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瑛法师楞严经讲义卷五(2)
辰二 明昔是权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此明今昔权实不同。佛告阿难,我昔日说四缘生识者,乃一时权巧方便,说世间诸因缘相,引诱小乘学者,免中外道之毒。彼外道妄计自然,我说因缘以破之,非同今日所说第一义谛,修证了义之法,何得取彼而难此耶?二明昔是权竟。
辰三 辨今非缘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此科辨今所说,非同昔日因缘。故问之曰:诸世间人,说我能见:是以我为能见,物为所见,此乃一切众生共执。今诘以云何名见,云何不见者:为探其藉缘不藉缘。答以因于日、月、灯三种光明,乃能有见,无光即无见,正述其必定藉缘。此虽单举明缘,以该空、心、眼三缘,缺一不见,此昔日之权。阿难所述固是,然今日所说,是第一义,如第一番显见,盲人瞩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所见无异。见性脱根脱尘,灵光独耀,又何藉明缘?此即权实不同也。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此显无明不是无见。若如汝谓,无明时即谓无见者,应当并暗亦不见,方可谓之无见;但无明便谓无见,乃常情所执,故以应不见暗诘之,断无是理。若必见暗下,申其正理。谓若无明时,必能见暗者:此但是明无,而见不无,云何汝说无见?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此明、暗相例,以致二皆不见,岂不大谬!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此结申正义。上科但是因谬反显,决无二俱不见之理,故申以正义曰:若复明暗二相,自相侵陵倾夺,明来暗去,暗生明灭,明暗二相,时有时无,非汝见性,于中暂时或无。此句须著眼,明暗有生灭,见性非有无,明来见明,暗来见暗。非暂无即常有,正显见性常住,不生不灭,不藉因不托缘也。 世间常情,惟许见明有见,不许见暗成见,权教亦须具足,空、明、心、眼四缘,方能成见。此经为了义真诠,但取暗中有见,故曰如是则知,见明见暗,二俱名见,云何不见?是则暗中之见,尚不用眼,何假空明,及分别之心耶?是则显一暗中之见,则四缘俱破矣。三辨今非缘竟。
辰四 正显离见 分三 巳初 先定离缘第一义 二 例成离见第一义 三 诘责劝勉善思惟 今初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
此显今教为第一义。然有浅、深两重,先显离缘第一义。盖见性离缘之义,自盲人瞩暗,显见是心以来,不动、不灭、不失、无还、不杂、无碍诸科,不分前半,所显皆是离缘之见,此见即是见精。前文所云:‘此见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喻如第二月者,以其带妄之故;虽然带妄,自体离缘,已自超乎因缘宗矣!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是故二字,承上是明暗,二俱成见之故。汝今当知:见明之时,此之见精,非是因明所有;见暗之时,此之见精,亦非因暗所生;见空见塞,可以例知,则此见精,不属因缘明矣。初先定离缘第一义竟。
巳二 例成离见第一义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此例显离见第一义。即显妙精明见性,喻如天上真月,此节较上更深一层。四义成就者:即指上面见精,非明、暗、空、塞四缘所有之义,已成就离缘第一义,此理极成,无能破者。 尚有离见第一义,汝复应知,若但悟见体离缘,而未见见体,尚非圆悟,必见见体离见,乃真见见体矣,故以离缘为例焉。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者:一、三见字,是纯真无妄,本体之真见,即妙精明心,如第一月;二、四见字,是所带一分无明之妄见,即见精明元,如第二月。无始时来,此之真见,常堕妄见之中,不能见妄如人落水,不见乎水。。若观行力强,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耀,则真见现前,即能彻见妄体,正当真见,忽见妄见之时,真见即离自体中一分妄见,而不堕在妄中如人觉梦,梦便不在,即已离梦中矣。,此之真见,非是带妄之见也。非是二字,即不堕之意。
