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为师当为杨某柱,啊呸!

壮骢妈 Legal观察 2024-04-18

本来不想写这个的,但奈何这个狗血剧情,不吐不快。

各位看官,对不起了。

这篇刷屏的帖子不知您看了没?


杨某柱是谁?

大名鼎鼎,无人不知啊。

作为执业29年(还差几天不到)的律师,一共可查的案件19个。3件受贿、2件敲诈勒索、2件故意伤害,还有几件行政诉讼、1个民事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每个都点开看了。杨律师的辩护效果还是不错的。很多刑事案件都是二审改判,或者减了犯罪事实,或者减了罪名和量刑。

估计这也是他可以大肆宣传、广招弟子的原因吧。

杨某柱律师招弟子,无可厚非啊;收弟子拜师费,无可厚非啊;为弟子提高创收能力,无可厚非啊;弟子挣了大钱了,师傅再抽点头,也无可厚非啊。

关键是杨律师到底教给弟子什么本事?

据湖南省司法厅5月14日的一份《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显示【文末有全文】:杨某柱律师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且情节严重,我厅拟依法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当然听证后才能做出行政处罚(可能得5月底了),所以你看到的杨某柱律师现在还是合法的执业状态,还是可以收弟子的。

那我们看看杨某柱律师到底教了弟子什么本事,请扶好您的眼珠:

 

1.翻筋斗

行政处罚听证书中显示,杭州保姆纵火案中,杨某柱对杭州中院采取的做法就是,带领弟子到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门口拍照留念,并声称“……让杨某柱带着弟子团队,在杭州中院大门口集体表演翻筋斗节目”。

翻筋斗可不是个简单的体力活,倒立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至少我练keep这么长时间了,还是不能达到翻筋斗的水平的。

所以,杨某柱对弟子的身体素质要求还是蛮高的。

奇怪的是,这一条没有写在入门条件里,只要求弟子执业十年以上、年入百万、有成功案例且有无罪案例,还要诚实守信、人品至上。

而且杨某柱律师(其实个人是非常不认同其也能被称之为律师的,但在人家没被吊销之前,姑且这么叫着吧,律师小伙伴们,对不住了)特别看重诚实守信这一点,后面第九条还特别强调:弟子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师傅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逐出师门。

为啥杨某柱这么重视弟子的诚实呢?联系上下文可知,拜师费收20万,是要让弟子每年的业务收入每年增长50%的,无效要退款,如果超额了,杨师傅还要跟弟子三七开。如果弟子不诚实,明明业务收入增加了,不告诉师傅,不跟师傅分账,还要求师傅退钱怎么办?!有违师德,有辱师门,一定要逐出师门!

 

2.静坐绝食

翻筋斗考验的是体力,静坐绝食就要考验弟子辟谷的能力了。行政处罚听证书中显示,杨某柱律师在2018年2月的包头中院门口(寒冷的内蒙冬日)翻跟斗,并称法院如果不给**取保候审,就要到包头中院翻跟头、静坐三天,然后再绝食旁听,以命搏命。

绝食界的泰斗应该是印度的阿甘先生吧,有据可查的绝食记录就有18次,年龄段从44岁持续到79岁。

古书有云,《大戴礼记·易本命》说:“食肉者勇敢而悍,食谷者智慧而巧,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

现代科学研究发现,从低等生物真菌、果蝇到哺乳动物的小鼠和犬类,限制能量摄入均能起到延长生物寿命的作用。

所以,杨师傅是为徒弟着想,采用断食的方式来延年益寿。至少这个方法在小鼠、犬类身上是起作用的。

 

3.侮辱他人的母亲

如果说前两项都是体力活,以锻炼身体为主,后面这些都是要考验语言能力和face厚度。

你要能拥有随时随地侮辱他人母亲的能力,不管是在法庭上还是在法院门口,还要擅长把这种现场表演传播出去,通过网络、通过视频,哪个火用哪个。抖音不行,就快手。


但也要考虑限度问题,如果只是侮辱某个法官、法院的母亲,顶多算个不正当方式干扰办案,如果侮辱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可就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可能了。

切记限度,切记对象。

这招用不好,容易折。

 

4.善用诽谤、自诉/反诉他人

杨某柱律师这一招已经用过很多次了,至少公开可查的就有翟某自诉杨某柱(杨提起反诉)案。据判决书显示,这是一场有关谁是勾兑派谁是死磕派的门派之争。


最终法院还是认定了杨某柱有捏造事实、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属于诽谤,但情节没有达到入罪的严重程度,认为杨某柱无罪。


所以提醒杨门弟子们,毕竟您交了20万的大洋,才获得成为杨氏第三层次核心弟子的机会。翻筋斗、绝食静坐、侮辱他人母亲、诽谤、自诉等各种看家本事一定要学会,《论演员的自我修养》也可以作为参考书目,只学个皮毛是万万使不得的。

做一个专门演律师的喜剧演员,你还有很多路要走。

而且可能最后发现,别人都在逆行。


当然了,如果您觉得上面的内容并不适合您作为一名法律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职业抱负,也不要气馁,人家那是职业演员,您是执业律师,不是一个行当。

各位非法人士,您千万不要以为律师圈都是这样的,如果您身边有一个正常点的律师,请珍惜他/她,热爱他/她,赞美他/她,拥抱他/她(如果他同意的话)。

 

为师不易,亦步亦趋。


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诽谤案判决书原文。爱一探究竟的小伙伴,请带好纸巾,防止吐血。



一个连看电影都不忘思考法律问题的公众号

推荐阅读:

1.《给A的一封信——选律师时需要注意的四大问题》

2.《作为新手律师,怎么搞定你的客户? ——客户选择律师的五大标准》

3.《律师与客户交流需要注意的四个细节》

4.《揭秘律师、案源之间的大数据模型》

5.《大数据看刑事辩护专业化之路》

6.《互联网+背景下的刑事专业化:刑事辩护的标准化》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