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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 上海餐饮油烟控制技术,请大家来参谋
上海餐饮油烟控制技术,
请大家来参谋
经过两场意见征询会及多轮的讨论修改,《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初稿)(下文简称《规范》)即将发布,该规范为了配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1/844-2014)的实施与运行,规定了更细化的内容。
为响应环保大调研活动中餐饮企业的诉求,使得《规范》更加落地和可操作,现就几个有较大争议的问题面向全社会进行意见征询,请全社会出谋划策。希望关心上海餐饮油烟治理的各相关方能够为我们谏言进策,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此《规范》规定了餐饮服务企业的油烟收集、油烟净化、运行控制和台账记录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上海市行政管辖区餐饮服务企业的油烟排放控制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1
《规范》中将油烟净化设施分为两级,对小型餐饮企业和大中型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要求做了划分。(见章节6.1.1、6.1.2)
2
《规范》中规定了二级油烟净化设施的产品认证和运行使用中的油烟去除效率均不低于90%的要求。(见章节6.1.2.1)
3
《规范》中明确要求所有产生油烟或异味的炉灶都须配置吸(排)烟罩。(见章节5.1)
4
《规范》明确了对蒸箱和固体燃料油烟单独收集的要求。(见章节5.4)
5
《规范》中给出了排烟罩排风量设计计算时需考虑的实际影响因素,去除了按烟罩投影面积计算基准灶头的算法。(见章节5.2)
6
《规范》中使用标准油烟发生装置替代现行的作业高峰油烟发生。(见附录B)
我们期待大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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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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