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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篇】愿大家都能买到不糟心的保险

大隐 炳瑞保险律师 2022-08-05

这一篇是大隐老师系列文章的最终篇啦,系列文章的传送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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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赔大咖告诉你,人身保险有哪些雷

2.资深理赔分享--人身保险避雷指南(二)

3.哪些保险不值得买?

4.哪些保险不值得买(之二)

5.哪些保险不值得买(之三)--理财型保险分析

6.哪些保险不值得买(之四)--占用太多可支配收入的年金保险

7.那些保险代理人不会告诉你的事

8.做自己的财务规划师吧!

9.理赔,是件麻烦事儿

10.【完结篇】愿大家都能买到不糟心的保险

这篇是这系列的完结篇啦(兴奋地搓搓手)。

前面说了很多,最后还是说回到购买人身保险。从我这么多的经验和所见所闻看,有备无患是保险存在的常态,也就是说,你持有一份保单但没觉得它有什么用,实属正常状态。而为了自己受到误导买了保险,或者是购买失误后悔不及,属于异常状态,一律可以用“糟心”来概括。还是给大家来几条干货,让大家防患于未然:

重点一

>以家庭为单位,收入高者应优先成为被保险人;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相比,成年人应优先成为被保险人;

>青壮年人和老年人相比,青壮年人应优先成为被保险人,尤其是承担家庭义务者。


重点二

在各类保险当中,优先选择能够覆盖家庭最无法经受的重大风险的保险。投资型保险和保障型保险相比,优先选择保障型险种。在保费与年龄有关和保费与年龄无关的险种之间,优先选择前者。


什么叫“家庭无法经受的重大风险”呢?

我来说明一下,其实人面临的风险没有什么新意,逃不开生老病死四个字。生也是一种风险啊,长寿风险,所以风险真是无处不在的。家庭是以人的个体为单位,情况稍微复杂一些。举个极端点的例子,如果一家人四口人只有父亲一个人工作,母亲是全职太太,两个孩子还小,又是个工薪家庭。那么家庭经济风险就与父亲的状态密切相关,如果他生病或者死亡,对家庭经济就是重大风险,为了对抗疾病风险就要配置重大疾病、百万医疗、住院费用等人身保险,为了对抗死亡风险需要配置定期寿险或者终身寿险。

什么叫“保费与年龄有关”呢?

还是举例说明,人身保险的保费费率只有年龄越大越贵和始终均衡两种,前者较多,后者比较少,后者典型的例子是意外伤害保险。人的年龄只能是越来越大,保费也就越来越贵,所以,也就早买早划算。可能有人会提出,也许保险也会降价,但不要忘了商业人身保险对已存在的身体问题是不提供保障的。如果降价没等到,结果身体状态不好成了需要加费的次标准体甚至拒保体,那就太尴尬了啊。


重点三

人身保险不是所有人的生活必需品。


我个人认为,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其实都不是太需要人身保险。保费的预算一般会占到收入的一部分,至少我是从来没见过一个把所有闲钱都买成保险的人。低收入者预算有限,买不到像样的保障,不如拿这个钱加强营养、锻炼身体、作为储蓄,把风险自留、妥善管理,等经济条件提高了再增配人身保险,这是我个人非常诚恳的建议。高收入者我就不讨论了,各类金融机构有大批专业人员争先恐后给他们服务。

此外,人身保险的商业性质决定了总有责任免除,不可能实现对每一种风险都覆盖得滴水不漏、无懈可击,所以,人身保险的配置适量即可。


      还有一些零碎的小技巧


    1.按个人偏好买保险。

    比如我自己,我的偏好是买在生存时可以使用的人身保险,对于我来说,必买清单的前几名是重大疾病保险、百万医疗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被迫买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但有人与我正相反,偏好高杠杆率产品,比如: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对于他们来说,自己能不能用上无所谓,最重要的是给家庭提供保障。两种倾向无所谓正确错误,但最好保证购买偏好和购买产品相符。

 2.成年人购买人身保险,最好以自己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的保单,最好指定受益人。

一张人身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能各不相同,小到办个变更手续大到离婚分割都很麻烦,不如从头就理顺了,还能保证投保人准时交费避免保单失效,多好。至于能够指定受益人的保单,通常含有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责任,既然都有买这类产品的觉悟了,就顺便再想想这钱要给谁,与其最终通过法定继承由法律决定,不如提前按自己意愿设定。

 3.选择合意的保险公司,合意的保险产品和合意的代理人都很重要。

保险公司也不是大就是好的,大公司也可能产品差、服务差,小公司也可能性价比不高,还是要看看银保监会等官方渠道的数据,或者听听已购买者的评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各类消费偏好百花齐放,有些人喜欢买规模大的公司的产品,有些人喜欢买性价比高的产品,有些人就觉得定价贵就是高端,我只能说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只要购买之前弄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大家按自己喜好各自购买就好。

在保险产品方面前面说的不少了,这里想补充说明一个重点。

  4. 一个重点:挑选保险产品的时候请直接看条款。

宣传册也好,代理人说明也好,都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条款才是。现在可以看到条款的途径很多,有的公司微信公众号和APP里就可以看,大部分公司的条款也已经做了改进,并没有大家传言得那样像天书一样晦涩难懂。

代理人主要看个人品质和专业能力两方面,亲友转介绍通常是个还算可靠的途径,给对方授权和证件复印件的时候,还是要本着“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态度,预先做好一定措施(比如在复印件上标注用途)。

感谢炳瑞险法工作室的约稿,感谢读者的支持,“人身保险扫盲避雷指南”到此完结,谢谢~~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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