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截止】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普通雇员(文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1、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由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普通雇员佣金每年4-5万元(月基本工资2900元、月餐补440元、年终奖金)。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编剧、汉语言文学、新闻及新闻宣传、文秘类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至1987年5月1日以后)。
4、具有2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名:有意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1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获奖证明到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16号长房时代国际写字楼10楼)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登录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到指定邮箱282168555@qq.com 。
3、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需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聘用和合同签定:政审合格人员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31-81815992。
联系人:曹晶晶
邮箱:282168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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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简历投递请注明“长株潭微招聘微信公众号推荐”)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