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松山湖总工会有新的奖励机制啦!
小伙伴是否加入了松山湖总工会的家庭呢
作为大家的“娘家人”
松山湖总工会一直关爱着大家
积极开展为园区群众送温暖行动
关心职工生活、助力企业管理等
为进一步提升松山湖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使工会覆盖更广泛,工作开展更规范
职工服务更全面
提升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现在,松山湖总工会有新的奖励机制啦
奖励内容
1、奖励对象在“粤工惠”APP上登记的基层工会;
2、奖励标准
企业工会在“粤工惠”app上注册的会员人数达到企业职工人数的80%时,可按每注册1名会员奖励10元的标准获得奖励,每一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1、奖励对象
已建设工会阵地并通过市验收和投入使用的基层工会;
2、可申报阵地建设的项目
(1)企业先锋号;
(2)职工之家;
(3)职工小家;
(4)职工书屋;
(5)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6)爱心妈妈小屋;
(7)工会爱心托管班;
3、评定方式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基层工会向松山湖总工会提交阵地建设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及园区总工会验收后,可获得松山湖总工会的奖励;
4、奖励标准
(1)关于建设先锋号的奖励。投入建设费用10万元以上的先锋号,奖励2万元;建设费用10万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
(2)关于建设职工之家、职工小家、职工书屋的奖励。验收成功的基层工会可获得0.5万元的奖励;
(3)关于建设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奖励。验收成功并投入使用的基层工会可获得0.5万元的奖励;
(4)关于建设爱心妈妈小屋的奖励。验收成功并投入使用的基层工会可获得0.5万元的奖励;
(5)关于建设工会爱心托管班的奖励。验收成功并投入使用的基层工会可获得0.5万元的奖励。
1、奖励对象
已缴纳工会经费且开展文体活动的基层工会;
2、奖励标准
(1)基层工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文体活动,按照要求先行向园区总工会提交活动相关策划资料,待活动实施后报送支出发票、总结等材料,即可获得奖励。奖励费用不高于松山湖总工会收取该企业年度工会经费的20%。(奖励金额≤本年度企业缴纳工会费用*8.5%*20%);
(2)基层工会承办区域性活动,如联谊会、篮球赛等活动,先行向园区总工会提交活动相关策划资料,待活动实施后报送支出发票、总结等材料,经总工会委员会一事一议讨论,可适当给予经费补助。
1、奖励对象
申报的创新项目通过审批的基层工会;2、评定方式基层工会根据自身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向园区总工会申报创新项目。项目需经园区总工会委员会一事一议讨论,通过审批的创新项目需按申报计划开展工作,由园区总工会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
3、奖励标准根据实施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如实进行奖励,单一项目奖励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奖励经费使用范围
奖励经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基层工会工作运作,不得将经费发放给个人作为补贴、奖金及组织公款旅游等。其中奖励经费可用于如下服务:
1、困难职工帮扶服务。用于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再就业培训、临时生活救助等服务;
2、女职工服务。用于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知识、卫生知识的讲座,开展各种兴趣爱好培训班、活动;
3、文体活动服务。用于开展职工文体康乐活动,针对职工兴趣爱好,成立各类文娱协会和兴趣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举办各类讲座;
4、其他服务。用于工会社工志愿者、工会积极分子活动、心理关爱、职工技能提升、安全知识培训、职工书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经费申报发放有关要求
基层工会在使用奖励经费开展相关活动时,需在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的服务活动资料(方案、简报、发票、签收表、照片、视频)到松山湖总工会。
松山湖总工会将统一开展奖励申报工作,并统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由总工会账号转账至相应企业工会账号。松山湖总工会将对奖励资金进行抽查审计,相应企业工会需配合做好审计相关工作。
奖励经费申报流程
表格下载
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松山湖企业工会奖励经费申报表》
《2021年度松山湖企业工会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
- THE END -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总工会
编辑:王牧
审校:莫楚乔、欧阳泳琪、林倩萍
想了解更多松山湖资讯
记得联系小姐姐
▶假期精彩不停,松山湖本周活动来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