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宿特辑丨广东民宿行业大咖热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两周年:办法具有首创性和创新性,办法的实施是全省民宿规范发展的里程碑
各地民宿政策
省级区域公共品牌
2020年10月20日,在广东旅游民宿行业管理培训班的开班仪式上,“广东旅游民宿”品牌标识正式对外发布,广东省旅游民宿管理建设系统系统正式启用。这是自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广东进一步加大民宿业监管力度,加速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广东省旅游民宿管理系统
相继成立的民宿协会
各地民宿大会/招商大会
2021年5月27日,由广东民宿发展研究院协办的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花都)民宿招商大会在广州花都举行
2020年12月26日,由广东民宿发展研究院作支持单位的2020广东阳江(海陵岛)第二届民宿产业发展论坛暨投资招商大会圆满举行
各地民宿协会/品牌负责人感想
办法实施两年来,对广东省民宿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指导作用,使管理从原来各地收集法规各自理解,走向归于一统,办法的实施是全省民宿规范发展的里程碑。从实施实践上看,办法的制定是接地气的,是既符合国家政策也结合广东实际的,是在守护住宿业一般底线原则基础上,充分宽松民宿创新特殊性空间的。办法出台以来,其它各省也路续出台了省级办法,广东的办法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
李超 | 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市民宿协会执行会长,深圳美宿小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CEO
《办法》实施以来对深圳市的影响和推动效果是?
《办法》为全国首个由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府规章文件,全面系统地对民宿的开办条件与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对民宿定义、管理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行业协会、发展导向、民宿规划、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些制度规范为民宿经营和监管提供指引和依据,为广东民宿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规范民宿经营管理,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盘活全省城乡闲置资源,增加村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办法》非常具有首创性和创新性,放宽了民宿的准入条件,将民宿产业从“灰色地带”推到了“阳光地带”,实现了民宿“合法化”、“规范化”,《办法》试行两年来,符合了广东民宿发展的实际,推动了民宿产业的健康发展,对行业升级进步、政府有序管理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办法的首创性,也为全国各地民宿行业立法,起到了示范和引领性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办法》实施以来对我们自身品牌的影响
《办法》出台为全省民宿行业经营者吃了一颗定心丸,民宿经营从而“有规可依”、“有法可尊”、“依章办事”,继续投资民宿产业,扎根乡村的信心与底气更加充足,经营也更有安全感,尽管2020年至2021年受到疫情的影响,但是全省民宿经营者抵御了各种不利影响,扩大了经营规模和提升了行业产品品质,满足了老百姓对美好生活度假的需求,省内各精品民宿品牌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规模、利润和品牌的三增长。
在深圳市在《办法》实施后都做了什么配套和创新举措?
我投资的民宿主要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近年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大鹏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民宿产业的发展,依据《办法》,在管理体制上进行创新,明确了民宿管理部门创新了民宿产业统筹协调管理机制,构建了“部门联动、街道管理、社区协作、协会服务”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在准入门槛上以及《办法》明确了民宿开办的规范要求和程序,从民宿的规模、选址、建筑安全、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经营登记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的规范性的要求和操作指引和申报程序。在经营服务上,也明确了各项经营制度和加强监管体系,制定了《深圳市民宿服务规范》、《深圳市民宿卫生规范》,《深圳市民宿自律公约》等为民宿经营提供指引,为民宿监管提供依据,具有系统性与可操作性;大鹏新区还将鼓励民宿发展列入《旅游行业扶持条例》,配套进行了政策支持和产业引导;在《办法》的支持下,市区各级部门配套管理细则并积极进行引导使得深圳民宿的发展和产业管理也为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您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其一是对民宿及城市公寓等短租房进行明确的界定,或明确各地市制定的民宿产业规划确定民宿鼓励发展区、民宿限制发展区,对民宿投资及经营行为进行更明确的指导;其二是建议继续实施“放管服”,赋予民宿行业组织更多的行业管理职责并给予更多支持;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进一步探索对民宿的“民”字进行更多的要求,什么人能开民宿、什么人不能开民宿,民宿主人如何参与接待等需要进一步的制度探讨。
郑春桃 | 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惠州市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协会会长、禾肚里品牌创始人
《办法》实施以来的影响和推动效果。
《办法》实施以来,极大提高了民宿主经营的积极性,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办法》实施以来对我们自身品牌的影响
《办法》实施以来对禾肚里的影响也是极大的,《办法》实施后,梅州出台对应的指导意见,由此让梅州禾肚里店成为了新政策出台后的首家五星级民宿单位
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从省《办法》出台到地方调整落实之间还有一定的时间和可行性的差距,希望地方的主管部门能更主动、积极制订、完善相关民宿管理细则,真正地让地方的民宿主切实有效地按照要求落实到细处,让民宿行业得以有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为广东的民宿产业助力,民宿有为助推乡村振兴。
黄小成 | 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河源市民宿行业协会会长,梨花屋舍民宿品牌创始人
《办法》实施以来对河源市的影响和推动效果是?
