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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山东丨鲁西南党政军干部参加冀鲁豫区党委整党

鲁西南党政军干部参加冀鲁豫区党委整党

1948年1月至5月,遵照中共冀鲁豫区委和冀鲁豫军区的安排,鲁西南地区区以上机关的党员干部、部队排以上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地到黄河北地区,参加区党委和军区领导的整党整军运动。


这次整党整军,是贯彻全国土地会议、中共中央十二月工作会议精神,以“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内容,对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一次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解决自解放战争爆发以来党内出现的组织不纯和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使党更进一步地同广大劳动人民结合在一起,保证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和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


鲁西南地区的整党运动第一批从1月初开始到3月底结束。由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张玺、副书记徐运北、秘书长万里具体负责领导。整党的全过程,分为“动员、学习、检查反省、开展批评”“学习土地改革文件,研究土改政策,学习划分阶级”“进行鉴定和组织处理”三个阶段。参加的人员,主要是地、县、区三级党、政、群的主要领导干部,另有一部分出身于贫雇农的一般干部作为特邀代表,共计1000余人。地委、专署、军分区,除留下地委宣传部长刘清训、副专员郭心斋、军分区副司令员周柱安、政治部主任夏德义4人坚持工作外,其余领导成员都去黄河北地区,参加了第一期整党整军运动。1月5日到黄河北观城地区集合。


第一阶段,于1月13日开始。首先听取区党委书记张玺的动员报告和全国土地会议、中共中央十二月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区党委副书记潘复生代表区党委作自我批评。随后,转入讨论报告,学习文件,提高对整党的认识。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由领导带头,进行个人反省检讨。在反省检讨中,多数参加人员都主动地暴露思想、作风和工作中的问题,也检举揭发少数干部贪污腐化、侵占土改斗争果实、打骂欺压群众,以及包庇地主家庭、分散财产和自首变节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转入分析、批评,划清是非界限。主要是分清阶级立场与思想认识,执行政策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界限。最后,写出个人的反省总结材料。


第二阶段,从2月14日到24日,共10天时间,学习全国土地会议文件,讨论研究土地改革的政策,学习掌握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联系检查在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阶级觉悟,明确阶级界限和政策界限,熟练地掌握划分阶级的方法。第三阶段于3月25日开始,用1周时间,进行个人鉴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3月底,第一期整党基本结束,除有的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未回原地区之外,绝大多数参加整党的人员,都陆续于4月上旬回到原单位。


第一期整党人员回到黄河南之后,参加第二期整党人员迅速集中过河。鲁西南地区参加第二期整党的共800多人,除没参加第一期的领导干部外,主要是区级以下党员干部。由于此时鲁西南地区处于对敌斗争的最紧张时刻,有一些党员干部因工作需要留下来坚持对敌斗争,参加了后来的第三期整党。由于有了第一期整党的经验,第二、三两期的时间比较短,都是一个月的时间。


这次整党运动,对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地进行了一次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教育,使参加整党学习的人员进一步明确了阶级立场,阶级分析的观点、阶级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从而树立了坚决同广大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立场。这次整党运动,对顺利完成土地改革任务、彻底解决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和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这次整党运动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偏差。在第一期整党中,普遍地出现分析批判过头,界限划分不清,以至无限上纲,进行无情斗争、无情打击的过火行为,甚至是非颠倒。全区参加第一期整党的1000多人,受处分的竟达40%多。


1948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的指示》,要求各解放区迅速纠正土地改革、整党工作中的“左”的倾向。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4月召开紧急会议,提出迅速纠正“左”倾冒险主义。据此,冀鲁豫区党委立即于4月17日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和晋冀鲁豫中央局的指示。会议决定对整党中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复议,要求各地抓紧进行,务必于8月底全部复议完毕。鲁西南地委于第一批整党结束后,即开始复议工作。对被复议的党员干部,本着充分肯定工作中的成绩,实事求是地落实问题,具体分析犯错误的环境和主客观原因,坚持澄清事实、弄清思想、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为主的原则,作出恰当的处理。确系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政治投机分子,坚决清除出党;犯有错误,本人反省认识好的,视情节轻重,或从轻处分,或不予处分;不够党员条件的,除极少数确实难以教育提高者外,基本上采取留党察看的办法,继续教育帮助;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予处分或给予较轻的处分。复议工作于8月底基本结束。


第二、三两期整党工作,由于有第一期的经验教训和中央的指示,较好较全面地贯彻执行了思想教育为主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本文摘自《中共山东编年史》第6卷)



为您推荐来源:“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党校报朗读:枣庄组工、张衡责编:李妍璐编审: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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