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幽灵07-08:崩出去的一家三口 | 萨苏探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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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案发生在桥上,桥面封锁没人下车,怎么会有人能离开现场呢?
说来,这可能算是一个黑色幽默——是的,在这样一个惨酷的案件之中,任何带有幽默性质的元素恐怕只能用黑色才能涵盖。
是扳道房的老工人告诉乌老——爆炸的时候有人被崩到冰面上,然后自行离开了。
这个消息,让见多识广的北京法医们都大吃一惊。您想啊,被爆炸崩飞出去,那不是八路军所说的“土飞机”吗?抗战的时候坐“土飞机”的鬼子可是没听说谁还能活蹦乱跳的,不被炸成碎块就已经是天照大神保佑啦。被炸飞还不算,那桥面离冰面有十几米高,别说炸出去,就是从上面往下跳冰棍,那也是九死一生啊。
可老工人的确看见有这么一位,连位置都记得清楚。这是因为爆炸发生后,他的目光便追随被炸起来的最大物体移动。什么是被炸起来的最大物体呢?就是那台取暖锅炉。由于有爆炸的火光照映,他看到在那台取暖锅炉旁边,有一个人也一起飞了出来,而且如同大鸟在空中翻了个跟头,然后像伞兵表演一样,在锅炉落点的旁边腾空入水。
因为这个情景太过惊悚,老工人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去救人,他看到那个人居然从水里爬了上来,愣了一会儿,便踩着冰面向额穆镇方向走去了。
谁呀,这么厉害?老丁说,跟陈肖霞似的。
这就是代沟了,我听到这样的情况,第一个想到的是古龙小说中的萧十一郎复活了,而老丁想到的是陈肖霞。
今天很多人不知道陈肖霞是谁了,好吧,郭晶晶您总知道吧,郭晶晶的师姐是伏明霞,伏明霞的师傅是周继红,周继红的师姐就是陈肖霞。陈肖霞是中国第一代世界女子跳台跳水冠军,东方飞鱼神话的开启者。
在老丁那个时代,暗恋陈肖霞的绝非少数,老丁……老爷子应该不会,警察大多是比较理智的,应该不会去追星吧。
反正不管老丁怎么想,陈肖霞是不可能跑到冬天的黄泥河子来,那这个神奇的人物是谁呢?公安干警当即开始追查。
当然,基本可以认为这个人不是罪犯,还没有听说有哪个爆炸案的犯人能把爆炸的威力计算到如此精确的程度,能炸死三十多人而只把自己崩出去,并保证自己在被崩出去之前车厢的厢壁先被炸飞,还要造成软着陆的效果,确认落地的时候不被摔死。真有这个能耐,他也犯不着去作案了,肯定各国兵工部门争相礼聘啊。
所以这种追查只是走一个程序。万一……万一呢,嗯?
追查的结果又把警察吓了一跳,他们很快找到了爆炸后被崩出去而后到医院作检查的幸存者,不过,不是一个而是三个!
这三个人属于同一家,夫妇俩带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医生检查证明他们哪个也没受什么值得一说的伤,他们没有作案可能,而脱险的经历令人难以置信。
爆炸发生的时候,这一对夫妻正坐在座位上,妻子抱着孩子准备给他喂奶,丈夫一手扶着前面的小桌子,一手准备给妻子整理整理披在身上的棉大衣,手刚伸到领子的时候,爆炸就发生了。一瞬间,小伙子觉得自己仿佛在秋千上荡了出去,但手还能摸到桌子。
这是他失去知觉前的最后印象了。
等他醒过来,只觉寒冷刺骨,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坐在椅子上了,而是趴在了冰面上。小伙子第一个反应便是赶紧找自己老婆孩子。一回头,发现老婆就在旁边趴着呢,拍了两下,老婆抬头看他一眼,赶紧往起扶。老婆抬手就是一巴掌:“咱孩儿呢?!”
两人赶紧找孩子,一看也在旁边呢,打开襁褓,正看见孩子朝他们笑……
这一家三口的证词留在了警方的记录中,至于他们为何能死里逃生,专家们推断爆炸是在这一家子身后发生的,冲击波将其座椅和面前的小桌直接从地板上拧了下来,送上了半空。座椅保护了他们,使其免受爆炸的伤害。从空中飞落的时候三人仍在座椅上,座椅先触地,吸收了一定的动能并将三人如蹦床一样弹了出去,冬季厚厚的衣服和襁褓在落地时为他们提供了最后的保护。
关键时刻,拼的大概只能是人品了。
但警察同志不仅要看人品的,他们发现一个严重问题——那个跟着锅炉跳伞……跳水的并不是这一家子,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场灾难之中玩了空中飞人的桥段呢?
还好,那位“伞兵”很快就被找到了,而且还真是一名军人。此人是一名附近驻军的营长,正在因公外出。在这次空中跳跃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苏修亡我之心不死,眼红我国改革开放的美好成果,要来第二次珍宝岛事件了。所以这位尽职的军官脱身后顾不上检查身体状况,急忙赶回部队准备应变去了。
与那一家人不同,这位营长在空中十分清醒,他清晰地记得自己掉落时还在想:“完了,要摔死在冰面上了!”
