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美国咨询学会督导师标准
拉康心理
1990年,美国咨询学会(ACA)前身美国咨询与发展学会(AACD)颁布了心理咨询督导师标准。
该标准描述了作为督导师需具备的人格特质、理论知识和胜任力等十一个核心领域的特征。
现分享给大家。
1督导师本身即应是资深心理咨询师,接受系统的培训、教育和督导实践以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1.1掌握各种咨询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方法的知识;
1.2掌握与心理咨询相关的哲学理念、理论知识和方法取向方面的知识;
1.3掌握对人类行为形成假设的知识;
1.4掌握适用于督导设置的咨询理论和方法(个人、团体、家庭和特殊议题如虐待、职业生涯规划)。
2具备与督导师角色一致的人格特质和特点。
2.1致力于提升自身的咨询和督导技能;
2.2对个体差异具有敏感性;
2.3通过自我评价和他人的反馈来认识自己的局限性;
2.4是鼓舞人心的,乐观的,有动力的;
2.5具有幽默感;
2.6对督导师固有的内在权威角色感到舒适;
2.7遵循督导师角色的职责;
2.8能识别自己的长处和弱点;
2.9能够描述自己在人际关系中的模式。
3督导师应掌握职业伦理、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并熟练应用。
3.1向咨询师传授职业伦理知识;
3.2展现并信守职业伦理和专业标准;
3.3向咨询师传达对法律和法规文件的理解及其对执业的影响;
3.4提供有关专业标准的最新信息。
3.5能够与咨询师分享其权益及上诉程序的具体工作;
3.6向咨询师传达与督导相关的职业伦理,包括双重关系、诉讼程序、评估、知情同意、保密和替代责任。
4督导师应掌握对督导关系的概念性认识,并善于运用这些知识。
4.1展现其对个体性别、种族、文化和年龄等差异的尊重,并了解这些特征在督导关系中的重要性。
4.2对咨询师的个人和职业需求敏感;
4.3期待咨询师能够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
4.4对督导的评价性质敏感,能有效地应对咨询师对评价的焦虑;
4.5酌情进行自我评估,并以此作为职业成长的模型;
4.6提供促进条件(移情、具体、尊重、一致、真诚和即时反馈);
4.7与咨询师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
4.8在驳斥和支持方面保持平衡;
4.9在咨询或商讨过程中能激发咨询师的想法和感受,并以促进督导过程的方式作出反应。
5掌握督导方法和技术的理论知识,并善于运用这些知识促进咨询师的发展。
5.1说明督导的目的,并解释所使用的程序;
5.2就咨询师所需学习的内容进行协商;
5.3采用适当的督导干预措施,包括角色扮演、角色替换、现场督导、建模、人际关系过程回忆、微训练、意见和建议、审阅录音和录像等;
5.4能恰当履行督导师的教师、咨询师或顾问等角色的职责;
5.5引发咨询师新的可能性,以帮助咨询师确定咨询方案、咨询技术和对来访者的回应;
5.6将督导的知识与人际关系风格相结合;
5.7阐明自己在督导中的角色;
5.8使用媒体工具促进学习;
5.9与咨询师的互动方式应有助于咨询师的自我探索和问题解决。
6掌握心理咨询师成长过程的理论知识,并熟练地应用。
6.1理解督导的发展性本质;
6.2掌握各种督导理论模型;
6.3了解咨询师在特定工作环境中的角色和职能;
6.4了解督导师在特定工作环境中的角色和职能;
6.5能识别咨询师的学习需求;
6.6根据咨询师的个人特点、概念化发展、培训和咨询经验调整督导内容;
6.7采用适合于咨询师概念发展水平、培训和咨询经验的督导方法;
7督导师应具备个案概念化和个案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7.1认识到督导的首要目标是帮助来访者;
7.2了解其他专业人员(例如心理学家、医生、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并酌情帮助转介;
7.3征求咨询师对咨询动态的看法;
7.4帮助咨询师搜集资料和数据;
7.5帮助咨询师客观地分析和解释资料和数据;
7.6帮助咨询师制定有效的咨询目标;
7.7帮助咨询师观察和评估访者的咨询目标和目的;
7.8帮助咨询师将来访者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综合为一个整合的概念;
7.9帮助咨询师分配咨询目标的优先级;
7.10帮助咨询师掌握咨询过程的基本原理;
7.11帮助咨询师根据持续的评估和诊断调整咨询目标。
8督导师需具备评估诊断的知识和能力。
8.1监督测验的使用和解释;
8.2帮助咨询师掌握评估的原理和程序;
8.3帮助咨询师与来访者沟通评估程序和原理;
8.4帮助咨询师描述、测量和记录来访者信息及咨询师变更;
8.5帮助咨询师整合个案信息,并提出适当的建议。
9具备口头和书面记录、报告的知识和能力。
9.1理解问责制的含义和督导师在促进问责制方面的责任;
9.2帮助咨询师有效地记录督导过程和与咨询相关的互动;
9.3帮助咨询师遵循咨询伦理和程序,以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督导记录;
9.4帮助咨询师识别有效的信息,包括在口头或书面报告中的;
9.5帮助来访者以合乎逻辑、简洁和有序的方式呈现信息;
9.6帮助咨询师根据工作环境和沟通情况选择口头和书面报告。
10督导师应具备评估咨询成效的知识和能力。
10.1可以从评价者的角度与咨询师进行互动;
10.2能识别咨询师的专业和个人优势以及弱点;
10.3提供具体的反馈,如概念化,咨询方法和技术,关系维护技巧和评估技能;
10.4确定咨询师在多大程度上发展和应用了自己的个人心理咨询理论;
10.5制定评估程序和工具,以确定咨询计划和目标的实现情况;
10.6帮助咨询师描述和衡量自己的进步和成长;
10.7能够评估咨询师的咨询技能,以实现年级分配、实习考核、专业晋升等目标。
11在咨询和督导方面有所研究并将这些知识不断地融入到督导过程中。
11.1 推进和检验研究,以确定咨询方案、服务和技术的有效性;
11.2阅读、解释和应用关于咨询和督导研究成果;
11.3能够制定有关咨询或督导的研究议题;
11.4报告有关咨询或督导研究的结果,并酌情传播。
11.5促进研究结果在个案管理中的整合。
督导师的教育与培训:
1心理咨询专业相关的研究生学历;
2在督导下承担任心理咨询工作的成功经验;
3具有以下一个或多个领域的认证: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证书,国家职业咨询师协会颁发的证书,以及国家注册医师、临床心理健康咨询师、注册康复咨询师或注册职业咨询师的认证;
4研究生学历水平的咨询督导师培训,包括教学课程,研讨会,实验课程,督导实习;
5持续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如会议、研讨会、自学);
6参与与督导理论和实践相关的研究活动。
参考文献:VN P-Sep-Oct.Standards for Counseling Supervisors[J], JOURNAL OF COUNSELING & DEVELOPMENT •SEPTEMBER,2014 , 69 (1)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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