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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引导我思考众生相的十本小说

李怡豪 一毫厘 2019-11-23

宅在家里一个多月。

看了七十多部电影和四十多本书。

心静,也就没想着写推文。

但太久不写也不像话,还是写一篇,介绍十本最近读的小说。

像上篇【荐书】影响我世界观的十本书一样,并不只是罗列书本,也顺便梳理我看书思考的体系

“众生相”这个词很大,我不想轻易用它;但又找不到合适的词,毕竟这十本书谈到的是:

1、人应该怎么活?

2、两个人应该怎么活?

3、底层怎么活?

4、众人怎么活?

四个大主题下,这十本书又分别讨论十个小主题

对于“人怎么活”,前三本书对应:

1、人怎么活?

2、男人怎么活?

3、女人怎么活?

对于“两个人怎么活”,第四、五本书对应:

1、夫妻怎么活?

2、同性怎么活?

对于“底层怎么活”,第六、七、八本书对应:

1、发达国家底层怎么活?

2、中东农村怎么活?

3、跨文化背景下怎么活?

对于“众人怎么活”,第九、十本书对应:

1、家庭怎么活?

2、生活中的人们怎么活?

当然,这只是十本书各自的侧重。这样的梳理,只是想把内容各异的书组合起来,更好地消化书中内容,也加深自己对众生相的理解。

 

1、《悉达多》赫尔曼·黑塞

赫尔曼·黑塞,德国人,后入瑞典籍,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一战过后,众生迷惘。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展开对人性的思考,把人类的欲望和理智挖得入木三分,这是《荒原狼》

而面对迷惘的一代,从东方哲学中寻求答案,以积极的心态把“真正的自我”和“生命意义”提出来——这就是《悉达多》。

故事中,印度少年悉达多告别父亲,去寻找真正的自我。

他遇到佛陀,发现佛陀的教义也不过是收服人心的工具,开始觉醒

他遇到名妓,开始享受肉欲;遇到商人,开始享受金钱。

可当肉体和心灵的享受达到顶峰,他却突然厌倦这样的自己,跳河自尽。

劫后余生,一场顿悟。遇到老船夫,学会倾听河水的声音,终于找到自我,寻得教义。

——看起来非常简单的故事,字里行间都有真智慧。

比如,悉达多会想,老师教会了我很多,但有什么东西是老师没教过的呢?——“自我”

后来,悉达多质疑佛陀的教义,佛陀会心一笑说,“我的教义并不是真的来解释这个世界,而是让人相信这个世界可以这样来理解。”

再比如,悉达多在欲望和权力、女人和金钱中迷失,他才明白,“只有真正走向世界,直到这些欲望被消磨殆尽,才能走进真正的无欲无求”。

而到最后,悉达多经历人生种种,他停止了对命运的抗争,“把悲欢喜乐融为一体,不再只听到某一种声音,而是听到了所有的声音,才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我也因此怀疑,尾田对罗杰的设定说他“能倾听万物的声音”,灵感或许就来自这本《悉达多》。

而根据我自己对“成长”话题的思考,悉达多的成长经历暗含五个步骤:

意识到别人的说教可能不对,是第一步;

开始察觉自己和之前变得不一样,是第二步;

不断颠覆已有认知并意识到还有未知,是第三步;

重获内心平衡,是第四步;

看透生活的本质而不被击倒,是第五步。

这些内容往小了说只是普通的道理;往大了说,可以上升到哲学、教育、伦理、人性。所以才是诺奖得主的手笔。

比起《家》那种文笔不怎么好、看完了只会让人更迷茫的书,我真是纳闷:这样一部内容深刻、通俗易懂文笔又好的《悉达多》竟然没有被选进“必读名著”。

真是可惜。

 

2、《从月亮来的男孩》 安德鲁·米勒

英国作家安德鲁·米勒,都柏林文学奖得主。

小说的男孩很特别——他没有痛觉。所以这个故事就是,一个没有痛觉的人会怎么过一生?

