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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经典发明制备术被法院认定为中国公司商业秘密

刘虎 巴蜀独立评论 2021-06-23


本文约6600字,阅读约需14分钟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项由美国人发明的、且早已过保护期的专利,其制备方法竟然会被认定为一家中国公司的商业秘密。”刚刚度过49岁生日的华慢女士说。
 
华慢是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她同时又是一名罪犯——2018年江西九江中院以其侵犯前东家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不过,由于华慢坚持不懈对作为定案核心证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提出控告,这起商业秘密刑案正呈现出转机。

四川成都,一家药店里销售的免洗手消毒凝胶标注了含有卡波姆成分。刘虎 摄

 
 

01

广州公安不理,上市公司借道江西抓捕离职女高工
 
 
卡波也称卡波姆(carbomer),是以季戊四醇等与丙烯酸交联得到的丙烯酸交联树脂,是一类非常重要的流变调节剂,中和后的卡波是优秀的凝胶基质,有增稠、悬浮等重要用途,工艺简单,稳定性好,广泛应用于乳液、膏霜、凝胶中。卡波是美国路博润(诺誉公司)的招牌菜(前身为美国古立德(Goodrich)公司,美国最古老的公司之一),其产品包括Carbopol系列流变学调节剂和Pemulen系列聚合物乳化剂。
 
卡波在很低的用量下(常规用量0.25-0.5%)就能产生高效的增稠作用,从而制备出很宽粘度范围和不同流变性的乳液、膏霜、凝胶和透皮制剂。新冠病毒袭来后,目前在全球广泛使用的免洗手酒精消毒液,其中作为凝胶基质的原料就是卡波。
 
华慢与卡波的交集发生在17年前。2004年3月,她从江南大学应用化学硕士毕业后,就职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赐材料,002709),任研究院高级研发工程师兼室主任,是研究院日化材料部的技术带头人。
 
此时天赐公司的产品线主要为小分子的表面活剂,并未进行过水溶性聚合物相关产品研发及生产。2004年7月,卡波树脂项目TC-CARBOMER 380开始立项,华慢作为研发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卡波树脂小试合成的配方和工艺方案的研究。

广州天赐的厂房,空气中有明显的异味。刘虎 摄

卡波产品自1953年进入市场,应用越来越广泛,Goodrich在美国和中国先后申请了几百件专利。此时专利保护权已到期,国内外企业均可以进行研发和生产。“我查阅和参考相关的专利和文献主要是Goodrich公司的中英文专利。依据专利文献上的说明书及实施例中的原料及助剂的信息、以及工艺参数和方案,模拟而成TC-CARBOMER380和340的小试合成配方及工艺”,华慢说,这并没有什么独创性。
 
天赐公司依据这些小试的工艺参数和方案,请设计院进行车间工艺的设计,和联系设备厂家进行设备的制造,形成了TC-CARBOMER 380和340的生产工艺。于2008年在广州黄埔工厂形成300吨/年的生产线,因受环保政策的限制,而后于2011年在九江工厂建成2000吨/年的生产线。

九江天赐公司位于湖口县长江大堤内侧,若按新的环保要求,则不允许在此设立。刘虎 摄
 
“国内的生产厂家如广州东雄化工、南京中狮化学品、廊坊聚通化工等,其合成和制备卡波树脂的工艺过程及工艺参数控制基本上都是模仿Goodrich公司已过专利保护期的技术,配方也大同小异。”华慢说。
 
卡波树脂等为天赐公司创造年销售数亿元的收入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对公司上市起到了重要作用。华慢先后荣获天赐公司2008年度和2010年度的“科技和创新金奖”, 被广州市总工会授予2010年度广州市“五一巾帼”称号。
 
荣誉到来,却并没有令华慢高兴多久。2013年11月8日,华慢无奈从天赐公司离职。华慢称,其原因是老板曾承诺给原始股份,但后来又没有兑现,而本来工资就很低,这让她觉得付出没得到回报,遂萌生去意。
 
2014年4月,天赐公司先后两次向广州经侦报案,称华慢侵犯其商业秘密,⼴州公安机关审查材料后不予⽴案。天赐公司随后又委托⾼管徐三善到九江天赐公司的所在地湖口县公安局报案。2015年5月6日,湖口县公安去往广州,在华慢的家中将华慢刑拘。

中山大学理学博士、化工工艺高级工程师华慢。刘虎 摄

 
 

