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畜禽丨绿头鸭的野外种群要大难临头了
5月29日,农业农村部连发两个重磅公告,不仅把林蛙等五种蛙类野生种群推向险境,还通过将绿头鸭、雉鸡等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方式,把这些物种的野外种群推向险境。关于蛙类看这:蛙类成为水生动物,是个危险的开始。
犹记得4月8号《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的时候,还明确说明《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但等到正式出台,却只有这么一句:《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简单直白,字越少,事越大。好像梅花鹿、雉鸡、绿头鸭等16个物种,以后就是按照《畜牧法》管理的特种畜禽了?也包括它们的野外种群么?这点居然未作任何说明。从字面上看,等于直接告诉全国人民,以后这些野生动物就不再是野生动物了。
如此重要的区分和说明,就这么漏掉。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为何要揪着这点不放?因为太重要。绿头鸭、雉鸡野外盗猎太严重,而梅花鹿、马鹿等等,也依然有野外种群,同样面临盗猎威胁。《目录》的制定其实并不科学。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说道一些在养野生动物未列入《目录》的原因,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有的需要从野外引种、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等等。言外之意已经列入《目录》的梅花鹿、马鹿、驯鹿、绿头鸭、雉鸡等等,已经可以轻易区别野生个体和人工繁殖个体了?
不知哪个机构、哪位专家能作这种鉴定?农业农村部有大神可以分清这些物种的养殖和野生个体么?
无论怎样,绿头鸭、雉鸡等物种的野生种群危险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要“加强地方特色资源产业化开发,落实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推进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突破性畜禽新品种。”
说得直白点,就是要推进发展列入《目录》中的畜禽的人工养殖,攻关培育新品种。未来这16个特种畜禽的养殖繁育,大概率会被继续大力推广。
这里虽提到要“主动与林草部门做好衔接,确保特种畜禽管理不缺位”,却还是未明确说明“特种畜禽”野外种群的法律适用和管理问题。奇怪,奇怪,这更加深了我们之前的担忧:对于特种畜禽,还要不要区分野外种群和人工种群???
我们仍然希望,是我们多虑了。
但无论如何,已经被视为“特种畜禽”的物种的野生种群,都要大难临头了。比如某人在野外捕捉了一只雉鸡或绿头鸭,他可以说是自家后院跑出来的,追了半天,终于抓到了,反正没人分得清野生和养殖。对于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来说,这种事好像谁都可以管,但谁都有理由不管。(同时存在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绿头鸭、雉鸡等物种的保护和管理,只会遭遇更多推诿和扯皮)
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在官方权威解读和凌厉地宣传攻势下,他们都会认为梅花鹿、马鹿、绿头鸭、雉鸡等16个物种,已经是家养畜禽了。
保护更难了,管理也更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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