当他流落江湖,他被药贩子拿去

,也因此见识到人性的贪婪虚伪。

随着时间推移,他也发现这个缺陷也可以成为“优点”:他不能感知疼痛,也就无法理解别人的痛苦,所以他给别人做手术时,下手格外稳准狠,竟然成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

但终究因为没有痛觉,很难理解别人的伤痛和喜乐,一生孤独。

直到他遇到一个姑娘,他爱上她,却不知不觉有了“痛觉”。

但当他有了痛觉,却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活,同样又是一生孤独。

对于平常人,痛失所爱,往往是在失去爱了之后才格外悲痛;而这位从月亮来的男孩,却在得到爱了之后,才知道什么是痛。

——这是小说构思巧妙的地方;而另一方面,小说文字朴实,通篇白描,却极有画面感,配合作者清冽冷峻的文字,格调也非常清冷。

可为什么对这本书印象深刻,不是因为文笔,还是因为它的主题。

小说里,失去了的痛觉,实际上是失去了的人生体验。

现实中,有很多像萧峰那样的男人,过于坚强的人往往也没有痛觉。

因此容易丧失同理心。

经历过爱之后,才会有一颗温柔的心。

 

3、《迷人的流浪》柏瑞尔·玛卡姆

柏瑞尔·玛卡姆,1902年生于英国。

四岁前往肯尼亚,随父训练赛马。

从小与马为伴,十八岁成为非洲首位女性专业赛马训练师。

长大痴迷飞行,三十四岁独自驾驶飞机从英国飞往加拿大,成为首位单人由东向西飞越大西洋的飞行员。

随后出版《夜航西飞》,获得海明威、圣·埃克苏佩里、丘吉尔盛赞,引起世界轰动。

此后,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一辈子只做两件事,一件训马,一件飞行。铸就“非洲自由传奇”。

这本自传体小说集,《迷人的流浪》讲述她训马、飞行的故事。文笔并不高超。但文字里的精神可贵。

找准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做,一做就是一辈子。这一点,几个人能做得到?

训马时坚毅智慧,飞行时不畏孤独;能和马成为朋友,能和自己独处。这样的境界,几个人能达到?

“我不再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少女,我化身为尘土,化身为迎面之风,化身为马蹄的怒吼。化身为男爵的勇气和斑羚的恐惧。”

行事勇敢野性,浑身豁达真挚,像极了中国文学里一个经典形象,“一生杀人放火,今日方知我是我”。

所谓“我的快乐,不需要你理解”,柏瑞尔才是真正的特立独行。这样的人,不仅是“先锋女性”,全人类都敬仰啊。

 

4、《巴别塔之犬》卡罗琳·帕克丝特

前三本书讲“一个人该怎么活”。接下来两本书讲“两个人该怎么活”。

《巴别塔之犬》讲的是夫妻。

原本夫妻二人很恩爱。

但突然有一天,妻子从自家的苹果树上跳下自杀。

当时只有狗在家,身为语言学家的丈夫为了查明妻子自杀的真相,想用语言学的方法教会这只狗“说话”,从而寻找线索。

一年过去,在和狗相处的过程中,丈夫终于发现妻子想要隐藏的一些事情和想法。

所以,这部带着悬疑色彩的小说,实则指向婚姻家庭中的爱和沟通。

巴别塔的典故本身,人类想修建一座能够通往天堂的巴别塔,上帝惊慌不已,于是就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彼此不能互相理解,于是就不能同心协力,最后修不成巴别塔。因此,巴别塔本身是一座沟通之塔。

“巴别塔之犬”的本意在于,夫妻二人在某些事情上沟通不畅,反倒是狗,在妻子自杀后,充当夫妻二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引导丈夫明白了妻子的心意。

就像妻子临死前给丈夫留下的暗号:

“假如我早知道这件事,我就会挖出你的眼睛,换成泥土做的眼睛;假如我早知道这件事,我就会挖出你的心,换成石制的心。”

豆瓣上很多人在说,丈夫不理解妻子。就算你很爱我,你不了解我,那又怎样呢?

