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截止】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湘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全省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组织管理能力强;
(二)具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条件(附件1);
(三)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以上;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内或尚未转正定级的;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6.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截点均算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2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持相关资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列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材料)到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湘潭市湘潭大道湘潭市政府大楼前栋六楼621室)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市经信委人事科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前考生必须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送至市经信委人事科。
4、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到市经信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公文写作和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选调计划。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时间及入围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市经信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市经信委负责实施。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体检等环节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市经信委党委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择扰选择拟选调人选。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特别提醒:本次选调考试的全程信息均在湘潭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布,其中公告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本公告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70240
监督举报电话:0731-5857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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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简历投递请注明“长株潭微招聘微信公众号推荐”)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