在大形势下,犯人任何的非正常伤亡事件,都可能会导致狱警被追责。李家春的存在,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


前言

“你有没有上过新闻头条的朋友?”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

无聊的我把身边的朋友们迅速在大脑里过了一遍,发现大家都是一样平庸。就当我准备停止思考这个无聊的问题时,脑海里却突然跳出一个人来——李家春,2010年5月23号,他制造了“南京5.23闹市血案”。

其实,我和李家春算不上朋友,只是曾在牢狱里共处过一段日子。他应该就是我所认识的人里面,唯一一个上过新闻的人。





1


2010年5月23日晚,李家春在南京建邺区文体西路用一把折叠水果刀捅了四个路人。在此之前,他和这四位路人并不认识。

当晚,这四人在大排档里结束了一场聚会,他们所乘的轿车驶到了文体西路的闹市口,被李家春的那辆蓝色老款的电动车挡住了去路。双方发生了争执,继而,三个醉酒的男人,一个开车的女人,一起下车,与李家春发生殴斗。

李家春打不过他们,逃离了现场,不过很短的时间内,他再次折返,手里多出来一把尖刀——他给了这四个陌生人一人一刀,最终致使对方一死三伤。

杀人这种事,李家春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

1994年,李家春14岁,还是一名初二的学生。他们班有个叫杨俊的男生,个头虽然不高,但身体结实,打起架来像头小公牛。杨俊经常和社会不良人员有往来,久而久之就成了初二年级的“痞子头”,学生们都怕他。

杨俊嚣张跋扈,时常敲诈勒索同学,有一天,他抢走了李家春的一件新皮衣。李家春在篮球队有一帮队友,杨俊身边也常跟着三五个小跟班,于是,两拨人相约在校外见面的时候,谁都不怵谁。

打架,是杨俊唯一的特长。在这场群殴中,篮球队的人很快就吃了亏,李家春更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倒在荒草齐腰深的草丛里。眼看着队友们一个个的逃离现场,李家春感到很憋屈。

那天,他先跑回家,又红着眼睛跑到学校。当他再次站在杨俊面前的时候,手里多出了一把匕首。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杨俊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2


那年,李家春14岁。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聚众斗殴在94年属于流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服刑期间,李家春先后三次取得减刑奖励,2008年提前出狱。

而李家春的减刑裁定书上标明的“表现良好”,其实与他服刑期间的真实表现并不相符——他在监狱里也是出了名的“顽危犯”。服刑14年,他大部分时间是在高危监区里度过的(高危监区,是指专门收押和惩治违规违纪犯人的单位)。能在这个地方获得三次减刑奖励,并非易事。

李家春先是在少管所里服刑,那时的少管所名义上是半工半读,但实际上,少年犯人的劳动时间反倒比成年犯人更长。只有在上级检查、参观的时候,监狱里才会做做样子,发几本书应付一下场面。少年犯人们也能趁机休息一下。

监狱安排他们参与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并非没有考虑。管理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问题少年,比管理成年犯更令人头疼。少年犯人之间的殴斗、欺压、体罚时有发生,这也是他们私下必须经历和适应的“入监课”之一。

14岁的李家春也不例外,本身性格内向,加上又是新犯,他很快就成了少年犯们欺辱的对象。

那个年代的少管所管理没有如今的文明,入监的新犯都要“过堂”(消磨新犯个人意志,使其屈服新环境的手段)。少年犯们给“过堂”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蛋炒饭”。

新犯入监会被监房里的每个犯人“蛋炒饭”一次。新人得乖乖地脱掉裤子,趴在地上,资格老的犯人们就用饭盒或是鞋底,轮流打他的屁股,直打到发红透紫……

李家春的屁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过正常的肤色。在下一批新犯进入号子之前,他只能拥有一个令他坐卧难安的紫色屁股。

三年,李家春内心积蓄了太多的仇恨和怨苦。终于成了一名老犯,他在新犯们的屁股上,也狠“炒”出过无数份熟透了的蛋炒饭。

 

