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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記者真暴徒 收風報料毀證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0-09-04



暴亂活動期間,不少身穿反光黃間背心的「記者」圍着警方拍攝(大公報)

較為熟悉法律本是專業記者的基本素質,在監督執法時更應守法。在過去兩個多月暴亂衝突的採訪中,部分前線記者的表現頗受爭議,前晚(9月3日)警方在九龍灣截查九巴並拘捕逾30名涉刑毀黑衣人,與黑衣人同乘巴士的多名記者拒不下車,香港記者協會又發聲明,譴責警方過去7天多次阻撓記者於公共交通工具採訪。警方昨反駁指,當時巴士屬於罪案現場,除警員外和當事人外,其他人禁止進入,這是基於保護證據、疑犯私隱等問題,所以設立封鎖線及要求記者離開。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絕非阻撓記者採訪,也維護新聞自由及尊重記者採訪權利。根據警隊條例,對任何交通工具上有合理懷疑有人已經、即將或意圖犯罪或發現有可疑時,警方有權截停調查。前晚被截停的巴士已被視為罪案現場,要保護現場證據及保護被捕人的私隱,不適合採訪,過往警方也會在罪案現場設立封鎖線,禁止警員以外人等進入,以免影響搜證工作。
 

前晚警方在九龍灣截查九巴並拘捕逾30名涉刑毀黑衣人(香港文匯報)

前晚現場警員不斷向記者表示「唔該,請記者離開……」而記者最後並無拒絕。

謝振中又指,近期留意到不時涉及示威事件現場有傳媒直播,警方需要考慮到被捕者會否透過直播向其他在逃者傳遞信息,任何人阻礙警方執行職務會干犯相關法例,對警方調查構成影響。
 
對於有示威者被捕時大聲讀出自己個人資料;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雖然法例上被捕者即場大聲讀出自己個人資料不算違法,但提醒被捕者公開自己名字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的片段,他日有可能成為警方的證據。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出有人假扮記者,警方在不同案件中檢獲多張假記者證(大公報)

假記者真暴徒  圍警掩護同黨遁

連月的暴力衝擊現場中,假記者頻頻出現!身穿反光衣、有「記者證」不一定就是記者,警方已不止一次檢獲假記者證,近月更屢見暴亂分子、「港獨」分子假扮記者,而激進「黃媒」「黑記」不但不持平報道,更故意妨礙警方執法,偏袒掩護暴徒逃脫的場面。前晚防暴警在太子制服被捕者時,更遭到暴徒和「記者」同時包圍襲擊。警方指經常有多人身穿記者反光衣穿插其中,警員難以區分真假記者。
 
《大公報》早於6月已揭發,「港獨」分子鄭偉成假扮記者在示威現場拍攝警方大頭照。而多次的示威衝突中,《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的鏡頭往往只對着警員的執法情況,被批評對暴徒的破壞視而不見,當有暴徒被捕時,有網媒記者刻意詢問名字。
 
「港獨」分子劉康曾穿上記者反光衣出現在暴亂現場(大公報)

「國難五金」檢12張假記者  證骨幹李政熙歸邊黃毓民
 
警方日前在西環搗破暴徒物資店「國難五金」時,就檢獲12張假記者證,進一步力證「假記者」的存在。「國難五金」負責人李政熙昨聲稱正籌備一個網絡媒體,有關記者證是「樣本」云云。前日例行記者會上展示多張「柒傳媒」假記者證,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坦言,不少警員反映在執法現場多人穿反光衣,難以分辨記者及示威者,呼籲記者不要站在警員與示威者中間,更質疑有人假冒記者,阻礙警方行動,為暴力示威者作掩飾。
 
「國難五金」負責人李政熙被記者追問時,處處狡辯(大公報)

「國難五金」骨幹成員李政熙及黎浩文均是前熱血公民成員,性格「躁底」的李政熙多次惹官非,曾因襲警被判監七周,黎浩文「黎占」則曾任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司機和助手。兩人於2014至15年活躍違法「佔中」及「光復」行動,積極投入2016年立法會選舉為「熱普城」陣營助選。

現年33歲的李政熙家住上水,任職技工,育有兩名年幼子女,但性格急躁曾多次惹上官非,2016年1月在上水天平商場酒樓因政見不同毆打茶客,後來脫罪,同年在秀茂坪選舉活動中踢傷一名網台女記者,被罰款2000元,以及在立法會選舉論壇外襲擊兩名警務人員,最終被判監七星期。
 
「國難五金」物資倉(大公報)

不過,選舉後李政熙疑因利益問題與熱血公民鬧翻,歸邊黃毓民陣營,「熱普城」陣營其後亦決裂,李政熙及黎浩文支持黃毓民一方,在網上揭露熱血公民黃洋達夫妻的瘡疤,成為一時網上熱話,後來李政熙鮮見出現於街頭示威,但仍不時網上發表激進仇警、反政府及「港獨」言論。
 
警方上周六(31日)下午突擊搜查西營盤第三街「國難五金」,搜獲四把斧頭、大量通渠水、兩袋共200個棒球、一台發射棒球的強力吹風機、噴壺和12張假記者證,當場拘捕八人,被控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全部人正保釋候查。大公報記者現場觀察,舖內存有大批頭盔、防毒面罩、防毒面罩濾芯、強光電筒、口罩及眼罩等,均以低價出售。
 
市民識破假記者四大「功能」

警方前日例行記者會上展示多張「柒傳媒」假記者證(香港文匯報)

假記者其實是真暴徒!亂港暴徒在現場假扮記者,卑劣手段被揭發後,有市民進一步識破他們扮記者的四大「功能」。

  1. 在最前線幫金主觀察暴徒行為,方便支付酬金;

  2. 追問被捕暴徒姓名等個人資料,以便通風報信、叫同夥去其家中毀滅證據;

  3. 接近警察進行拍攝,再通知其他暴徒、方便其部署行動;

  4. 利用「記者」身份,阻撓警察執法。

 
市民促政府統一發證打「假記」
 
亂港暴徒陰招盡出、記協等亂港組織百般包庇,有市民自發組成「反對黑記假記關注組」聲討惡行,昨日到政府總部請願,關注組要求政府統一發放記者證、加強認證。
 

9月3日九龍灣,警員在巴士上帶走幾名青少年嫌犯(香港文匯報)

關注組指本港連場示威活動中,經常有人偽裝記者,阻礙警方執法,令暴力衝擊亂上加亂,警方更在行動中繳獲一批假記者證;但目前香港的記者證,以新聞行業組織或機構自行簽發為主,沒有統一形式與法定管理機構,加上網媒大行其道,讓警方難以辨真偽。
 
關注組亦要求記協作為可發放記者證的組織之一,必須嚴格審核有關申請,提高門檻,以免有不法分子藉記者名義為非作歹。
 
近期有「黃媒」記者在政府及警方記者會上橫行霸道,提問質素令人汗顏,亦常常壟斷提問,搞亂記者會現場秩序,「有佢講無你講」,令官員或警方無法完整回應,剝奪公眾知情權,其他記者的提問機會也大大減低。

(來源:大公報、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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