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疫情也许来自某种“合法”野味,根本解决之道在这……
划重点:加强监管、联合排查、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其实并没什么卵用!病毒一定来自非法野味么?不一定!搞不好源头还真是什么“合法合规”的野味呢!不吃野味,严惩非法猎捕、运输、收购、出售、利用、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放弃所有野生动物的商业化繁育、利用,才是根本之道。
昨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林草、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通告原文: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看完这个《通知》内容,我更担心了。
野生动物交易不仅不会禁绝,反而可能会越来越“合法化”、“公开化”、“普遍化”。这个苗头其实已经出现。而加强监管,打击非法。这句话几乎每年都会说上几遍。
比如我们在安徽、浙江发现的农贸市场公开售卖野味问题。所有商贩全都手持《工商营业执照》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表面看来全都合法 。
年度限额又如何有效监管?
可以肯定,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的野味商贩也一定都有这两个合法证件,甚至证件更齐全,所以才能长期大卖特卖。无数次例行检查、联合检查,都无法撼动他们。
对于市场监管和林业部门来说,这些野味商贩全都是“合法”的存在。他们会有例行检查,会有证件年审,但却从未发现问题。
1 野味商贩持证却又超范围经营问题很普遍。比如证件允许他经营环颈雉、华南兔、野猪、黄麂。但其实,他们的经营范围却远远超出。每个商贩在市场附近都有自己的冷库,冷库里有多少?有什么?谁都管不了。商贩只要保证每次例行检查时他们只拿出环颈雉、华南兔、野猪、黄麂就可以。
2 持证野味商贩普遍非法收购、出售来源不明(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有证在手,肆无忌惮。随便拎出一只野生动物商贩几乎都说不出其合法来源。几乎所有野猪、黄麂、野兔都是被猎夹夹断腿的。说明了什么?
而市场监管和林业部门的例行检查更是流于形式。对他们来说,只要商贩有《营业执照》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他们不会多管多问。很明显的违法,很明显的收购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为什么一直无人追、无人管、无人执法?
3 所有在售野生动物都无检验检疫证明。市场里的东西是要卖给人吃的,但这所有野味,全都没有检疫检疫证明。谁问过?谁管过?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说,要“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
我看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以后所有市场内出售的野生动物,都可能给附上检验检疫证明,完完全全“合法化”。市场售卖的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禽类、兽类、两栖爬行类等等……我们的检验检疫能力真的已经强大到能排查出所有野生动物的潜在健康威胁?检验检疫不过一证而已,和《工商营业执照》、《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一样,证件核发和监管、检查不会出问题?不会有猫腻?谁能保证?
举个例子,《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审核发证机关是林业部门,平时的例行检查、年审也是林业部门,一旦出问题执法处罚还是林业部门。而林业部门、野保站工作人员可能连最常见的野生动物都不认识,他们能管好?能管证?
那么,如果野味商贩售卖的都是有合法来源,上家有合法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野生动物,还有进出货证明、有检验检疫证明,就真的万事大吉了?绝不是!
1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核发、例行检查、包括执法查处全都是林业部门。还都是那些很不专业的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2 目前的技术条件无法鉴定出一只野生动物到底是野生的还是人工养殖的!这就引出一个大麻烦。只要养殖场手里有某种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许可证》,他就可以大肆非法猎捕或直接收购别人从野外捕捉的野生动物。一旦进入养殖场里,马上就成为“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根本没法管!而这个问题,也正在普遍发生。
比如许多雁鸭类养殖场里的斑头雁、灰雁、赤麻鸭其实都来自野外捕捉。最大的来源是春季收购从野外非法捡拾的鸟卵,用机器孵化。青海德令哈有两个养殖场,每年五六月份大肆收购野生斑头雁卵,用机器孵化后再把小斑头雁苗卖到内地养殖场牟利。这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
偷来的蛋
没有“妈妈”的小斑头雁
青海这两家养殖场,以及从他们手中进货的养殖场,全都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表面看,全部合法。
而苍鹭、白鹭、黑水鸡、骨顶鸡等鸟类的养殖情况也类似,要么直接捕捉,要么从野外偷蛋。再用合法证件洗白。
安徽的许多雁鸭类养殖场,只要去附近打听,周边村民都知道根本不是养的,全是养殖场非法捕捉或收购来的。
蛇的养殖也是类似的情况。持合法养殖证者非法猎捕、收购野生蛇非常普遍,或收购蛇蛋和已经交配完待产蛋的母蛇。相关案例:广东廉江丨七旬老人跪求“生路”,小山村的野生动物大窝点!
请相关部门去查查,让养殖场拿出所有野生动物在人工圈养环境下(养殖场里)筑巢、交配、产卵(仔)的完整视频!一年配了多少对,产了多少卵(仔),再看看养殖场的规模和出货量。仔细数数靠养殖场自己繁殖的能有多少?!
或者最简单的,像志愿者一样去养殖场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附近蹲守,暗访。看能不能抓到其非法收购的过程,看看周边百姓怎么说。遗憾的是,这个相关部门,还是发证机关自己!
如今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都被发放了《驯养繁殖许可证》,这其中有几个是养殖技术完全成熟,能保证不从野外获取种源的?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繁殖,满足市场需求的野生动物种类又有多少?看看娃娃鱼、梅花鹿、东北虎、丹顶鹤,商业化繁育利用后,野外种群还有多少?
3 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说到底更应是个保育、科研项目,决不能轻易放开。在野外生存繁衍进化了万年之久的野生动物,不是说养就能养的。真要搞,也只能小范围由专业人员去搞,还要以保护和壮大野外种群为目的。从野外到圈养环境,怎样适应?怎样保证不生病不死亡?怎样保证能一代代繁殖?怎样保证不以保护之名霍霍野外种群?这都是要烧钱的科研项目,保育项目。但如今,有多少人都靠这个发家致富了?
完全背离了保护初衷的野生动物商业化繁育、利用,该反省了,该丢掉了!
经历此次疫情,我们更应明白:生态安全就是国家安全、国家未来,也是公共安全、人民的未来。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还要继续冒险么?若继续放任大量”合法“野味的存在,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
当务之急,不应再由市场监管部门、国家林草局去排查,打击。建议公安部牵头,全面排查国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把所有打着合法养殖、利用旗号,背地里却大肆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人,查个底朝天!别忘了,有些部门,早该被追责了!
不吃野味,严惩非法猎捕、运输、收购、出售、利用、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保护好野生动物栖息地。同时放弃所有野生动物的商业化繁育、利用,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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