根据“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对我市民宿行业具有全面性的推动作用,具体效果分析如下:
《办法》于2019年9月1日实施以来,明确了民宿的定义、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范围、法律责任等,对我市民宿行业起到了引导、推动、规范的作用。《办法》颁布后,民宿业进一步得到政府的重视,河源市与各县、区陆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助力民宿发展。
在《办法》的指引下,在我市文广旅体局的高度重视下,出台了“河源市民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具体规范我市的民宿管理,促进民宿建康发展。
推动成立“河源市民宿行业协会”,在行业营销、行业培训、行业标准、行业资源整合等工作有了新的平台,连接政府与企业,打造“河源民宿”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在2021年5月,由河源市政府主办,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河源市文广旅体局与河源市商商务局联合承办的“河源市2021美丽乡村民宿招商推介会”隆重召开,翻开了河源民宿发展新的篇章。
在《办法》发布后,河源市文广旅体局在全省率先举办了“河源市首届乡村旅游文旅整合创新大赛”,今年已是第三届,对乡村民宿有促进作用不言而喻,此赛事已成为河源民宿与乡村旅游届的一大盛事。
《办法》颁布后,在文广旅体局的推动下,我市快速推进民宿登记备案工作。由我市民宿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民宿登记,纳入广东省旅游民宿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截止目前为止,河源已登记发证的民宿达100余家,此项工作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提升行业的监管力度,使行业有更加健康的发展方向。
符小密 | 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韶关市客栈民宿协会会长,丹霞印象民宿品牌创始人
《办法》实施以来对韶关市的影响和推动效果是?
答:为积极贯彻落实《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我市相继出台了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民宿发展扶持办法,对民宿的开办要求、开办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发展扶持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实施,对于规范我市民宿经营管理,提升民宿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盘活城乡闲置资源,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另一方面,我市民宿发展也逐步迈向了规范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的道路。
《办法》实施以来对我们自身品牌的影响是?
答:《办法》实施以来,我们更加坚定的选择了走规范化、品牌化、集群化的民宿发展道路。因此,我们于2020年3月申报了广东省客栈民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并于当年12月通过了中期验收。同时,这也为日后的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韶关市在《办法》实施后都做了什么配套和创新举措?
答: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和民宿发展扶持办法相继出台。其中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也进一步细化了民宿的开办要求、明确了民宿登记的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为实现我市民宿发展的品牌化、特色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其次,民宿发展扶持不仅有政策方面的扶持,也有扶持资金支持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民宿工作办公室、各属地镇(街道)的扶持和保障服务。
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答:目前,《办法》中涉及到的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统、旅游民宿管理系统已陆续上线,但在实操层面和系统功能方面还有所欠缺。此外,可否搭建从业人员的登记备案、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平台,以培训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陈潮辉 | 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广州市民宿协会副会长,广州增城万家旅舍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办法》实施以来对增城区的影响和推动效果是?