豆瓣上也有很多人在说,是妻子太完美主义(受到精神困症的影响)。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存在完美的理解,到底要他向你灵魂深处走多远,才算真正了解你?——就算有某些问题难以沟通,何苦要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最后,丈夫终于知道了真相,百感交集。小说以丈夫的内心独白作结:

我记得我妻子身穿白纱的样子。

我记得她生气不理我的样子。

我记得她睡觉时的呼吸声。

我记得双手抱住她的感觉。

我记得两人共享的每一个阴暗时刻。

我努力记住她原本的样子,而不是那个为了安抚我的悲伤而被我构建出来的形象。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宽恕的慰藉渐渐冲刷掉我心上的裂痕后,我越来越明白,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这段独白真是泪目。

2003年,本书刚出版,便力压《达·芬奇密码》《追风筝的人》,登上亚马逊、《纽约时报》等畅销书排行榜首。

除了精彩的故事,深刻的主题,还有对人物心理的精细刻画,就好比描写妻子自杀前的心理:

“当你想放弃一切,脑中就不会有亲友的影象;当想到他们的痛苦时,你就不会再有勇气自杀了。心灵一直在此间徘徊”。

这种心理,因为我自己也有过,所以能感同身受;那么,能写出这样的语句,作者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啊。

 

5、《死于威尼斯》托马斯·曼

托马斯·曼,德国文学史上划时代的人物,192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其代表作《魔山》对世界文学产生巨大影响。和赫尔曼·黑塞一样,应该是这个书单里成就最高的两位作者了。

《巴别塔之犬》讲两性关系,《死于威尼斯》讲同性关系。

故事中:

有位作家,严于律己,卓有成就。

当他前往威尼斯度假,却遇到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男孩(名叫塔奇奥),

作家猛然意识到,这个小男孩正是自己心中“美”的化身,于是深深被他吸引。

(截图来自原著改编电影《魂断威尼斯》)

出于对“美”的追求,他想“接触”这个小男孩;但又出于理性,他又努力克制,不去“接触”他。

终于,因为许多纠葛,本该离开威尼斯的他,偏偏没有离开,染上霍乱,死于威尼斯。

《死于威尼斯》至今被誉为100部同性文学的榜首,除了文字本身精致而简约的美,还有好的主题,还是多元的主题。

首先是同性恋。

托马斯·曼本来就是既王尔德之后又一石破天惊的同性恋大文豪,而《死于威尼斯》也是根据作者的亲身经历创作,旨在说明:每个老男人心中不止有一个洛丽塔,还有一个塔齐奥。

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对待自己身上的同性恋,就是理性和感性的冲突

译者序里介绍托马斯·曼的家庭背景,说他父亲严肃冷静,富于理智;母亲热情奔放,爱好艺术。那么托马斯本人应该是理性和感性的结合。

所以小说主人公阿申巴赫也是一样,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理性、礼法、道德,又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吉卜赛人的血液,即情感、欲望、个性

几十年的创作生涯,兢兢业业,理性逐渐压制了欲望。

当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凭借理性生活,生活中却出现了能让我们产生冲动的欲望;一旦那种欲望被唤醒,感性就会慢慢压倒理性。

但在那之后怎么办呢?

现实生活中,托马斯本人坚持离开了威尼斯;

但在小说创作中,却让主人公死在了威尼斯。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托马斯本人也是没有答案的。或许本身就没有答案。

 

6、《我在底层的生活》芭芭拉·艾伦瑞克

芭芭拉·艾伦瑞克,洛克菲勒大学细胞生物学博士,《时代杂志》专栏作家,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

作为来自上流社会的中年女性,为了体验最真实的美国社会底层生活,作者孤身来到不同的城市,尝试家政、保洁、老人服务、零售等各种基层工作。

可在摸爬滚打之后,却提出一个惊天之问:失业会导致贫穷,但努力工作就一定能摆脱贫穷吗?

作者仔细核算底层人民的工资收入和生活成本,发现他们仅靠一份工作根本养不活自己。

所以很多服务生在脱下一家餐馆的工作制服后,还要马不停蹄地奔向第二家兼职餐厅。

而仅仅为了生存,他们就要花去一天中的所有时间。哪有时间来提升自我?

到头来,他们每天都在为了生存而劳动,但每天的劳动也仅仅为了生存。

(截图来自日剧《火花》,豆瓣评分9.3)

当他们陷入这样的死循环,不仅面临物质上的拮据,还有精神上的萎靡。

就像作者问道:

“如果你每年365天都在卑躬屈膝、弯腰驼背地做抹地板、冲马桶这样一再重复的枯燥低薪工作,会不会你的精神也跟肌肉一样,因过度重复使用而慢慢崩溃?”

