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截止】湘潭市公安局招聘60名辅警公告
经雨湖区人民政府同意,为进一步夯实我区社区警务工作,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于2017年7月公开招聘60名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其相关待遇
1、此次招聘人数共计60名(男性50名,女性10名),具体为社区警务、 综合文秘、巡防等岗位。
2、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评岗类别A岗980元、B岗840元、C岗700元、D岗560元、E岗420元)+工龄工资(50元/档,连续工作每2年进一档),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雨湖区财政予以保障。
3、加班费:工作日加班为40元/天,休息日加班50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60元/天,正常休息日值班为60元/天,法定节假日值班为80元/天。
4、餐饮费:按月给予食堂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派出所400元/月,局机关350元/月。
5、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每年每人1500元的标准配备制式服装,每两年负责安排一次体检。
6、年终奖:每年按绩效情况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
7、劳务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湘盾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身高、文化程度等。
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雨湖区带安置卡的退役军人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2、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祖国。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曾经被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或曾经聘任雨湖分局社区辅警但因违纪或表现不良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8)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4、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雨湖区各乡镇街道聘请在同一派出所连续工作1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专职巡逻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分局劳务派遣的临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雨湖区社区区划调整后富余的社区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8:30至2017年7月21日18: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广场街道马家岭3号1栋(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市内乘116路、2路、117路、14路、综保区河西专线公交车至交通驾校/二纺厂公交站下。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雨湖区各乡镇街道聘请在同一派出所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专职巡逻队员在报名处领取工作证明表格,在所在派出所和乡、镇、街道盖章后交报名处;分局劳务派遣的临聘人员由政工室提供工作证明;雨湖区区划调整后富余的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属乡、镇、街道的工作证明。
4、雨湖区带安置卡的退役军人自愿报名的由雨湖区民政局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登记表交分局报名点。
5、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四、体能、计算机测试
1、体能测试
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试(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适当放宽,体能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考试)。
2、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
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打字、文档编缉、图表制作、WINDOWS操作、网络题、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五、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命题委托省、市专门考试机构或专家命题,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结合招聘实际需要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八、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雨湖公安分局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九、咨询电话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政工室:0731-58616903
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何娇:1597321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