02

服务到位,“受害单位”为抓人提供办案车辆、吃住和香港游
 
 
“广州公安认为我不构成犯罪,但是江西九江的警察却非常热心,不远千里跨省抓捕。这是怎么回事呢?”华慢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她才发现,这其中隐藏着说不清的好处和道不明的关系。
 
2015年5月6日,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员叶晓、吴胡和一名女警,在广州天赐公司董事长徐金富的弟弟、也是股东的徐金林的带领下,跨省抓捕华慢。华慢被羁押于广州市看守所两天后,8日上午八点多钟,由天赐公司司机驾驶的该公司车辆将华慢押送到广州南站乘坐高铁。同年8月16日至21日,湖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余栋华与警员李涛在广州调查取证,又是天赐公司一名负责人全程陪同。
 
“余栋华等明知天赐公司作为案件当事人之一,在办案过程何以让其股东全程陪同?除了涉嫌滥用职权外,最大可能还在于办案费用及吃喝玩乐的开支也是天赐公司支付。整个办案过程都在天赐公司的操纵之下,使得堂堂侦查机关沦为他人挟私报复的工具,彻底丧失了公正性。”
 
华慢认为,九江和湖口公安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339 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余栋华、叶晓、吴胡等人在广州办案期间,入住的全是豪华酒店。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对公务出差人员差旅费的相关规定,不可能报销昂贵的豪华酒店费用。那么,是他们自掏腰包吗?”华慢发现,余栋华在到广州调查取证期间,还出境去香港旅游数日,并拍照留念。此外,警员叶晓、吴胡等押送她回九江时,乘坐的是明文规定不能报销的高铁一等座。“这些钱又是谁出的?”

江西九江湖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余栋华在办理华慢等案件时去往香港旅游。因存在多起违规行为,他已被调离公安队伍。(图据余栋华朋友圈)
 
华慢的辩护人葛永喜律师称:围绕该案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程序,每一个阶段都有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情形,程序混乱的程度,令⼈瞠目结舌。“特别是侦查程序可以说已经到了恣意妄为的地步,若以这样的程序来追究犯罪,任何一个⼈都会轻易被定为罪犯。”
 
2015 年3月17日,九江市公安局委托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以下称“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对广州天赐公司的卡波研发、设计、生产相关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做出鉴定。同月23 日,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做出粤知司鉴所(2015)鉴字第6号鉴定意见书。鉴定人为冯灿辉、袁镇海。九江警方据此鉴定对华慢进行了侵犯商业秘密案的立案侦查并跨省抓捕。但事实上,天赐公司此前就委托过这家机构作出过相同的鉴定。
 
“九江公安明知天赐公司曾委托过这家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已经与本案形成利害关系,但为了‘保证’鉴定结果在其掌握中,其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办案程序之规定,继续委托该鉴定机构鉴定同一鉴定事项,明显是故意做局,已涉嫌滥用职权。”
 
此两份《鉴定意见书》,除了第1页的“委托人”“受理日期”及第15页的签署日期三处不同外,全部内容如排版的格式、段落、文字内容、页数等都是完全一样的。两份鉴定意见书所依据的《查新报告》亦是同一份。“这证明了鉴定人严重不负责任,不管是谁委托的,他们都不辨真伪地使用所谓受害单位提供的同一份《查新报告》。”葛永喜说。
 
让华慢的辩护人产生怀疑的,是他在阅卷中发现:这份要查阅国内外海量资料的鉴定意见居然在短短的一周之内就做出了,且两位鉴定人均系年近八旬的老人,更不可能如此神速。葛永喜律师认为,在此鉴定意见之前,一定存在着另一份鉴定意见。他向审理案件的湖口县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全额承担鉴定人交通费及误工补助2万元后,法院通知两位鉴定人出庭作证。
 
2016年6月30 日,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庭审中,葛永喜律师当庭问鉴定人:在接受九江市公安局委托之前,是否做过相同的鉴定?鉴定人撒谎,称:没有。同年11月29日,湖口县法院做出(2016)赣 0429刑初36号刑事判决,认定安徽纽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后文称“安徽纽曼”)在华慢等帮助下盗取了天赐公司的卡波生产技术。华慢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但在民事索赔的诉讼中,广州天赐公司为举证证明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拿出了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给该公司的鉴定费发票。二审庭审期间,辩护人葛永喜、陈桂群律师向九江中院提出: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在接受九江市公安局委托之前存在着另外一份鉴定报告且九江市公安局明知有这份鉴定报告存在,请求法院调取。
 