答案是肯定的。人的精神状态,会不由自主变得冷漠而自私,自卑而又偏执。

到头来,所谓“你穷是因为你不努力”未必正确,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你很努力,还是很穷。作者最后发现,仅仅靠穷人自身是很难改变命运的,想要改变穷人命运只能通过外力,因此呼吁美国政府采取更多措施。

而对于某些坚持认为“外国啥都好,中国哪都坏”的国人同胞来说,这本书也是向他们证明:并不是只有中国有穷人。每个国家都有贫穷,美国在这方面的问题绝对不比中国的少。

英国或许也是一样:在伦敦上学时,每个地铁口都能看到乞讨者。

我自己的学校国王学院,也曾发生过因为清洁工工资太低(具体原因待考证)而组织的罢工;而从Strand校区出来,Bush House旁边的小道里,或是Temple地铁站的路边,也经常能见到发放救济粮的车子,很多人排队领盒饭。

出于尊重,几次想拍照片但忍住没拍;但想必在伦敦生活过的朋友都知道,我所言非虚。

也顺便推荐乔治·奥威尔的另一本书《巴黎伦敦落魄记》。

除去《一九八四》《动物农场》这些虚构作品,他也曾经写过这样一部纪实文学,掀开了一个千疮百孔的现实世界。

 

7、《乡村生活图景》阿摩司·奥兹

和村上春树一样,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每年也都被传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乡村生活图景》这部短篇小说集,讲述的是以色列农村的故事。

能被认定是诺奖候选人,足以说明他的文字功底;但此处我不想谈他那种“感觉忘了东西却不知到底忘的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语言魅力。我想谈谈他对“乡村”的理解和刻画。

先从中国说起,像莫言、刘亮程、梁鸿这些现代作家,我不评价。

而像上世纪的那些:

沈从文写《边城》,为了希望,怀念讴歌,所以故乡人格外美,善良淳朴美丽。

萧红写《呼兰河传》,心态漠然,不加修饰地揭露众生相,所以故乡人一片平庸冷漠,愚昧柔弱。

而鲁迅,为了唤醒,干脆往死里写,不仅写人,连狗都写了——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了我两眼呢?

——但是,即便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写了这么多,也逃不过一个共同点,即使现在的乡土作家也一样,都要把乡村文学往社会变迁、乡土情结这样的“大主题”上靠。

中国的文学作品,农村人仿佛只是社会和时代的附庸产物,描写农村人只是通过农村映射社会进程、寄托作者的一腔情怀;以同情或批判的姿态去俯瞰,很少用真正平等和尊重的视角去看待他们。

而这部《乡村生活图景》,则是真正把农村人作为“人”来写,去关注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自我,他们自己“生而为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生境遇。

谁的境界更高?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但可以相信的是,这位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就等着他拿诺奖吧。

 

8、《伊斯坦布尔》奥尔罕·帕慕克

奥尔罕·帕慕克,土耳其文学巨擘,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伊斯坦布尔》的副标题是“一座城市的记忆”,顾名思义,就是作者眼中这座城市几十年的社会变迁和文化冲突。

如同他的诺奖颁奖词,“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也正是在土耳其这种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猛烈碰撞的环境中长大,才能深刻体会这种文化交融和历史变迁吧。

所以土耳其注定要出这样一位文学大师,也只有生长于土耳其,才会有这样一位大师。

也正是这样一位大师,把土耳其和各种文化现象联系在一起。就像沈从文一部《边城》写红了凤凰,帕慕克也同样以一部《纯真博物馆》写红了一家博物馆

(去年冬天去伊斯坦布尔,没来得及去纯真博物馆,

前几天老高去了,拍了这张博物馆陈列的烟头们)

而他另一部作品《我的名字叫红》,论起多角度叙事或者魔幻现实主义,不比《百年孤独》差,但好读很多。

像我这样的非专业人士读名著,可读性是一个重要标准。道理很简单啊,放着鱼肚子不吃,干嘛去吃那难啃的鱼头?

