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轩丨想象的符号: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及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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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本文探讨美国的民族、种族与族群话语,指出美国社会并不存在得到广泛承认与接受的“美利坚民族”概念。同时,文章也考察和分析“美利坚民族”在中文语境中的起源和发展,提出这一概念的出现和广泛流传实际上与20世纪初期一部分包括孙中山在内的中国社会精英对美国的“民族想象”有关。
作者:励轩,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摘自:《开放时代》2022年第3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7期
学术界在阐述民族政策的“美国经验”时,曾存在这样一种观点,即美国政府通过各种公共政策和法律,融合了国内具有不同国家或地域来源、不同语言、不同宗教等特点的族群(ethnic group),建构了一个不分来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统一的美利坚民族(the American Nation)。按照这种说法,美国成功地建构出了一个以美利坚民族为国族的单一民族国家,是得以避免出现分裂问题的关键。国内曾有学者质疑这样照搬“美国经验”是否妥当,认为相关研究所谓的“美国经验”是对美国种族、族群政策及其实践的误读,但对“美利坚民族”这一概念较少触及。本文将探讨美国的民族、种族与族群话语,指出美国社会并不存在得到广泛承认与接受的“美利坚民族”概念。同时,文章也将考察和分析“美利坚民族”在中文语境中的起源和发展,提出这一概念的出现和广泛流传实际上与20世纪初期一部分包括孙中山在内的中国社会精英对美国的“民族想象”有关。
美国的民族、种族与
族群话语
如果在美国社会中多生活几年,我们就知道,“美利坚民族”既不是一个官方所认可的概念,目前也没有在社会上普遍使用,我们甚至还无法在维基百科上找到这么一个词条。在学术数据库中找到的一些标题中包含“美利坚民族”字眼的专著,通常不会对“美利坚民族”的定义作过多解释,甚至我们完全可以将部分书中所使用的“美利坚民族”理解为“美国”的同义词,而不一定是民族所指的人们共同体。相比“美利坚民族”,美国社会更常见也更持久地用于描述美国联邦层级人们共同体的术语是“美利坚合众国人民”(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或“美国人民”(the American people)。“美国人民”这一概念是被美国宪法所肯定的,宪法序言以“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为开头。按照宪法的字面意思,美国并不是传统意义上一国一族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而是由多个states组成的联邦制国家(union)。联邦制国家不使用民族(nation)来表示联邦层级人们共同体是非常普遍的,正如美国的邻居加拿大,作为一个联邦,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加拿大民族(the Canadian Nation),相反加拿大联邦政府目前承认境内存在多个民族(nations),包括特指土著人民的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以及魁北克人,至于加拿大联邦层级人们共同体的概念则是用“加拿大人民”(the Canadian people)一词专指。
在次级认同方面,相关研究认为,美国存在着来自世界各国、国内各地的大小族群(种族)1500多个,政府把这些具有不同国家或地域来源、不同语言、不同宗教特点的群体称为族群(ethnic groups),但不对这些族群进行法律、政治等实体方面的认可和标识,不给这些族群集团以法律上的承认,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这些研究认为美国人们共同体的次级认同有三个特点:第一,存在着上千个群体,政府将之统称为族群;第二,政府不允许这些族群具有群体性权利;第三,政府不允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他们似乎觉得政府对次级认同的规定和限制是美利坚民族得以形成的关键。然而,这些研究对“美国经验”的论述是很有问题的。
首先,美国政府机构并没有将境内上千个群体统称为族群。美国官方的种族识别分类自1977年起由白宫的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负责制定,该机构使用种族(race)和族群(ethnicity)两个术语来统称国内各群体。根据1997年的一份文件,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将美国人口划分为五大种族:美洲印第安或阿拉斯加原住民、亚裔、黑人或非洲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岛民、白人;两大族群:西班牙裔、非西班牙裔。在美国社会的现实生活中,种族(race,racial group)一词远较族群(ethnicity, ethnic group)更为常见。