《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有了明确的界定标准,单栋不超过14间/套客房的明确界定为民宿,有了这个依据后通过全区摸查统计将属于民宿范畴的正式划分为民宿进行管理,除此部分外的的按旅馆经营进行管理。无论是新开办的民宿还是我们司在行业监督管理方面都有了明确的依据。
讲到推动效果,增城区作为万家旅舍(就是大家口中讲的民宿)体量相对较多,业态发展也较好,从广州辖区来讲发展的也算是比较早的,区在《办法》实施后的推动方面也是比较重视比较早的,2019年9月1日《办法》实施,10月区委区政府即提出《广州市增城区民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文广旅体局开始牵头起草《增城区民宿开办指引(试行)》方案的准备。并同时做了全区域的民宿及非标旅馆的摸查,根据摸查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可以说效率非常高,分类后进行管理效果也非常好。
《办法》实施以来对我们自身品牌的影响是?
从《办法》实施及区《民宿开办指引(试行)》以来,我司协助旅游主管部门做好民宿旅游开发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开展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和民宿加盟万家旅舍管理有限公司的灯箱制作和颁发。民宿管理工作和镇街联动,各职能部门职责分明,层级管理清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日益顺畅。
区《联席制度》赋予了万家旅舍公司在民宿发展推动方面一定的职责,万家旅舍在做好区内民宿监督管理的同时,更加有责任和有义务把民宿发展向更好的方面去推动。
我们增城区在《办法》实施后都做了什么配套和创新举措?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办法》,统筹推进全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区建立了《广州市增城区民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另由区文广旅体局以《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广东省旅游条例》和《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依据起草《增城区民宿开办指引(试行)》。
后续通过培训、专家讲解等方式深入解读《办法》、《指引》,另在民宿备案方面我们可以做到一对一进行咨询,这块工作由万家旅舍公司提供民宿备案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民宿备案、开办指引的咨询。
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这块真的没有什么建议,《办法》界定明确,条款清晰,总体是有依有据,对民宿发展推动极大。希望民宿行业发展越来越好,民宿经营者团队越来越壮大。
余旭日丨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趣墅品牌联合创始人、董事长
《办法》实施的影响与推动效果
《办法》条例中,列明了旅游主管部门、治安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城乡建设、规划、卫生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对民宿管理的职能范围;同时,对民宿的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等都有了清晰的规范。
从条例本身来说,是较完善且具有落地性的,但就目前行业落地实际情况来看,效果是不显著的。以佛山为例。一九年九月颁布《办法》,受疫情影响,佛山在二零二一年四月推进第一次大排查,主要对佛山的头部民宿品牌进行排查,大部分小微民宿不在此次排查范围内。
从行业目前市场情况看,依旧有层出不穷二房东、小业主、小民宿主在管理规则之外经营。因此我们认为,在《办法》施行以来,规范的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品牌,从市场规范角度来说起到带头作用。
《办法》实施以来对趣墅的影响
对于趣墅来说,从行业标准上提供了门店正规化、标准化的方向。针对一些大门店是比较利好的,可以作为一个驱逐不合规同行的有利“武器”。《办法》的实施从行业上进行规范,也使趣墅在规范经营的过程中获取更多正向效果,无论从用户的角度还是趣墅自身发展规划的角度,都可以让第一批走向规范化的民宿品牌更多收益。《办法》的实施,促使趣墅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方向更加清晰。
对《办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1、从管理办法落实到具体市级县级的落地条款调整并公布,将《办法》落到实处;
2、加强对民宿开办的监管,从小微民宿开始严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市场;
3、相关执行部门及监理部门因严格按照职能要求执行,规范民宿经营。
肖国华 | 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珠海分会秘书长,珠海市旅游民宿协会秘书长,赫博生活服务(珠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法》实施以来对珠海市的影响和推动效果。
自从《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后,解决了新兴业态——民宿有法可依依的困境。原来民宿在管理办法未实施之前,政府相关部门无法对新兴业态民宿归类,同时旅游部门与公安部门无法根据相关法律对该业态进行指导工作及管理工作。
在2019年之前,《办法》实施前,民宿经营方无法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无法提供有效上传给以相关部门资料,辖区派出所只能采用临时管理制度,让经营方用电脑打印或抄录入住人员资料,提交给派出所,造成大量人力物力浪费,及无法达到有效管理。
工商登记方面亦对此无从下手,更甚至,某些工商登记直接暂停民宿经营登记,或者限制登记等。
在《办法》实施后,一切有法可依,相关文旅部门进行归口管理工作,及治安管理方面,公安部门也给与相关支持力度。
《办法》实施以后对我们自身品牌的影响是?
