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21死、15伤、1人平安生还的贵州安顺公交坠湖案,今天有了调查结果。各大媒体转发通稿时均使用“蓄意报复社会”的字样,警方通报中认定该案性质为“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
从警方通报的案件起因、经过等来看,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姐女儿的房子,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张某钢在西秀区柴油机厂工作时分到的一套40平方米自管公房,2016年列入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72542.94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随后,张某钢实施了提出与对班司机提前交接班、购买白酒装入饮料瓶加以伪装、完成交接班、通过微信向其女友流露厌世情绪、借乘客上下车时饮用白酒等一系列行为。12时12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先是降低车速,躲避来往车辆,后突然转向加速,横穿5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从而制造了这起人神共愤的惊天惨案。必须指出,张某钢为泄私愤,采取严重极端的手段恶意报复社会,造成大量无辜平民死伤和公共财产损失,其行为绝对是国法天理所不容。他在实施犯罪中丧命,但他的罪恶必将受到死伤者和家人的无情诅咒,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唾弃。贵州警方的案件通报回应了公众关切,并对此前网传“张某钢女儿高考失利自杀”的谣言进行澄清,将对谣言立案调查。这些都会获得公众的支持。但是有关张某钢对社会心存“不满”的事例背景,只交待了大致轮廓,具体内情仍显得语焉不详,譬如——1、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72542.94元,未领取。这个“未领取”,显然是张某钢对补偿标准不满,那么当地的补偿标准到底合不合规,合不合理?2、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这个“未获得”,又是什么原因造成,是他个人无端对抗上面,还是上面刁难于他,或是有其他隐情?3、另外事发前几小时他还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对于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说明他在实施犯罪前最后一刻仍对正常拆求渠道抱有希望,那么之前他曾为自己的事情找过哪些部门,找了多少次,得到了怎样的处理答复,相关部门有没有对其敷衍塞责。这些都需要予以厘清,给出完整客观的认定。张某钢恶意报复社会,其个人与相关部门到底存在怎样的利益和是非冲突,是否存在一些深层次原因或教训,都非常值得深入解析。如果模糊带过,令外界无从判断,则无益于相关方面获得警醒,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所以继警方通报后,贵州当地政府还应就此案给出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