《百年孤独》固然好,但推上神坛就没必要了。

说句不好的话,有些太高的名气,并不是因为贡献有多大,而在于是第一个。但后来人不一定比前面的人差。或许等到二三十年后,奥尔罕·帕慕克这个名字或许也会像今天的马尔克斯一样,出现在各个榜单吧。

 

9、《失踪的女儿》卡拉·亨特

心理变态的母亲杀掉自己早熟的女儿,将罪名嫁祸给自己有恋童癖且搞外遇的丈夫,报警说女儿失踪,立案调查。

而破案过程中,网络舆论坚持认为是父亲杀了女儿,有网友看不下去甚至跑到他们家里放火。

警方顶着舆论压力,终于证明凶手是母亲,而不是父亲。

就像这本书的副标题,“你要的是真相,还是你认定的真相?”这本书审判的不仅是家庭道德,更是社会舆论中的大众:人人都想做一个判决者,就算我们并未掌握证据,我们也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自以为站在正义的一方,做出自己主观的判决。

网络时代更是如此,当网络大军都在口诛笔伐,单独的个体还能不能保持理智?人们心中的审判,到底有多少东西是理性的?

——英国新锐悬疑小说家卡拉·亨特这本《失踪的女儿》能在英国屡次卖空,也正是因为这个主题。

 字数限制,不再多写,之前在豆瓣写过一篇书评,有兴趣可以看看: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911124/


10、《八月的星期天》帕特里克·莫迪亚诺

帕特里克·莫迪亚诺,堪称法国当代最伟大的小说家,201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这本书的内容不好介绍。或者说,这本书的内容并不重要。

一对男女带着一颗钻石私奔到尼斯,当他们为钻石寻找买家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就这么简单。

但这本小说在回忆中展开,七年之后,男主人公重新在尼斯过活,遇到旧人,一边感慨现实,一边回忆往事。

像悬疑小说,但又是写实。

有点意识流,但字里行间咬得很紧。

随便翻开一页读下去都能被吸引住,但读完后却总结不出什么主题,而是留下一种感觉,一种对过去时光的怀念,一种对未来前景的迷茫。

“我身边坐满了木乃伊表情的男男女女,他们静静喝着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英格兰人大道,或许,是想在人群中寻找自己昔日的影子吧。”

“我感到自己身上的发条坏了,和尼斯城的其他居民一起飘荡。”

书的结尾也是这样:

“下午时分,我们常常沿着路堤散步,挑着海滩上人群最密的地方。然后,我们就走进沙滩,寻一小块空地铺上浴巾。在散发着润肤琥珀油香气的人群中间,我们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就像书中常有的意象:

忙乱的生活。轻轻的叹息。迷惘的自我。飘荡的灵魂。沙滩的脚印,人群的背影……

这或许就是众生相吧。

莫迪亚诺在另一部小说《青春咖啡馆》讲一个女孩经常离家出走,在巴黎的街头独自流浪,随时钻进一条黑暗的巷子,用剧烈的方式割断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这样一个“逃离”的故事,探讨的是再简单不过的哲学命题,白岩松写的是“幸福了吗?”《青春咖啡馆》写的是:

 “上哪儿去寻找这该死的幸福?”


这个主题何尝不是我们这代人苦苦寻觅的主题?

昨天,一篇“北大毕业生决定去送外卖”的文章刷屏。

今天早上,一位朋友问我:

看完之后,只觉得这种文章以后会越来越多吧。

就像我在年前的一篇推文【2018,再见】写过,中国还在重复“打拼”和“奋斗”的故事,日本的电视剧已在流露迷惘和低欲望——“上哪去寻找这该死的幸福?”

说到底,这就是国家发展阶段的区别,中国的年轻人早晚会有这样的迷茫,或者已经开始迷茫了。

就像《悉达多》所面对的战后背景,我们这一代又何尝不是迷惘的一代?

而随着时代推进,这样的迷茫会越来越多。未必是坏事,至少标志着某些主流价值被质疑,新的价值开始被确立。

精神的迷茫实际上也正是是思想意识的崛起。

像“自己想要什么,自己现在能做到什么程度”,这是张根思考的问题。也是每个人需要面对的问题。

把这些问题想清楚,才是大众意识形态笼罩下“个体”真正的解放。

这也正是“见众生”的意义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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