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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雪医生终获无罪,公正系于证据

西蒙 澎湃新闻评论 2021-01-29


评论君说

     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生对患者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就不能轻易判定医疗事故罪。



作者 |西蒙


备受外界关注的“李建雪事件”终于有了最终的结果。


2012年元旦,产妇陈某某在福州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生李建雪值班期间死亡,李建雪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立案调查。此后,她被吊销了医师执业资格和开除党籍,又先后经历了1次居住地监视和4次取保候审。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12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但这个结果令她无法接受。经过上诉与再审,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1日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李建雪无罪。



从媒体报道与法院审判中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此案在一审时其实就存在较大的争议。


产妇死亡固然是一起悲剧,但是否要追究李建雪医生的罪行,关键还是看医疗事故罪的要素是否成立,而不是简单地认为“医生没治好,就等于有罪”。国家法律对医疗事故罪有明确的定性,“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才有可能被定罪。


此案在一审时至少有两个疑点令外界不解。其一,是死者的遗体并未被尸检,具体原因不详。没有尸检,那么死者的具体死因就无法得到科学上的认定,也就无法成为法律追责的依据。其二,是一审判决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却免予刑事处罚,如此操作并不寻常。


换个角度考虑,如果一审法院就能拿出二审时的科学与专业精神,事件的负面影响就不会延续至今。


按照福州中院二审时的说法,“李建雪不是死亡产妇的经管医师,不负有主动查看化验结果的义务”。这也是最终判定李建雪无罪的关键要素。


尽管此事最终真相大白,对医生李建雪而言,8年的宝贵时光就此蹉跎而过,她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无法用于救死扶伤与提高医术上,而是耗费在为自己的权利与名誉的申诉上。不能不说,这些经历对一个医生的职业生涯的打击是沉重的。


虽然此事属于个案,但它背后反映的医生的职业生存现状,十分值得关注。也正因此,此事引起了医学界内外的广泛关注。在终审结果发布前,舆论场上声援李医生的民众也不在少数。


如何正确判定医生在病患者死亡事件上的责任,是一个非常严肃且需要科学严谨态度面对的事情。其中的关键要素,就是医学上的证据。李建雪案的启示正在于: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生对患者死亡负有直接责任,那么就不能轻易判定医疗事故罪。让医疗工作者与病患家属都能在法律的公正下承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才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 编辑|程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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