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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使馆三悼胡友平,降半旗表达敬意
北游独立评论 思辨 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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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护在华日本妇女儿童被严重刺伤的中国校车引导员胡友平女士经抢救无效逝世之后,日本驻华使馆在官方账号上连发三条微博,对胡友平女士的英勇之举和不幸离世表达崇敬、痛惜与哀悼。
同时,日本使馆为胡友平女士降半旗,以示哀悼,苏州官方也准备授予胡友平“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可以说,即便网络上充斥着大量毫无人性的发言,但在中日两国思维正常的人们眼中,胡友平女士见义勇为、保护弱小的英勇行为,得到了完全一致的赞颂和崇敬。
胡友平身上,体现了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
人道主义精神是普适的,针对的是所有在遭受自然灾害、人间苦难和犯罪行为时,我们同为人类所表达出来的感同身受和悲悯。
这是不分国家、不分民族、不分肤色的普适价值和情怀,所以,从来没有什么美国人专属的人道主义、日本人专属的人道主义和中国人专属的人道主义的说法。
不能因为凶手是中国人,他试图杀害无辜的日本人,就认为他是英雄,认为其无罪。
然而,网上的大量留言,却让人不忍直视。
这些毫无人性的发言,当然不能代表中国人,却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中国人的普遍心态。
他们心态可能是这样的,历史上日本曾经侵略过我们,打败过我们,杀害了我们太多同胞,这笔账一直没有清算,日本也一直没有真诚的道歉,所以,现在落在他们头上的任何坏事和不幸,都是老天爷对他们的惩罚,都是值得庆祝的事情。
在前天的文章后面,连我的读者里,都有人留言表达出同样的意思。
这点让我十分吃惊。
这种心态有什么问题呢?可能没有人仔细想过,我来给大家捋一捋。
只有依据法律决定一个人的死亡,才具备正当性,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也是对所有人不被非法剥夺生命的保护。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把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侵略者都送上法庭去受审,不管他是哪国人,什么肤色,什么种族,对吧?
你总不能说,你就代表法律,你就代表正义,不需要程序,不需要审判,你就能宣判一个人该死,这就是不讲道理了。
也就是说,除开法律判决,对任何一个人遭遇自然灾害的同情和非法侵害的反对,应该是全人类共同的原则。
他们为什么会如此笃定地认为,自己有权决定他人的生死,而对自己毫不怀疑的呢?
试想,如果日本国内的疯子也秉持同样的想法,仅仅因为讨厌中国人,就针对和为难在日华人和赴日中国游客,你觉得好吗?你觉得对吗?
谁也不能代表别人说,你不能怨恨,不能伤痛,甚至,你对日本永远仇恨,对日本人永远警惕,这都是你的自由和权利,我没有资格让你放下,但也请你明白,你也没有资格让别人不放下,你可以表达你的观点,别人也拥有表达他观点的权利而不被你强迫与裹挟。
加沙的儿童是儿童,以色列的儿童也是儿童,你总不能说加沙的儿童死了,你痛苦不堪,以色列儿童被恐怖分子虐杀,你却魅邪一笑?
不觉得瘆得慌吗?
所以,如果你痛恨日本侵略者,我是坚定支持你把所有的侵略者都送上法庭审判,支持你在市场上甚至战场上战胜他们,我都敬佩你是个汉子。
在网上口嗨,如今发展到现实中动刀,除了败坏国人形象,给出国游玩的同胞添麻烦,影响我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和平发展的环境,把在华外国人都吓出去,把巨额投资都撤回去,百无一用。
还是那句话,能够决定一个人死亡的,唯有法律,依据法律决定一个人的死亡,才具备正当性,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也是对所有人不被非法剥夺生命的保护。
日本使馆为何要三悼胡友平?
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中国人,而是因为她首先是个人,是个保护了一对母子和校车上一群孩子的英雄,她体现的不仅仅是中国人的精神,而是属于全人类的人道主义精神。
胡友平保护的,首先不是日本的母子和日本的孩子,她保护的是人本身。她不一定知道“人是目的”的原则,但她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把人当做目的。
当一个人还在“以身份断是非”的阶段,他一定会双标,他一定会自相矛盾,也一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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