其次,美国确实是一个注意保障个人权利的国家,但这不意味着美国政府不允许群体性权利的存在。为了弥补对黑人、其他少数族裔和妇女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歧视,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就对这些弱势群体采取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对属于特定种族的成员和妇女在就业与教育上进行特殊照顾,而很多政府机关是支持这种照顾行为的。美国政府近几十年之所以支持照顾少数族裔的平权行动,其出发点当然不是刻意破坏人人平等的原则,而是认为美国主流群体在历史上对少数族裔犯下了严重罪行,这使后者在当下还处于结构上的不平等,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仍处于劣势。为了让少数族裔/妇女能够与白人/男性实现结构上的平等,所以要对他们在某些方面予以特殊照顾。当然,这些积极措施并没有完全消除美国社会目前仍然存在着的种族歧视和不平等问题。
最后,美国政府是允许特定群体——原住民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疆域并实行自治的。美国的民众大致可以分为移民和原住民,他们所享有的群体政治权利是不同的,相关研究往往忽略美国政府对待原住民的特殊政策。美国的移民群体没有自己的历史疆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原住民不同,他们可以选择生活在自己的疆域——保留地之内。自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现代的原住民保留地自治制度基本确立。目前,美国境内有574个受联邦政府承认的印第安与阿拉斯加原住民部落和村庄,他们分布在326个保留地,面积达562万英亩,约合22.7万平方公里。尽管这些原住民群体按照传统仍被称为部落(tribe),但美国政府承认他们具有民族(nation)地位,享有自治权(self-government)和部落主权
(tribal sovereignty),与美国联邦政府是政府对政府的关系。
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
及其起源
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概念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应是译自当时美国社会零星在使用的the American Nation一词,其最初的译文可能是“亚美利加民族”。孙中山先生则将the American Nation译成了“美利坚民族”,并真正让这个概念在中文世界变得人所共知。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逐渐与“五族共和”论诀别,开始倡导建设一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以凝聚国民。在思考如何建设“中华民族”时,孙中山想到了美国,并认为美国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他1919年在《三民主义》一文中提出:“又美利坚之民族,乃合欧洲之各种族而熔冶为一炉者也。自放黑奴之后,则收吸数百万非洲之黑种而同化之,成为世界一最进步、最伟大、最富强之民族,为今世民权共和之元祖……”在此之后,孙中山又在一些演讲中进一步完善了“美利坚民族”概念,强调美利坚民族作为单一民族的作用,指出是因为存在单一的美利坚民族,才有了“今日光华灿烂底美国”。但是孙中山不熟悉美国种族识别的标准,谈到次级认同时,只是笼统论述美国存在着以“种类”与“国界”为标准划分的群体,认为美国有“几十种的民族”和“几十国的民族”,没有意识到美国政府机构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已经制定了比较清晰的种族识别标准和类型。
20世纪初对美国民族或种族状况有误解的中国精英并非只有孙中山,梁启超在1902年的《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一文中曾说美国式的民族帝国主义是“优强民族能以同化力吞纳劣弱民族,而抹煞其界限”,又说:“美国百余年来由大西洋岸之十三省,逐渐扩充,奄有太平洋岸全陆之地,自三百万人增至八千万人,固有吸集同族之效,亦未始不因买受并吞他国之属土而同化其民之所致也。今日之美国,尚能容纳德意志、爱尔兰之移民绰有余裕,皆其同化力强盛使然也。”他在1903年的《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介绍伯伦知理的理论时强调说:“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在昔罗马帝国,及今之北美合众国,是其例也。”只是他当时并未明确提出这个“新民族”是美利坚民族。梁启超和孙中山等中国社会精英之所以对美国民族或种族状况有误解,可能源自美国社会展现出的积极吸纳移民的现象。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确实非常欢迎来自欧洲的白人移民,很多白人移民也将美国视为改变命运的新大陆,并愿意主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但事实上,种族大熔炉只对部分欧洲白人移民适用,当时美国黑人、印第安原住民、亚裔等有色人种仍遭受着白人主流社会严重的种族歧视和排斥。可以说,20世纪初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叙述的美国其实是一个团结的白人主流社会,但这种叙述却忽视了美国本身是分裂成白人、黑人、印第安原住民与其他有色人种等数种社会的。