3


1998年,李家春从少管所转监,送到成年人的监狱继续服刑。

换了地方,一切又从头开始。18岁的李家春又成了被众人欺辱的对象。

成年人的监狱,也有过堂的规矩:要让新入监的犯人 “抬不起头”。“抬不起头”是指新犯必须承担号房里的卫生清洁等杂务。擦地、刷马桶、叠样被……做这些事的时候,只能低着头。

除此之外,那时候的成年监狱里,私下还会有一些成年人的“特色活动”,比如豢养“小妖”。

混得好的犯人身边都会养一个“小妖”,他们对小妖也有要求——年龄要小,长相不能太难看,得会来事儿。李家春那时候刚进去,年纪最小,个子又高,皮肤也白。号子里就有混得好的犯人要来认领他。

当小妖有很多好处,比如吃的、喝的都要比普通犯人好,干活的时候也会受到关照,更不会有犯人敢来欺负……在这些好处的引诱下,十八岁的李家春很快成了大佬的小妖。每天,他伺候大佬吃喝,帮他洗澡擦身,捶背按摩……

这样安稳的日子,直到某天夜里才被彻底打破。那天晚上,大佬摸进了李家春的被窝,这个青年才恍然明白了小妖真正的职责。

毫不犹豫,他把大佬的嘴唇踹裂了一道口子。随后,整个监舍躁动起来。李家春寡不敌众,他被犯人们扒光了衣服,受尽凌辱。

骚乱惊动了狱警。在接受调查的时候,李家春供述了自己遭遇性侵的经历。可在那个年代,普通的号房里连监控还没有普及,那些负责站夜岗的犯人,更是大佬的“自己人”。同监舍的犯人们在接受狱警的盘问时,皆是一脸无知地摇头。他们都说,自己只看见李家春踹人。

简单的“审查”之后,狱警就给李家春戴上了手铐,把他送进了高危监区。


4


高危监区集中了监狱里所有的“刺头”。他们或是抗拒劳动,或是逞凶斗狠,或是自伤自残……当然,还有一部分是像李家春这样 “不会来事儿”的新犯。

进了高危监区的犯人,都是不合格的,他们会受到更加严厉的看管和惩罚。

每天,犯人们都要面壁思过,反复背诵、朗读《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忏悔诗》,还要围着400m的操场跑10圈,从事更加繁重的生产劳动……

这样的日子,李家春是在受不了。越狱当然是不可能的——高墙电网外和岗楼里荷枪实弹的武警,捻断了他的幻想。于是,他想到了死。

李家春曾自杀过两次。第一次,他趁犯人们熟睡之际,用裤管把自己悬在了监舍钢制的晾衣杆上,但向来偷懒的夜岗,那晚却心血来潮,在过道里来回巡查。他看见监舍的水房里有一双悬在半空中,打晃的脚,于是就迅速喊醒了大家,救下了李家春。

在监狱里,自杀属于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会被严惩。于是,自杀未遂的李家春被固定在一块床板上,三天不得动弹。每天,他被喂三顿流食,屎尿屙了一裤裆。

第二次自杀,李家春学聪明了。他偷偷磨尖了一把牙刷柄,企图在大家睡觉的时候,躲在被窝里戳破自己的动脉。可是,监狱里配发的牙刷都是劣质的塑料制品,他一番折腾,牙刷柄断成了两截,鲜血淌到下铺犯人的脸上,他还是没死成。

重回高危监区,警方加大了对李家春日常行为的监督和管制。但犯人这么多,狱警根本就顾不过来。

而此时的李家春,已经找到了对抗改造的办法。当他不想完成每天绕着操场跑十圈的体罚的时候,就在操场上找一块砖头,把自己的大脚趾砸得外翻九十度。然后,他就被送到医院监区,躺了一段时间。

伤愈后,再次回到高危监区,他不想每天随队出工劳动,就把自己的左手压到床板下,一小截骨头被生折了出来……

吃惯了医院监区每天两个鸡蛋的加餐后,李家春开始嫌弃常规饮食过于寡淡。绝食的李家春最终被送到禁闭室接受强灌流食,事后,他偷偷地从墙面掰下一片锋利的瓷砖碎片,照着肚子就割开了一道长口子。

在缝针治疗的时候,医生护士对这个屡次自残的犯人态度恶劣,李家春心生怒气,当即把缝好伤口用手撕扯开,嚷嚷着,“再缝一遍!”

