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截止】株洲醴陵市城管局2017年公开招聘40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三创四化”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质量,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0名。
一、招聘计划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自愿投身城市管理工作。
2、男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之间(1982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纹身(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醴陵市城管局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23246878。
3、报名要求:报名者在醴陵市城管网(www.llcg.gov.cn)自行下载填写《醴陵市城管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专业技术证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它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直接到现场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交复印件存档备查。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将通过电话告知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醴陵市城管局政工人事股领取。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2、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城管局研究后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城管局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户籍所在地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规定递补后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醴陵市城管网(www.llcg.gov.cn)、醴陵市城管局公开栏公示七天。
七、岗前培训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参加由醴陵市城管局组织的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期间市城管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考核,对考察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行解聘。
2、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待遇约3200元/月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四险一金、绩效奖、工会福利等),另工作日提供早、中餐,配发城管工作制服。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0731-23246878(咨询)
醴陵市纪委派驻城管局纪检组:0731-23459289(监督)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政工人事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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