就在这时,锅炉把冰面砸了个大窟窿……
这位营长唯一的遗憾是空中飞人的时候把口袋里的八十元钱弄丢了,一直没有找到。
他回到部队后向首长汇报了自己的经历,部队马上和地方核实。公安人员与他联系之后,证明了这位忠诚的军人也不存在作案可能。
那么,案犯到底是谁,是活,还是死了呢?
高老给出的答案是——案犯是谁尚需断定,但在爆炸中已经死亡当是无疑的。
他的理由和爆炸形成的大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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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是在仔细看过几节与二号车厢构造相同的车厢后得出结论的。他说,案犯应该已经死了,此人应该是抱着炸药包引爆后造成自杀身亡。
此时,还没有任何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信息被排查出来,法医的验尸工作在严寒中进展缓慢。老丁在这个案件中看到了一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场面——法医们检验之前将遇难者的尸块拿到火上烤!
这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做法。此案中很多遗体已经破碎,很多遗骸是警察们从冰河中一块块捞出来的,老丁看到战友们的橡皮手套脱下来时常常灌满了血水。存放尸体的地方是个车库,由于条件简陋,发现的尸块不得不叠放在一起,在严寒中很快便再次冻住了。但为了能够进行法医鉴定工作,也为了拼凑死者遗体以便安葬,法医需要尽快对一块块死者尸块进行检验,从而断定它们属于哪个个体。于是法医们不得不把尸块在一个特制的铁炉子旁烤软,然后才能进行尸检。外人如果无意中进入这所烟雾腾腾的房子,马上会被那种浓烈的炙烤味道和冲鼻的五脏六腑味道窒息,而男女法医们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
尽管他们十分努力,但这样的工作效率可想而知,至少还没有发现某具尸体具有自爆的特点。乌老不得不向吉林警方提出要求,希望派更多的法医投入工作。
高老的推断工作是在没有法医方面进一步支持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神奇。
其实,高光斗先生得出这样的结论,首要的依据是爆炸现场车厢地板上出现的那个塌陷式炸坑。
在外人看来,爆炸案的现场杂乱不堪,一切都炸烂了,还能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证据吗?但在高老这样的专家看来,杂乱的现场背后则是清晰的逻辑。
炸坑的类型便是他要重点分析的对象,不同的炸法会形成不同的炸坑。
具体说来,在案发现场可能发现五种爆炸痕迹:有的底深喇叭口,被称作“锥形炸坑”;有的状如锅底,被称作“球缺炸坑”;有的形成细长隧道,是为“穿孔炸点”;有的像切豆腐一样,叫做“截面炸点”;最后一种,没有直接爆炸痕迹却在地面形成盆状塌陷,便是“塌陷炸坑”。五种爆炸痕迹,关联的是案犯使用的不同爆炸方法。
锥形炸坑,隐含的是案犯在地下预埋炸药的情况;球缺炸坑,隐含的是案犯将炸药安放在地面引爆的情况;穿孔炸点和截面炸点与定向爆破有关;而塌陷炸坑,表示的信息则是炸药悬空爆炸。
“2·15”案件的这个塌陷性炸坑是非常典型的,在炸坑内的裂缝中还可以找到大量衣服纤维和棉絮,这应该都是爆炸时产生的抛射物。根据炸药的总量和爆炸的影响范围,高老甚至推断炸药凌空爆炸时的高度约在85-87厘米之间。
这与开始侦破黄泥河子爆炸案最初的预想不同。
鉴于案犯似有令列车出轨的企图,有一定预谋性,所以最初公安人员认为他/她会将炸药放在车厢地板上或者行李架上,点燃导火索后先行逃逸,或者使用了电流引爆等远程遥控方式引爆炸药。
现场没有发现远程引爆的器件残存,爆炸的点比地面高,比行李架低,基本排除了以上两种可能。
也就在这时候,又一个旁证出现了。那个被打捞上来的锅炉复位后可以发现,其侧面距地面87厘米处有一个巨大的凹坑,这应该正是被凌空爆炸的炸药包炸出来的。
对比其他车辆,高老发现,在预测的爆炸点上,没有任何支撑物。于是,案犯引爆炸药自杀身亡的结论,便这样得出了。
公安人员将炸点周围的隔壁、座椅等残件复原之后,一个以锅炉房后第二排座椅左端上部为中心的球状爆破区域便完整地展现了出来。这证明高老的看法是正确的。
这个结论具有极大的意义,把整个案件的侦破重点,集中到了从遗骸之中辨认凶手。
那么,这个案犯会是谁呢?显然,离炸点越近的人员,嫌疑越大。
还原坐在这排座椅上的人员,位于炸点中心的一号座位上,坐的是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女子,名叫郑丽颖。
她,便是四号残尸的主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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