《办法》实施后,对于我们品牌及业务的提供了法律保护,同时也将行业协会的权利与义务写到法律文件上,得到官方的承认及接纳作为行业统筹管理的角色。
我们珠海市再《办法》实施后做了什么配合创新举措
《办法》实施后,珠海启动相关立法程序,修改了《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对民宿的概念更加谨慎和规范指引,同时也制定了《珠海经济特区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文旅部门也邀请我们行业人士组建行业协会,为规范珠海民宿事业,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对民宿业者提供专业培训及管理规范等等。
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为:
A、对民宿的概念与国民经济分类保持一致,对民宿大分类及小分类必须提供细致的描述,不然基层政府解读会出现各种偏差。详细可以参考行业人员意见。
B、对乡村海岛民宿的引导及政策扶持尽量给与落实到基层政府,目前珠海政策扶持由旅游局与农业农村局提供。
C、倡议建立民宿行业第三方监管机制,仿效建筑工程中的,监理公司机制,通过商业手段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办法》实施两年来,确实给广东民宿的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具体来看可以分总结为六个特征:
一是,规范化覆盖越来越广;除了《办法》以外,省市监局出台了民宿服务的首部省级地方标准,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出台了首部省级团体标准,广东省公安厅也准备出台含民宿在内的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除此以外,全省21个地级市已有16个出台了市级民宿管理政策或登记指引。
二是,数字化程度越来越高;广东省旅游民宿管理系统(省文旅厅研发)、广东省民宿住客信息登记系统(省公安厅研发)相继投入使用,深圳大鹏新区更是建立区级的民宿登记系统。
三是,民宿关注度越来越高;据我所知,仅2021年就出台的五个省级文件提及鼓励旅游乡村民宿发展,超过了以往几年的总和,2021年还有包括省委农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统计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几个省级单位不同程度的开展了广东省民宿行业的调查研究或活动;
四是,自律性组织也来越多;自《办法》发布以来,包括广州、深圳、惠州、韶关、潮州、河源、茂名、汕头、清远、东源、珠海横琴新区、梅州大埔等12个市、县(区)民宿协会成立,各地纷纷组建行业自律联盟,说明广东民宿业主抱团发展观念强,自律管理觉悟高;
五是,精品化民宿越来越丰;2019年开始,虽然历经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许多本地头部品牌依然纷纷落地新项目(以趣墅、爱树、米墅、慕吉、蜜悦、禾肚里、怡境文旅、涟岸为代表),而且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省外品牌开始进入广东落地发展(以乡伴、心宿、隐居乡里为代表);还有总部设在广东以前只在外地发展的民宿品牌也开始“返乡”落子(以泊心云舍、诗莉莉为代表);精品民宿项目特色各异,内容丰富;
六是,集群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根据我们的研究,自《办法》实施以来,全省民宿业已经逐渐形成十个知名的民宿集群,不少地方还有许多集聚层度也很高的民宿集聚区(民宿小集群)。
但是,《办法》出台后,有些地方还未能很好落实。最突出的一个方面就是,各地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有些并未很好结合《办法》来实施,对于民宿规模的认定,部分地方细则依然以“1448”为认定条件(此标准,最早源于三部委民宿防火导则中对民宿的定义),无疑提高了民宿门槛。实际上,《办法》只约定了单幢建筑房间数不超过14间,对民宿总面积,建筑层高并未限定。现行的行业标准是推荐性的,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即使是行业标准也只规定“经营用”的客房面积和层数,自用和公共空间实际上不是“经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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