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这样说“不”的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关于程序性的决议,需要以15个理事国中9张可决票通过。实质性的决议则需要9张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才能获得通过。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对决议草案投反对票该决议草案即被否决,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否决权”。
在安理会的15个理事国中,常任理事国的大使似乎生来就“高人一等”。原因很简单:他们手中握有一张“王牌”,即否决权。这张“王牌”平时握在手中倒没什么,但在安理会理事国大家“玩游戏”时,如果常任理事国的大使“一不高兴”或“一不留神”甩出这张“牌”,就会“震惊四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当然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般情况下,“王牌”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随便“出手”的。
冷战时期,美国和前苏联因意识形态和战略考虑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在许多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看法相左,在安理会内相互掣肘。正所谓:“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彼此动辄大用否决权。
冷战结束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合作意识增强,相互之间已结为“战略伙伴”,领导人之间也“称兄道弟”,彼此在动用否决权方面较为谨慎。因此,赶上一次行使否决权就如同目睹了一次“流星雨”似的。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次在联合国行使否决权是在1955年12月13日。当时,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被国民党蒋帮集团占据,蒙古在申请加入联合国时遭到我国否决。
第二次是关于接纳新会员孟加拉。1971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爆发战争。在当时印度政府的扶植下,原东巴基斯坦宣布于1972年1月成立孟加拉国。同年8月8日,孟加拉提出加入联合国的申请。鉴于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有关要求印度撤军、遣返战俘、让东巴基斯坦难民自愿返回家园的决议未得到执行,我国主张安理会推迟讨论孟加拉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付诸表决。在我国有关合理建议未获得通过的情况下,我国“毫不手软”,于同年8月25日否决了苏联和印度的提案。
后来,随着地区形势的变化,我国于1974年才“放行”孟加拉,让其加入联合国。现在,一些孟加拉外交官在谈到这一否决案时,一点都没有“埋怨”之意,还一个劲地夸奖当时我国在维护巴基斯坦的领土完整和反对外来干涉问题上“讲原则,讲义气,讲策略”,确实是“哥们儿”!
1978年,在黎巴嫩南部执勤的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
第三次是在1972年9月10日。当时安理会讨论以色列入侵黎巴嫩问题。索马里、南斯拉夫等国提出谴责以色列的决议草案,而英国等西欧国家则提出了针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我国代表团对这一修正案投了否决票,而索马里等国提出的整个决议草案由于美国的否决也未能通过。
第四次是在1997年1月10日。当时,我在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工作,“正好”经历了这场惊心动魄的斗争。
事情的起因涉及中美洲的危地马拉。这个小国连续36年处于战火之中,危地马拉政府与反政府的民族革命联盟终于在1996年12月4日了结恩怨,签订了《停火协定》。
按照这项协定,当事双方还将在同年的12月29日在危地马拉的首都危地马拉城举行《和平总协定》的签署仪式。联合国秘书长根据当事双方的要求,建议安理会同意联合国驻危地马拉核查团增加一个军事部门。这个军事部门由155名军事观察员组成,任期为3个月,任务是核查《停火协定》的实施情况,监督危地马拉双方在核查停火、部队隔离、解除武器和战斗人员复员方面的工作。
“化剑为犁”本来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是,危地马拉政府“不知好歹”,居然决定邀请当时台湾的所谓“外长”张孝严前往危地马拉城参加签字仪式。危地马拉与我国无邦交关系。自1993年起,危地马拉便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联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这无疑是“恩将仇报”。对于我国政府多年来的好言相劝,危地马拉就是“花岗岩脑袋——不开化”。
古人常劝:“多栽花,少栽刺”。危地马拉的这些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联合国大会的有关决议,同时亦极大地损坏了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伤害了我国人民的感情,破坏了我国与危地马拉在联合国内合作的基础。我国代表团为了使危地马拉当局“认清形势”,多次与危地马拉常驻联合国代表进行严正交涉。希望其“浪子回头”,否则,我国政府将“毫不客气”地使用否决权,阻拦安理会通过这项决议草案。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中国对安理会授权在危地马拉部署军事观察员有“极大困难”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国家纷纷要求约见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一些是来“探听虚实”的,另一些则希望从中“和稀泥”。
