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档案 | HW29 含汞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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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29含汞废物来源于天然气开采、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印刷、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池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通用仪器仪表制造等行业,包括天然气除汞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物,汞矿采选过程中产生尾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使用显影剂、汞化合物进行影响加厚以及使用显影剂、氨氯化汞进行影响加厚产生的废液及残渣,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铜、锌、铅冶炼过程中烟气制酸产生的废甘汞,含汞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浆层纸、含汞废锌膏、含汞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含汞温度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弃的含汞催化剂等。
汞及其化合物具有很强的毒性,含汞废物处理不当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造成具体威胁。汞在生物体内不易代谢排出,随食物链具有生物富集作用,其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且会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隐患和后果。汞对多种器官有毒害作用,其主要靶器官为神经、呼吸、消化、血液和皮肤等,汞对神经系统的毒性具有不可逆性胎儿期汞中毒可导致脑弥漫性发育不良,脑瘫、癫痫、智力障碍等症状,成人汞中毒引起的神经系统障碍表现为智力下降、共济失调和行为、语言、听力及视力障碍,并伴有发热、头晕、震颤、牙龈、胃肠炎、肌无力等症状,严重时合并肾功能衰竭、癫痫样发作或精神障碍。而最危险的是有机汞化合物中的二甲基汞,仅几微升二甲基汞接触在皮肤上就可以致死。
目前,我国针对含汞废物的处置方式主要是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填埋等,以减少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典型企业废汞触媒再生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含汞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汞矿采选与冶炼、用汞工艺、含汞产品生产、汞的无意排放、含汞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公告 2017年 第38号)要求各级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商务、卫生计生、海关、质检、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能源等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汞的生产、使用、进出口、排放和释放等的监督管理,并按照《汞公约》履约时间进度要求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氧化汞电池等如未分类收集则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进行分类收集,则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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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无忧固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