2000年初,省监狱系统走在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前沿,上级对在押犯人的人身安全越来越重视。李家春一系列的“耍改造”的行为,让分管的领导们很是头疼。

“李家春痛感迟钝,监狱里已经没有任何惩罚能镇住他了。”

硬的不行,只能来软的。为了让这个有着严重自虐倾向的犯人平静安稳地接受余下的改造,高危监区的领导几经讨论,终于决定:解除李家春的特控处理,下分到普通监区。

但是,整个监狱,20几个监区,没有一个监区长愿意接受这个犯人。在大形势下,犯人任何的非正常伤亡事件,都可能会导致狱警被追责。李家春的存在,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

无奈,领导最终在高危监区给他提供了一个轻松的站门岗的改造岗位,每个月他还可以拿到改造奖励8分。李家春不用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了,可以坐等减刑。

领导们也都期盼着,能提早合法地送走这尊“活菩萨”。


5


我当时所在的文教监区是一个特别小的单位,没有单独的监房。所以文教监区的犯人们只能寄住在直属监区的各个分部。我被分到了高危监区。

李家春是个狠角色,在高危监区里是人尽皆知,我搬进去不久就明白了这一点,平日里对他敬而远之,尽量保持距离。

但当我听说他那些疯狂自残的“事迹”之后,又忍不住好奇心。就好比一个人告诉我,他挨了一枪,我就忍不住想要看看他的枪疤。

李家春身上的伤疤我没胆子去看,就暗地里偷偷观察。他个子挺高,可能是因为长时间不见阳光的缘故,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脸上还有些轻微的浮肿。

他站的是高危监区的东门岗,不穿囚服,只着一个橘红色的马甲。左手手腕有些残疾,总保持着一个僵硬的弧度,这只带着弧度的左手上,总挂着一个收音机。每天,他就在走廊里来回地踱步。

除了着装上比我们随意一些,我并没有发觉李家春和大家有什么不同。但是,就在他快要刑满释放的时候,我曾目睹过一次他发怒的情景。

那天中午,犯人们都吃完了午饭。我在水房洗碗,李家春走过来,把自己的碗放在池子里,转身就走了。水龙头就那样开着,水哗哗地淌。一个骨干犯也进来洗碗,看见有个空位子,就把李家春的碗推到了一边。

李家春回来,看见自己的位子被占了,他径直冲向那个犯人,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摁进了水池里。

他发怒是没有声响的,眼睛红得像要淌血,尤其可怕。

狱警很快冲了进来。按常理,如果是普通犯人间发生这样的冲突,狱警会把闹事者带到办公室里,去接受特殊教育。但那天,监区的分管领导只是走过去拍了一下李家春的肩头:“不想回去了是吧?”

“知道了!”李家春声音粗沉,就像喉咙里憋紧了一口痰。他放开了双手,径直离开水房,那个被掐住脖子的骨干犯蹲在地上,喘了很久。 

后来我们才知道,李家春当时已经呈报了最后一次减刑申请,没几天裁定就要下达了。如果在这节骨眼上犯错,他的减刑裁定很可能会被法院撤销。

14岁进入监狱,李家春服刑已经超过14年了。光阴十几载,他在高墙铁网内历经了外人所不知的种种。

“不想回去了是吧?”监狱分管领导拍着他的肩头,轻轻问。

他放开了掐人的手,也是想放自己一条生路。


● ● ● 

后记:

2010年5月24日,我和几个同改在文教楼的阅览室里整理报纸,突然在到扬子晚报上,看到了关于“5.23”南京闹市血案的报道。这个消息在监狱里引起热论,大家一致认为李家春做出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

“对自己下手那么狠的人,对别人能不狠吗?”

“这小子肯定得判死刑!”

“出去不到两年就玩完儿!不减刑,他还能多活几年呢!” 

犯人们幸灾乐祸。 

2010年底,李家春一审被判死刑。据当地媒体报道,李家春在庭上“有条不紊”地陈述了自己“被逼”动刀的经过:“……他们一起殴打我,我跑出去十几米远,发现他们对我的电动车又是踹又是砸,我实在忍不住了,才掏出刀冲过去。”

 编辑:罗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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