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迪还是李某迪?涉及违法犯罪人员的新闻报道应写全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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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媒体在报道涉罪人员时应实名或是匿名,但是,从法律规定的案件信息公开规则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对该问题的立场。
公安机关通报时,隐去全名
媒体新闻报道时,用法不同
不过具体也要看事实的严重性。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还没有真正在法庭上审判他有罪。这种类型的情况之下,用隐名适当去保护他的隐私,隐去他的姓名也是可以的。
报道涉罪人员真实姓名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姓名中包含什么内容?出版界将会回答“许多”。因为人物明确的新闻比人物身份不明的新闻对读者有更多的吸引力。这就是人性……报道一件轰动一时而没有揭示被告人身份的审判将是一次不知来源的审判。如果报社选择对此禁止令不予质疑,他们将很难对庭审作出重要报道。当然,读者兴趣会减少,编辑们的兴趣也会相应减少。
——引自2010年1月27日《卫报》诉穆罕默德·艾哈迈德·贾巴尔([2010]UKSC 1, [2010] 2 WLR 325.)一案判决书
此前《传媒茶话会》曾发布文章探讨过相关话题,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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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及违法犯罪人员的新闻报道,应写全名吗?
原文综合公众号法律读品等整理
编辑| 大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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