又一解:四义成就者,以上四义,皆以能见之性,见于所见之境,而见性原非是境,以此成就,能例之法,例下能见之真见,见于所见之妄见,而真见非是妄见,令难知者,而成易知也。 问:‘心见尚不许为二,今于见,何反言二耶?’答:‘真非真恐迷,故不得不分也。但约真见带妄时,即名见精;见精离妄时,即名真见,非实有二体也。而真见之所以非妄,见精之所以为妄之义,待下详示妄因科中,佛自明之。’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第一见字是真见,二、三见字皆带妄之见精,言此真见,犹离于见精之自相,见精亦所不能及也。良以有妄见时,真见全隐,及至弃生灭,守真常,常光现前,即真见现前时,则妄见已空,故曰见精所不能及也。 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者:此责其执吝昔宗,不肯放舍,今离见第一义,尚非离缘第一义所可及,况世间戏论因缘、自然耶?及和合相,与因缘一类戏论,未应有与不和合一句,谅译者错漏耳。不和合,即自然一类,故以云何复说责之。此约见性离见论,显其自相亦离,转入纯真无妄,亦四义中,常住妙明之义。二例成离见第一义竟。
巳三 结责劝勉善思惟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佛责其滞小,勉其向大。声闻兼有学无学。谓汝等见狭志劣,无有广大殊胜之识,执诸法为实有,不了依他如幻,妄起遍计执情,迷于清净实相之理,故曰不能通达。 实相者:即如来藏,清净本然,真实之相,寸丝不挂,一尘不染,故曰清净。实相有三:一、如实空义:称真如实理,空诸虚妄染法,此为无相之实相。远离能、所分别,万法本空,弥满清净,中不容他如六祖所云: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下四科七大,一一双非因缘、自然,初销倒想,说空如来藏,即此义也。 二、如实不空义:此为无不相之实相。以有自体,常恒不变,体虽不变,用能随缘,下忽生相续,不外清净本然,审除细惑,说不空如来藏,即此义也。 三、如实空不空义:此为无相无不相之实相。诸妄皆空,纤尘不立,万境纷纭,一真不动,真空不碍妙有,妙有不碍真空,下五大圆融,譬如虚空,体非群相,不拒诸相发挥,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极显圆融,清净宝觉,说空不空藏,即此义也。
吾今诲汝下:如来欲阿难,悟明实相之理,故勖以三慧。诲汝者,有诲必闻,闻慧也;善思惟者,正念观察非缘心思虑,思慧也;无得疲怠者:无得因循悠忽,自谓疲劳,遂生懈怠,必须精勤进趣,未可半途或废,修慧也。 妙菩提路者:即佛所证,无上菩提之道路。乃从凡至圣,中间所经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也。《正脉》交师,总论十科文辞极妙,收摄得宜,因其字句长短,略为增易:初科显其脱根、脱尘,迥然灵光独耀;二科显其离身、离境,凝然本不动摇;三科显其尽未来际,究竟常住不灭;四科显其从无始来,虽然颠倒不失;五科显其无往、无还,挺物表而常住;六科显其不杂、不乱,超象外以孤标;七科显其观大、观小,转物自在无碍;八科显其无是、无非,见真妄情自息,九科显其诸情不堕,远越外计、权宗;十科显其自相亦离,转入纯真无妄。显见至此,可谓显之至矣!
旧解总将如是显意,而悉为破见,此交师自称所以不得已,而重疏之一端也。特就众生迷位,而尚有二种见妄未除,故曰:带妄显真耳。二种见妄未除,如璞蕴玉,璞虽非玉,毕竟玉不离璞。前带妄显真,如指璞说玉;下文剖妄出真,如剖璞出玉;二见即见性所带,二种颠倒见妄。然真不离妄,如玉在璞;妄未除而真不纯,如璞未剖,而美玉之精莹,不能焕发矣!此下剖妄,虽似破而实显也,不可作破妄解。初带妄显真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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