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有“事”?来周宁这个法庭找他们“问问诊”~
在周宁县咸村镇上,有这么一家
“医院”,不看病,只解忧
谁家有“疑难事”,都可以找他们“看看诊”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周宁县人民法院咸村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聚焦“乡村自治、美丽乡村、文明乡风、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
“民法典物权编固定和升级了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使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会议室内,众人正聚精会神,聆听着一场法治讲座,而主讲人正是咸村人民法庭陈志宏法官。
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咸村人民法庭干警多次前往辖区内村社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基层群众宣讲法律规范。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就农村地区常见的婚姻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以案释法、以例明理,阐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新精神,为辖区输出“法治信号”。
抓好涉农领域普法宣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由法院干警以案说法,走进村居,走进群众去宣传,是最接地气、最有效的普法形式。
咸村人民法庭组织力量,陆续深入咸村镇部分重点企业,宣传《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详细了解茶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耐心解答茶场负责人等提出的法律问题,认真听取茶场负责人对法庭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青少年正值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农村校园“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成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
在今年儿童节前夕,周宁法院党组成员兰祖云、咸村法庭庭长陈志宏带领咸村人民法庭全体干警为咸村镇川中小学的20名贫困、留守儿童送去了温暖,为每名儿童发放了慰问物资,同时在校内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预防校园霸凌专题法治教育课,引导同学们从小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通过“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让“留守儿童”学法知法守法,打牢“留守儿童”的法治根基。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近年来,咸村法庭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对大多数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通过提前“约诊”+ 法官“坐诊”的双诊模式解决了大部分调解难题。
“这个事情困扰了我许久,感谢法院为我们不懈努力去调解,现在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可以落地了!”不久前,咸村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民工向村民委员会讨薪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0月,在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地基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款结算出现问题,无法调解,承包项目的农民工提起诉讼。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的结算金额持有异议,导致案件陷入僵局。可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认定和查清,且当事人提供证据较为困难,许多案件都需要进行鉴定才能查清事实。
考虑到该案实际情况,在查阅了大量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和谐”句号。
情到深处冰自融。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让案件止步于诉讼之前,有效地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纠纷解决后,原告的脸上溢满了笑容。
咸村法庭在所辖的4个人口较多的村社建立了相应调解机构,通过张贴法官联系卡,设立固定联系人。当事人可通过“约诊”的方式进行预约,当法庭认为应当对案件可调解,则是通过“坐诊”的方式进行解决,实现定分止争,为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找到了最大公约数,画出了最大同心圆。
“谢谢你们的耐心调解”。死者家属汤某握着咸村法庭陈志宏法官的手动情地说。
吴某云承包了咸村镇光夏村修葺祠堂的工程,咸村镇川中村的汤某华机缘巧合地答应有偿帮忙运输脚手架等工具。汤某将建筑材料运输到光夏村后,将全部工具卸货后,准备返程时突然从车上摔下,后脑着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事发突然,汤某华家属无法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情绪异常激动,连续多日来到咸村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要求调解。而帮忙介绍汤某华给吴某云运输工具的汤某建、汤某星认为自己并不是雇主,所以没有责任;雇主吴某云认为运输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事故的发生是死者自身的体质导致。
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充分运用各自的优势,由陈志宏法官根据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确认各方责任及赔偿的金额范围,联动引导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共识。最后吴某云、汤某建、汤某星各自赔偿死者家属三万元,成功防止矛盾激化。
辖区诉源治理联动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法庭更深入地了解每一起纠纷的真实情况,有力地延伸了司法服务范围,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咸村法庭充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联动机制优势,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39个村居建立联系网络,形成分工协作、沟通配合、合力运用一庭两所的综合“会诊”模式解民忧。
通过咸村法庭每周派员参与乡镇党委信访研判会议,协助党委政府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提前摸排、介入研判潜在社会矛盾。通过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工作,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对突发性和重大矛盾,诉前介入,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宣讲法律规定,全面了解案情,协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庭难以处理的矛盾纠纷,因为有政府、村组干部协同法庭参与到大调解机制中来,原本难以解决的难题,也都变得容易些了。
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互联”的工作机制,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合力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同时,进一步深化与司法所的密切协作,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在线进行司法确认,实现当事人维护权益一站直达。
蜿蜒绵长崎岖的山路,2万人口分散居住。在法庭37年的时间里,陈志宏法官和同事们去过辖区大大小小的村落。村委会里、泥地田间、当事人家中,民之所需,就是他们的行之所向。
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深入村社、企业、交通不便地区及玛坑乡巡回审判点,就地调解、现场勘验、就地普法,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离辖区群众更近一点,让当事人的心更暖一点,让法治理念传递得再远一点,为此,他们愿意走得多一点、更多一点!
满满的努力让咸村人民法庭赢得了群众的满意,更收获了满满的荣誉。
近年来,咸村人民法庭先后获评“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荣誉,涌现出“全省优秀法官”“优秀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一批进典型。
今后
咸村人民法庭将继续在工作实践中
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提升各类案件的化解率、调解率
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为推动乡村振兴、法治周宁建设
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王诗琦
审核:林裕顺 黄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