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域海绵”典范项目入围案例】生态理念成就“最美河道”——上海市新槎浦、中槎浦水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中国美丽城市》
中国“全域海绵”典范项目入围案例
编者按:
项目建设,示范引领。项目品质直接关系着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为充分发挥可推广、可复制项目的示范作用,中国建设报社正在公开征集中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典范项目(以下简称“中国‘全域海绵’典范项目”),征集活动由报社政策研究中心全面统筹。现在《中国美丽城市》上分批次展示入围案例。
生态理念成就“最美河道”
——上海市新槎浦、中槎浦水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侧记
● 尹冠霖 叶 挺
(来源:2022年7月28日《中国建设报·中国美丽城市》第29期第6-7版)
新槎浦、中槎浦地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周边均为厂区、居住区,人流十分集中。根据区环保局前期的水质检测结果,新槎浦、中槎浦水质较差,均为劣V类水平,水体透明度低,感观效果差。为改善河道水质及滨河水环境,实施新槎浦、中槎浦水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新槎浦整治段南起中槎浦,北至普陀界,河道长度为3500米;中槎浦整治段南起永汇新苑,沿金通路向北延伸,穿过白丽大桥、东风桥,北至沪嘉高速公路,河长为2900米。
该工程荣获“最佳河道整治成果”称号
项目践行生态理念,通过水环境综合整治,削减外源污染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增大水体的环境容量,提高河道自净能力。项目完成后,新槎浦、中槎浦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或以上标准,通过挺水植物和浮叶植物种植层次的合理搭配,形成优美的岸线景观。
外源与内源共治
生态与景观融合
项目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坚持将外源与内源共治、生态与景观融合,主要措施包括拦截外源污染(上游来水污染物生态拦截、河道沿河排放口改造或预处理)、控制内源污染(底泥锁定)和降解水体污染(水体复氧、生态修复)。
拦截外源污染方面:
河道最主要的外源污染为上游来水、雨水污染、污水排放及垃圾抛洒。
普陀区新槎浦武威路桥北侧建成效果图
上游来水为主要污染之一。中槎浦水系北片现状通过泵闸与外河连通。考虑整个片区的水质,应尽量不引或少引外来水,从而减少外围水质对于内部水系的影响,为内部河道达标创造条件,同时在治理段上下游及支流口设置生态拦截区,对上游来水中污染物进行一定程度的降解,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水质与水体生态相对稳定的区域。
雨水污染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雨水污染具有分散、冲击负荷大等特点,治理难度相对较大。针对各排口水量、污染物浓度的不同,设置不同规格的排放口处理系统,利用人工介质、植物、微生物对排放口水质进行强化处理,降低初期雨水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并遮挡排放口,美化河道景观。
普陀区河道大多紧临居民生活区,导致部分河道受生活垃圾抛洒影响较大。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加强市政监管,敦促附近居民不抛洒垃圾;另一方面增加河岸的绿化和景观,促使居民共同维护优美的水环境。
控制内源污染方面:
采用多孔物质制成底泥活性载体,覆盖于水体底泥之上以锁定河道内源污染,底泥活性载体的具孔表面可为有益土著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空间,在不破坏水体底泥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减少底泥絮凝物的生成与释放。结合底泥吸附剂和土著微生物对底泥污染物进行降解和去除,共同达到减少污染物的目的。
普陀区新槎浦武威路桥南侧建成效果图
降解水体污染方面:
新槎浦、中槎浦最主要的污染物控制指标为氮和磷,氮磷去除是该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治理河段长期接纳来自周边的生活污水和农业种植排水,河道水体氮磷污染物浓度持续升高,已远远超过河道容量,水体自净能力无法实现污染物的降解和去除。
氨氮的转化去除是通过硝化、反硝化等一系列反应过程来进行的,目前河道内的氨氮含量过高,说明硝化过程受阻,硝化反应需要在硝化细菌、溶解氧和碳源的共同作用下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在设置曝气系统增加水体溶氧的基础上,投加微生物促生剂,设置生态基,为河道内土著硝化微生物的附着和繁殖提供条件。此外,还需通过水生植物来吸收和同化氮磷,降低水体中的氮磷浓度。
分阶段针对性治理
保障水质长期稳定
水环境治理应立足生态修复,科学制定技术路线。项目提出人为干预期和长效保持期两个阶段的治理思路。在人为干预期,污染源生态拦截技术可以有效拦截外来污染物进入治理区;微孔曝气对于提高水体溶解氧具有显著效果;微生物可以快速、有效地改善水体水质,降解底泥;净水植物对水体水质进一步的提高与稳固有明显的效果。
在长效保持期,通过定期收割已成熟的水生植物将氮磷等污染物移出水体,重新种植水生植物,并在河道中投放鱼、虾等水生动物,逐步完善水体动植物系统和立体生态系统,保持水体溶解氧自给功能;水生动物和河道自有微生物通过生物选择形成稳定系统,在污染物突然变化和水体冲击情况下,自身有降解污染物的能力,从而逐渐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水体能长期稳定在Ⅴ类水,达到长效治理的效果。
普陀区新槎浦增氧曝气系统
通过实施污染源生态拦截、底泥锁定、水生植物修复、水体高效复氧、生物流化床、土著微生物修复等措施,新槎浦、中槎浦水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得到改善,实现了水质改善、生态修复、河道景观提升等效果。两条河道重新焕发生机,不仅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休闲场所,满足了群众的亲水需求,使群众生活与水环境、水文化紧密结合,还将吸引更多游客激发区域活力,为普陀区建成宜居、宜创、宜业且具有丰富人文气息和自然景观的生态城区提供了良好的水环境基础。2019年,市河长办、市文明办、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和上海水资源保护基金会等联合开展了第二届“最美河道”系列创建评选活动,经过自主推荐、实地走访、现场汇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以及竞赛组委会对参评对象的严格审查和层层筛选,新槎浦水环境整治工程成功入选“最佳河道整治成果”,项目的建设成效得到了各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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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典范项目征集启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指标和重大设施布局应纳入到有关规划和审批环节,新建、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报批的项目,不得擅自降低规划指标;改造类项目应全面考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示范引领。为充分发挥可推广、可复制项目的示范作用,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海绵智库”近期公开征集中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典范项目,入选项目将在《中国建设报》上集中展示并通过融媒体全方位传播推广。
中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典范项目征集要求如下:
1.征集对象为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已完工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不包含无限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传统绿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
2.各级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投融资、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管理单位企业均可推荐。可单一单位填报,也可多个单位联合填报。
3.推荐项目资料应包含项目概况、建设成效、创新亮点特色及完工项目实景照片。详见附表。
4.原则上单个项目文字介绍字数不少于3000字,完工项目照片5~10张为宜,像素不低于1MB。
5.典范项目征集表填写资料确保翔实准确。
6.邮箱:gjhmcs888@126.com
7.电话:010-58934884
13020007700
8.联系人:杨梦晗
负责人:刘宏伟
9. 典范项目信息登记表附后。
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创新实践”课题组
2022年7月
住建部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海绵智库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