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理·新天河丨发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强化社会治理能力
导 读
2018年,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规范监督、加强办案”为总要求,以检察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慧执检”技术应用为支撑,突出重点、全面履责,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深化检察环节参与社会治理监督,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实效,在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治理能力上取得了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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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一院一品”为契机
四项措施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天河区检察院在检察官人数有限的情况下,对全区司法所的在册监外执行罪犯,探索划片区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式,不断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按照“一院一品”的创建要求,结合天河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做好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院一品”是广州市检察院提出的要求全市各基层检察院要结合地域特色,全面梳理、深入挖潜、明确目标、主动作为,至少打造一个或多个在全国、全市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工作亮点和品牌,从而实现“以点带面”,推动我市检察工作科学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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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督导 明确责任
促进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
天河区检院检察官到司法所了解社区矫正情况
为了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天河区检察院改变了由刑事执行检察科孤军作战的模式,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刑事执行检察科全体干警为成员的社区矫正监督领导小组,强化社会矫正监督工作力度。与区司法局联签《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程序和责任。双方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定期召开社区矫正监督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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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天河区检院检察官参加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解矫仪式
细化检察监督模式,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独立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参加司法所新入矫人员的宣告仪式,核查确认法院、监狱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现场查阅矫正对象档案,矫正部门工作记录及帮教情况等,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逐个环节开展监督工作。去年7月至今,天河区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组织矫正对象学习、谈话时间和次数少、谈话记录不明确、档案制作不规范,以及矫正对象未执行财产刑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向区司法行政单位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6份,已收到纠正回复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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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矫正
实行社区矫正监督个性化
天河区检院检察官与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见面谈话
通过调研走访,天河区检察院协同各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特点,探索采取分类管理教育的工作模式:以是否使用暴力和年龄特征为标准,分为暴力犯罪型和非暴力犯罪型、未成年型和成年型。针对暴力型犯罪矫正对象普遍存在易冲动、报复心强等性格缺陷,着重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培养健全的人格,提高自我控制能力。针对非暴力型犯罪矫正对象普遍存在投机取巧、好逸恶劳的特点,对其加强勤俭教育,每周组织一次公益劳动,使其逐渐树立劳动致富的观念。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普遍存在哥们义气严重、做事不计后果等特点,除了加强刑事政策教育外,还将国学融入教育中,帮助其建立正确的道德观。今年以来,天河区检察院对新入矫的人员逐个见面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动态,适时以真实案例向他们宣教,增强其接受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自觉性。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社矫对象,协同司法所按照有关政策帮助他们申报低保,解决其生活来源问题,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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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检务公开
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天河区检院检察官向社区服刑人员监督财产刑执行情况
天河区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务公开,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首先,借助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检务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加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其次,通过与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员谈话,强化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推进群防群治体系构建。2018年,天河区检察院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300余人次,积极了解社区矫正人员诉求,告知其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畅通社区矫正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将社区矫正人员纳入群防群治体系中来。
下一步,天河区检察院将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领域继续深耕,进一步加强小组督导责任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天河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闪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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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天河区检察院
编 辑:肖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