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老年护理宝典!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全文刊载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其中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内容权威、详尽,堪称老年护理界圣经,全文刊载如下:


关于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8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指导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工作,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切实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供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以及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服务使用。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局栏目下载)
【注文末附件链接可阅大纲和指南全文】,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和本单位护士岗位培训计划中。参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结合实际,制订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护士队伍的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指导,医疗机构可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实践行为,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

  三、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附件(点击标题读全文):

1、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

2、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上)

       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孟莉
  联系电话:010-68791080、220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59957760、7687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老年人特别是老年患者迫切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增进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和医疗机构参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切实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服务行为,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明确了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及时间、培训内容以及考核方式和内容。主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相关工作的护士,开展老年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常见老年综合征、老年疾病、心理问题、安宁疗护等理论知识,以及常用老年护理技术、老年康复护理等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使其能够规范、专业地为老年患者提供机构和居家护理服务。


(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主要是针对老年患者常见综合征、常见疾病、心理问题、老年护理技术、康复护理以及安宁疗护、居家护理等需求,明确了评估与观察要点、护理要点、健康指导以及居家护理要点等。以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来源 |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局栏目




同一主题(戳标题读全文)

政策发布|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权威发布|国家卫健委等两部委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天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12月15日实施,从生活到心理皆有标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近期热文(戳标题读全文)★ 中国式父子,无数人泪崩!少年不懂父母恩,懂时已是中年人。★ 7个单身女人同居10年,80岁还染发、化妆,将生活过成了诗!★ 培训课件 | 预防老年人跌倒讲座我国将推行“时间银行”式养老!民政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推广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第一批空巢90后已经住进养老院,却治愈了两代人的孤独…中国制造业,欠所有老人一个道歉!看国外专业护理人员怎样看护卧床老人,绝对值得收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