二审法院和九江市检察院不得不勒令广州天赐公司交给鉴定文书。事实证明: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曾就同一鉴定事项作出过鉴定。为此,2017年5月15日,九江中院作出(2016)赣04刑终376号刑事裁定,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办案单位不得不委托北京京洲科技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重新进行鉴定,花掉鉴定费80万元。

 
 

03

女博士称有罪判决中的授权书、劳动合同均为公司伪造
 
 
湖口县法院经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于2018年1月19日做出(2017)赣 0429刑初49号刑事判决,仍然认定华慢、安徽纽曼法人代表刘宏、天赐公司前员工朱志良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分别判处华慢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刘宏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朱志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5万元等。

曾经关押华慢等人的九江市看守所如今已搬迁,旧址成为房地产工地。刘虎 摄

湖口县法院认定:2010年华慢在中山大学攻读博士期间认识了同学彭琼,随后认识了彭琼的丈夫刘宏。20118月,刘宏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注册成立了安徽纽曼公司,生产卡波等化工产品,自20142月至20158月销售卡波人民币391万余元(不含税价)及出口57万美元。担任安徽纽曼产品生产安全和环保方面的顾问朱志良系华慢介绍,华慢还联系到前同事胡泗春担任其卡波生产工艺设计,并将天赐公司卡波生产工艺原版图纸等提供给安徽纽曼。
 
此外,法院还认定:天赐公司在2007年与华慢签订了为其三年的劳动合同及商业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在2009年6月与华慢签订了专项培训协议,培训服务期为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2008年广州天赐公司将卡波产品生产技术无偿给予九江天赐公司使用十年。
 
三被告人上诉后,九江中院以(2018)赣04刑终90号刑事判决书,维持了有罪判决。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资料图)。刘虎 摄


华慢等立即申诉,要求改判无罪。华慢称,为了制造管辖权和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州天赐公司不惜采用伪造证据的方式,对其进行诬吿陷害。
 
“广州天赐公司曾向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申诉人侵犯其商业秘密,但广州市公安局审査材料后不予立案。为了能在九江公安局立案,他们伪造了给九江天赐公司的《授权书》,但只提供给了法院复印件。我们多次申请鉴定该《授权书》的真伪,天赐公司居然说原件搞丢了。”华慢说。
 
“《授权书》所署日期是2008年9月30日,而广州天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二》所署日期是同年12月22日。为何董事会尚未作出决议,就先行作出了《授权书》?目前没有合理的解释。而这个《决议二》,也没有对《授权书》表示追认,无任何对九江天赐公司的授权性内容。因此,有判决认定广州天赐公司先出具第一份授权书,三个月后再通过董事会予以追认,完全没有事实根据。”葛永喜称,该《授权书》不但是本案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也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如此重要的文件,怎么可能说丢就丢,说不见了就不见了?其所谓丢了,是为了掩盖伪造的事实。因为丢了原件,即无法对该《授权书》的形成时间予以鉴定。即使是真丢了,也应当由广州天赐承担不利后果。
 
华慢还表示,在2010年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己没有与广州天赐续签劳动合同。广州天赐提供的落款标称日期为2011年1月5日、编号为G124的《劳动合同》上的"华慢”两字不是其本人签名,乃是他人模仿签名,伪造而成。她多次向一、二审法院申请鉴定,但均未被许可。
 
2019年7月,华慢自行委托了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对该《劳动合同》上“华慢”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鉴定意见为该《劳动合同》上的签名字迹与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的笔迹”。
 
华慢认为,如果法院任由案件当事人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任何人是安全的,包括法官在内。
 
她坚持表示:案涉技术信息不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不是商业秘密。
 
“该案在重审阶段,湖口县检察院重新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对九江天赐公司所主张的案涉相关信息是否为‘不为公众所知悉’作出的鉴定,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不公正、不客观、不全面、不科学,其所作岀的鉴定依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015年,华慢从一名化工业人才突然变为阶下囚。刘虎 摄


 

04

民事方面判赔三千万元正在向最高院提起再审
 
 
2016年,广州天赐、九江天赐在华慢、刘宏等被抓以后,就华慢、刘宏夫妇、安徽纽曼等“给自己造成巨额损失”,向江西高院提出了侵犯技术秘密索赔之诉。
 
两家天赐公司的诉求包括:赔偿经济损失7000万元;判令被告在《南方日报》就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保证不再侵害其技术秘密等。
 
