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 | 最高50w房补+20w津贴 | 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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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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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计划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03名。其中,省属驻市高校128名,市直事业单位94名,企业28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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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及《2020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3)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3.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下同),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岗位目录另有要求的,以岗位目录为准);驻市高校、企业引进的人才,年龄以岗位目录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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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省驻市高校、市直医院及国药东风总医院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他市直事业单位及驻市企业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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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及要求
驻市高校、市直医院及国药东风总医院人才引进由各单位自主开展。驻市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其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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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待遇
引进的人才除可享受岗位目录所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同时按《“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要求,享受各类扶持政策。
1.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层次类别给予每年5万元至20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可享受5万元至50万元的购房补贴。
2.驻市企业引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5万元的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8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补贴3年。
3.驻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工作满2年后,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4.创办领办企业,属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考核认定可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创业综合资助。与市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可按照省级500万元、国家级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对新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给予10万至30万元补贴。
5.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政策支持项目,并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可享受子女入学、户籍迁入、医疗保健、职称评聘、家属随调等配套服务,并可叠加享受工作单位的配套政策。
6.对引进的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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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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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岗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