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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戏”与“演戏”之区别:唱实在是更难
本刊一则上海通讯,略谓李金鸿在上海大红,见器重于赵桐珊(芙蓉草),赵许其为可造之材,并谓李目下只可谓达到“演戏”的地步,尚未达到“唱戏”的地步云云。赵君为内行通人,所言“演戏”与“唱戏”当自有其含义,究竟如何未便臆测,但因此却引起我对于“演”和“唱”两词的思考。
芙蓉草(赵桐珊)与夫人合影
按一般的解释,则“演”包括“唱”,“唱”只是“演”的一部分。话剧自不必言,即以旧剧而论,苟其他条件具备,没有“唱”也不妨成为一出戏,仍然能收到戏剧整个的效果。若是没有“演”,则观众最多只能读读剧本,不能收到戏整个的效果(习惯上,“演戏”与“唱戏”用得无别,正如“上学”与“念书”用得无别一样。也又当别论)。以此言之,“演”的意义重于“唱”。假若把“演”解作“唱”、“念”、“做”、“打”四项中“唱”以外的三部分,则又是“演”难于“唱”。通常一个人乍学戏,总是先学会了唱,然后再会其余的。这正是因为“唱”有尺寸可凭,比较着易于入手之故。至于“做”直有“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之感了。
以上只是极浅近的说法,试进一步,将“唱戏”解作“用唱工把剧情充分地表现出来”的话,那么,“唱实在是更难,难得很”。上述“唱戏”之意义,不但非随便一个演员所能做到,便是已经成大名的演员,也很难以都做到好处,乃至有的人于此不甚注意。
其缘故是要想做好,必须具备许多条件,略言之:
其一,剧本情节好,有强烈动人的剧情。例如《探母》、《杀家》等剧,容易讨好即在于此。
其二,唱词选择得好,“意义”与“声音”都“适合”于剧情。例如:《探母见娘》“千拜”二字,能使四郎一腔热情由双唇间磅礴而出,《杀家》“年迈苍苍”四字能描绘出一个暮年烈士叹息等等都是选字选得好。
谭鑫培之《四郎探母》
其三,腔调安排得好,“适合”于用那个“词”,表那个“词”,表那个“情”。例如:上述“拜”字必须翻高、着重,否则失去效力。“苍苍”必须平出,二字中间只能垫字不能夹腔,否则点金成铁(词与腔关系至密,二者必须“和谐”)。
其四,演员的本钱好,有充分发挥之能力。所谓本钱好,也不见得对于各路戏全都相宜,例如谭宜于衰派戏,汪宜于王帽戏之类。
其五,演员的本钱“运用”得好。唱者不卖气力,固使听者失望;而卖得不得其方,也是徒然的努力。昔听某伶唱《朱砂痣》,“暗地里”三字运用丹田气力唱得剑拔弩张,虽也相当好听,但未恰剧情,所以未能感人。又有一次,听他唱《浣纱记》“未曾开言泪难忍”一句,唱出以后彩声绝不相同,当时他实在是“感动”了听者。仿佛是他把伍子胥无处发泄的悲愤,用这几个字团成了一颗炸弹,在听众心里爆炸开来,是那样的“沉重”而又那样的“响亮”。当时不但觉得台上的是伍子胥(不是演员了),并且觉得自己是伍子胥(不是听者了)了。但,这幸运也只有一次,前后听他《浣纱记》至少十余次,往往毫无印象而过,遑论余子。可见唱者即使肯卖,本钱也在家,而临时“运用”的结果,自己却未必就有把握。
其六,演员有相当的修养。例如能够了解剧情及其故事的背景,以及懂得文字声韵之类。昔某伶演《空城计》,唱至“武乡侯”“武”字时,伸出五个手指,观众大笑。此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孟小冬之《空城计》
其七,听众的欣赏,不肯忽略这一方面,对于演员的“电波”能够尽量地“感受”。听众若是忽略了这一方面,结果必使苦心孤诣的好演员感到寂寞之苦,因而退步。
这七条中,有三条要求于编剧者,一条要求于听众,要求于演员的只有三条。所以说要做到好处是很难,且不能完全诿责于演员也。有一篇题作《虫声》的小品文云:“一到夜半,照例就醒,醒了不觉就悄然。窗外有虫叫着,低低地颤动地叫着。仔细一听,就是每夜叫的那个虫。——我不知于什么时候哭了,低低地颤动地哭了。忽而知道,这哭的不是我,仍是那个虫。”寥寥数语,曲尽声音感人之至理,真乃绝纱好词!
善哉!善哉!演戏者善体斯旨!听戏者善体斯旨!
(《立言画刊》1943年第2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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