孙中山对民族国家极富好感,也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多民族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奥匈帝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在战中和战后相继崩溃,欧亚大陆出现了很多民族国家。孙中山看到了民族国家的兴起,把英国、法国、俄国、美国都视为因民族主义而强盛的单一民族国家,希望中国也可以像它们一样,构建一个单一民族国家,从而实现完全独立。但在这些国家中,美国对孙中山的意义却最为特殊,他认为美利坚民族的形成模式是最值得多民族的中国借鉴的,是一个可以学习的榜样。孙中山将美国当时的富强归因为单一民族国家的结构,其实是一种误会,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归因确实导致他心心念念试图将中国重塑为一国一族的民族国家,对其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有极为重大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孙中山在1921年后开始频繁接触中国共产党人,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观的影响,逐步修正以同化为基础的一体一元中华民族观,在很多场合倡导国内各民族平等。只是蒋介石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之后有选择地继承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遗产,在实践中更加侧重提倡民族同化思想,主张建立单一民族国家。
“美利坚民族”概念在
中国的发展
在孙中山去世之后,鉴于其在政治上的巨大感召力,国民党政府不遗余力利用现代宣传机器向国民传播他的三民主义思想。而“美利坚民族”这一符号作为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一部分,自然也会出现在这种宣传中。国民党政府的宣传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积极刊印孙中山的相关著作;另一种是将民族主义、美利坚民族等符号加入教材中,作为国民教育培训内容。国民党还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向少数民族灌输一国一族的民族国家思想。国民党政府国家机器与知识精英对美利坚民族符号的传播和释读,是服务于构建一元一体中华民族观需要的,本质上还是在国民中间制造单一民族国家的神话,将美国当时繁荣强盛的原因简化为一国一族的国家结构,为采用同化手段将中国改造成单一民族国家提供合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对于国民党政府单一民族国家构建方案历来是持反对态度的。在1936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的指示信》中,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国民党政府并未执行孙中山关于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自由的主张,认为他们在内蒙古所实行的政策完全是民族压迫政策。毛泽东1939年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所认同的中国由多民族组成,同时中华民族由境内各族人民构成。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对中华民族理解的不同,反映的是两者在构建现代国家方面的不同理念。中国共产党并不认为构建单一民族国家是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唯一正确路径,而是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选择构建统一多民族国家而非民族国家,是基于对中国多民族结构的判断和尊重。
关于“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1938年8月—10月,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的杨松在马克思列宁学院开展民族问题系列讲座,不仅全面阐述了对列宁、斯大林民族理论的理解,也提到了自己对“美利坚民族”形成和发展的看法。杨松承认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共同体,但他与孙中山的观点区别很大。第一,他认为这个民族共同体叫做“北美利加民族”而不是美利坚民族;第二,北美利加民族的形成不在于同化,而是由于这些移住北美的人们有了共同的领土、共同经济生活与经济联系。杨松还把美国民族国家的形成放在列宁“民族自决”和“民族解放”的理论背景中进行阐述,提出经历了两次对英民族解放战争及一次对内民主战争,才实现了“北美利加民族”的民族独立及美国之建国。与国民党知识分子认为美国始终是单一民族国家不同的是,杨松认为,1898年的美西战争改变了美国的单一民族国家结构,因为西班牙战败的结果是美国夺得菲律宾为殖民地,又得古巴为附属国,使得美国变成了帝国主义的多民族国家。
结语
“美利坚民族”这个概念自始至终都没有被美国政府所认可,在美国社会也不被广泛使用。随着美国政府越来越注重保护原住民的群体性政治权利,美国事实上已承认自己为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令美国人想不到的是,这个在美国不受重视的“美利坚民族”概念竟然在中国流传了一百余年。不过,我们必须承认,中文语境中的“美利坚民族”与真实的美利坚民族是两回事。在很多时候,“美利坚民族”是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对美国的“民族想象”,他们把想象的美利坚民族作为榜样,论证在中国建构单一民族国家的合理性。虽然当初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凝聚国民,实现中国的完全独立,但这种单一民族国家构建说到底并不能真正获得国内少数民族的认可。因此,当中国共产党提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建设理念时,迅速得到了国内少数民族的支持,成为中国共产党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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