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 | 武汉体育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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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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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16人)
一、学校简介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2018年入选湖北省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于2010年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涵盖教育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医学等8个学科门类。
二、招聘计划
武汉体育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三)专业要求
1.博士研究生本、硕、博三个专业至少有2个专业与应聘岗位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2.硕士研究生本、硕两个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不超过35周岁);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
博士研究生的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体育学院招聘网站(http://zp.whsu.edu.cn/)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者须在武汉体育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⑤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应聘人员排名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武汉体育学院网站(https://www.whsu.edu.cn/)、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hs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93065(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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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体育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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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14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4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9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二)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注:应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流水等); (7)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字样及“岗位序号”(如: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岗位1),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考核 面试前,如果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少于3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如果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30人,则在面试前组织笔试,面试入闱比例为1:6,当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核内容为教师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时长为90分钟(闭卷)。笔试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1.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考察综合素质考察由应聘人员抽选测试内容,并回答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提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三)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环节中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到学院指定的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院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及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院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院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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