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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梁在《中国自然资源报》撰文:全空间全要素全方位服务保障美丽江苏建设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闭幕后,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标对表“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大关系”“六大战略部署”等重要论述,对新征程上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作出部署。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部门,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自然资源部有力指导下,立足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全面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全空间全要素全方位服务保障美丽江苏建设,有效发挥了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美丽江苏的空间格局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为全国首个获国务院批准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4个需报国务院审批的设区市总体规划已全部上报、9个需报省政府批准的设区市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已批复19个县级总体规划,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村庄规划工作现场推进会,已开展7000多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统筹编制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四级三类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按照“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思路,创新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省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明确“五区三带”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充分彰显“水韵江苏”特色,为美丽江苏建设塑造高品质国土空间。

下一步,将抓紧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确保整体进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力争2024年实现全省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印发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年内基本完成市县规划编制,强化空间格局与目标任务的传导与落实。

严格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守住美丽江苏的安全边界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江苏省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湿地总量管控,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全面强化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全省划定耕地599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5345万亩,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划定陆海生态保护红线约1.82万平方公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约1.47万平方公里,覆盖了60%以上的森林生态系统和50%以上的湿地生态系统;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3倍,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空间支持。

下一步,将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约束性指标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市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和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制定沿海未利用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专项规划,梯次推进改良利用,积极拓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红线从“图面”落实到“地面”。制定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严格规范红线内各类人为活动。

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美丽江苏的自然本底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国家山水工程”等6个国家级保护修复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土地、矿山、海洋、湿地保护修复。近五年,争取中央奖补资金32亿元,高质量完成长江沿线8个生态修复工程,28个全域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开工,共完成土地综合整治417万亩、矿山治理13.5万亩、造林绿化256.5万亩、湿地修复32万亩,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山水工程、矿山示范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构建从陆域到海域、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健全省、市、县三级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统筹各类资金,整合支持政策,加强分区指导。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率先探索小区域、小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践模式。高质量完成国家山水工程建设任务,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苏样板”。制定省级山水工程中长期实施计划,按批次部署实施。鼓励市、县积极探索实践,全面建成江苏特色山水工程体系。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美丽江苏的绿色指数


以“向资源存量要发展增量”为主线,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较少资源占用支撑更多优质发展增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水平、海洋和林业资源利用效率。连续9年开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在今年全国“土地日”主场活动上作经验介绍。“十三五”以来,全省建设用地供应存量占比由30%提升到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十三五”期间下降25%、“十四五”以来再下降11%。

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提升资源保障效能。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积极推广应用节地技术与节地模式,通过产业更新、闲置扩能、成片开发等改造模式,更大力度推进存量换增量、地下换地上、资金技术换空间,引导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积极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省。

统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夯实美丽江苏的底数底图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强化重要生态系统等专项调查监测,高质量完成“三调”,全面推进森林、湿地、水资源等专项调查,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同步开展大江(长江)、大河(淮河)、大湖(太湖)确权登记,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和确权登记体系。率先实现设区市城市地质调查全覆盖,摸清地下空间、水、土壤等城市资源家底。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级试点,深度拓展“两山”转化路径。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及各类专项调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总结推广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体系江苏实践。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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