江西高院未审理该案,其作出(2016)赣民初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认定:“从现有证据看,无充分证据认定本案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位于江西省内。”该院将案件移送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分别上诉至最高法院。2020年11月24日,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安徽纽曼赔偿两家天赐公司3040万元,华慢、刘宏、胡泗春、朱志良分别在500万元、30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安徽纽曼的法人代表刘宏对自己的牢狱之灾和高达3000多万元的赔偿,也感到非常冤枉。
 
“我以前是在县里做小开发商的,但是县城的房子并不好卖,我就想转型。我老婆做医药生意,我们考察认为给药厂供应辅料有前景,就融了一些资,开办了纽曼公司。谁知道刚开起来,还没等到赚钱,就莫名其妙被抓了。”刘宏告诉笔者,判决认定的“华慢介绍前同事胡泗春来担任其卡波生产工艺设计”并不属实,是朱志良介绍的胡泗春,因为他们委托了山东润昌化工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公司来做设计,而胡泗春在这家公司的北京公司干过,设计的对接便由胡泗春负责。
 
刘宏说,因为这个圈子并不大,相应的人才、设备厂家有些重合的地方,一点也不奇怪。“我们2011年注册以后,联系设备厂家,一家一家谈,到2014年才正式投产。广州天赐是怎么知道我们也在生产卡波产品的呢?就是他们参加展会,我们也参加,他们就开始想办法整我们。”
 
刘宏认为,卡波产品进入市场已经近70年,即不是天赐公司自主研发,也不可能是被其垄断生产的产品。“卡波作为医药辅料1957年已被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收录,作为医药辅料及个人护理品的流变改性剂被广泛应用后,国内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生产,2000年被中国药典收录。我公司生产的NM-Carbomer 940/980与天赐公司生产的 TC-Carbomer340/380 在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干燥结束后处理方式均不一致,我公司使用的反应釜与天赐公司使用的设备也不一致。这些可以从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扣押的我公司技术资料中得到印证。”
 
“华慢并没有披露天赐公司的技术秘密给我们,更没有协商成立公司事宜。”刘宏说,原审民事判决认定其公司侵犯两个天赐公司技术秘密是错误的,他坚决不服,要讨公道到底。
 
葛永喜认为,作为本案定罪的重要刑事证据——被扣押的华慢、安徽纽曼、胡泗春等人的电脑文件中的电子数据被大量篡改,电脑文件中被人加进去很多很大的文件,而鉴定机构正是利用这些人为塞进的文件作出安徽纽曼的技术和天赐技术存在实质相似的结论,江西法院据此认定刘宏、华慢构成犯罪的。在民事二审过程中,安徽纽曼原法人代表刘宏向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出此篡改的数据依据,而法院根本不理。
 
据了解,华慢等人不服民事二审判决,目前正在向最高院提起再审。
 
华慢出狱后,2019年起持续不断地控告鉴定人,指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及冯灿辉、袁镇海违反鉴定程序和职业道德,要求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或处理。广州市司法局、广东省司法厅先后回复“未发现违法违规”;她又提起行政诉讼,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也吃了败仗。
 
华慢继续上诉,2020年10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2020)号71行终1654号判决支持了她的诉求,认定鉴定中存在多个问题,判决广州市司法局和广东省司法厅败诉,判令二被告撤销复函、行政复议决定,并对原告投诉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2020年12月22日,广州市司法局重新复函(穗司函【2020】72 号)华慢称:鉴定人冯灿辉、袁镇海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条款中“鉴定人应当主动回避”的规定;出庭作证时未如实提供证言,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中关于出庭作证的规定。
 
广州市司法局给予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和该案鉴定人员通报处理。

广州市司法局2020年12月就广东知识产权鉴定所和两名司法鉴定人员在对华慢等案中的鉴定违规行为,作出通报处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是否为商业机密的第6号鉴定,是刑事案件的核心证据,根据广州铁路中院的行政判决书和广州司法局的结论,因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该回避而未回避,而导致6号鉴定无效;同一鉴定人所作的10号鉴定,鉴定人员已经与本案形成利害关系,同样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华慢的申诉代理律师说,刑案目前已到江西高院申诉。而这些新的证据,必然会为申诉成功铺平道路。
 
“我们希望,华慢等人能尽快迎来无罪的一天。”该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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