作者(陈伟雄)与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
在代表大楼内合影
当时,我们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安理会其他理事国和拉美等国家的工作,因此,联合国大楼二层一处名为“印度尼西亚厅”就成了我们从早到晚“蹲点”的地方。我当时恰好负责这个问题,必须加班加点,还需要整天围着秦大使“前后左右”地转,当他的助手。为了加紧做工作,有两天中午,我和秦大使只得靠两个“麦当劳”垫肚。
在危地马拉问题上,我国的立场清楚、明了、在理,得到了许多国家的理解。
然而,危地马拉政府最后还是决定要“鸡蛋碰石头”,于1月10日推动安理会的一些理事国将这项决议草案付诸表决。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指示我们对决议草案予以否决。
头一天晚上,我便在办公室细心地将草案拟的发言稿打清,并特意用了大号黑体字,便于秦大使临场宣读。为了增强效果,我们决定在表决后最后一个发言。我在安理会表决程序开始后,才将发言稿亲自送到会议厅3楼的中文同声传译厢。
当天晚上6时35分,安理会举行了第3730次会议。整个会议大厅座无虚席,其中许多人是跟踪这一事态的发展情况,也有一部分人纯属是来“看热闹”的。各大通讯社的摄影记者都在大会厅的隔层上方架起了照相机和摄像机,全都“聚焦”安理会内的中国席位。
会上,秦大使理直气壮第宣读了如下的发言稿:
中国代表团刚才对决议草案投了反对票。这是我们并不愿意看到的局面,这完全是危地马拉政府的错误行径造成的。
中国一贯支持危地马拉的和平进程,支持联大通过的有关决议。对于危地马拉双方达成和平协定,我们表示欢迎和感到高兴,真诚地希望危地马拉从此实现和平与稳定,但令人遗憾的是,连续4年来,危地马拉政府不顾中国再三劝告,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联合国内竭力支持分裂中国的活动。更有甚者,危地马拉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警告,执意邀请台湾当局参加危地马拉的《和平总协定》签署仪式,为其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提供场所。
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所有会员国义不容辞的责任。危地马拉政府的所作所为,践踏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违反了联大的第2758号决议,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干涉了中国的内政,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危地马拉当局不能指望一方面要求中国在安理会与其合作,另一方面又做有损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事。一个国家的和平进程不能以损害另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代价。
尽管危地马拉政府做出了损害中国利益的事情,但为了妥善解决问题,我们还是采取了建设性和向前看的态度,提出了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希望危地马拉政府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错误。这充分表明了中方的诚意。然而,危地马拉政府对此置若罔闻,坚持其错误立场,为我们支持上述决议草案设置了严重障碍。毫无疑问,危地马拉政府应对此造成的后果负完全的责任。
我愿在此重申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祖国统一大业的重大原则问题,它纯属中国内政,绝不允许任何外来干涉。在这问题上,中国政府没有妥协的余地。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秦大使的话音刚落,时钟正好指向8时35分。安理会主席用木槌一声重敲,宣布会议结束。整个会场也“哄”的一下子沸腾起来了。
1997年1月10日,中国驻联合国大使秦华孙在联合国安理会举手投否决票,否决了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
在这次会上,我按照秦大使的吩咐,靠坐在他的右后边。当秦大使举起右手行使否决权时,只听见一排照相机“咔嚓咔嚓”地响个不停。后来,我拿到一张照片后,才“有点可惜”地发现秦大使的右手恰好挡住了我的半边脸。秦大使知道这件事后,还连声对我说“对不起”,并解释说,他确实是“右撇子”!
通过这场“真枪实弹”的较量,危地马拉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也变得“老实”了。真是“不打不相识”,后来,危地马拉常驻联合国代表埃雷拉大使在联合国见到我们时,总是主动走上前来与我们打招呼,显得那么“笑容可掬”!
中国在安理会行使“五常”权利
我国第五次行使否决权是在1999年2月25日。由于马其顿政府在当年1月与台湾进行所谓“复交”,犯了与危地马拉类似的错误,我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的决议草案。当时,我已经奉调回国。据我的同事说,马其顿常驻联合国代表从这次否决案中也“开了窍”。后来,他在联合国见到我同事时,也总是主动走上前来与他们打招呼,同样也变得“笑容可掬”!
中国在安理会内说“不”,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联合国宪章》的纯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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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中国外交官在联合国》
作者 | 陈伟雄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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