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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50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入港船舶检疫及管制信息汇总!

外贸救助中心 外航运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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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少国家和地区对中国船舶或曾经挂靠中国港口的船舶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成船舶的引航、靠泊及货物装卸时间拉长,同时船舶可能被隔离或被迫绕航,也将影响船舶租约。


《外贸救助中心》整理最新的50个国家和地区出台的措施,提醒进出口企业留意,并提前做好防范和安排。


50个国家或地区对中国船舶实施入港检疫及管制



01PART

美国


根据航运企业提供的来自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安全通告显示,美国方面要求,14天内到过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除外)的船舶和船员,如果船员没有生病,船舶可以靠泊美国港口,但船员必须留在船上,除非需要进行特殊活动。


但美国海岸警卫队认为,如果14天之内,船舶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除外)港口有船员上船的,属于危险船舶,需立刻通报美国海岸警卫队。




02PART

新加坡


MPA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有在2月1日发布港口海事通告如下,紧随新加坡政府1月31日禁止过去14天到过中国大陆的游客入境的通知之后,注意第三点指出MPA将把预防措施扩展到在过去14天内有最近到中国大陆旅行历史的乘客和船员,以及在过去14天内停靠过中国大陆港口的船舶。这已于2020年2月1日2359生效。


即增加对人及船的各种检疫流程,势必增加非生产性停泊的时间影响正常作业计划,繁忙的新加坡港遇上大比例靠泊过中国大陆港的船舶,料每套流程的叠加新加坡的拥堵会是大概率事件。




03PART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边防部门2月3日宣布,从2月1日起,对从中国抵达该国的船舶,实施严格检疫措施。


具体为,2月1日前已经驶往澳大利亚的船舶将不受影响,但在2月1日或2月1日后离开中国大陆前往澳大利亚的船舶,将被隔离14天。如果船员未报告有任何疾病,船舶将正常工作。如果有船员报告生病,则船舶将重新被隔离14天。


此外,澳大利亚不同港口的限制措施也有所不同,需格外关注。





04PART

菲律宾


2月3日,菲律宾卫生部发布通知称,将在所有港口对来自中国等新冠疫情高发国家的船舶,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主要如下:
  • 取消所有来自受影响港口的船舶,直接靠泊码头泊位的权利。

  • 禁止来自受影响港口或国家船舶的船员上岸。

  • 如果两周内停靠过中国的船舶,将在菲律宾靠港的,船员应开具《海事健康证明》,在进入下一个当地港口时进行申报。




05PART

科威特


科威特港口当局建议要求所有直接或过境中国港口的船长提供一份声明,声明中船上没有发现任何症状,如高温、喉咙痛、咳嗽或呼吸困难。如果船上发生此类事件,将立即通知港务局。



06PART

巴西


1、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和巴西之间的船只平均航行时间为45天,远超新型冠状性病毒14天的潜伏期。因此,根据迄今所进行的风险评估,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2、要正确填写“海事健康声明”(Maritime Health Declaration)以便相关评估的进行及检疫证明(Free Pratique)的签发。需要强调的是签发检疫证明的需求需要提前48或72小时提出,以便ANVISA在船舶允许挂靠前进行评估。


3、船员或旅客健康状况的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向卫生当局报告。如果2019-nCoV疑似病例在船上,将签发检疫证明(Free Pratique),并启动当地应急计划,必要时将考虑将指定的船员送往医院。


4、根据卫生部的《流行病学通报》(第51卷第04期),疑似病例应予以隔离并使用外科口罩。接触疑似病例的其他船员必须佩戴PPE(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面罩、手套、防护服等等)。



07PART

阿根廷


1、该国健康部门表示阿根廷是一个低风险国家。


2、但是,从1月31日起,在船舶到达前申请检疫证明(Free Pratique)时,必须提供船舶过去48小时内的医疗记录副本。


3、卫生当局还建议,如果有人怀疑国际航行中的任何船员或乘客可能患有传染病或类似的2019-nCoV冠状病毒症状,应立即通知健康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卫生官员将提供相应的指示,但疑似病例必须隔离(在船上的船舱或岸上的旅馆),等待相关指示。


4、目前没有任何旅行和贸易限制。



08PART

法国


1、1月27日福斯港口当局确认从武汉开往杜尔日的班列暂停,货物将转由其它挂靠中国的船舶分批次运输。


2、所有具备发热症状的人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1)公共场合必须佩戴口罩;
2)使用一次性毛巾并频繁洗手;
3)联系法国紧急医疗服务当局并告知近期是否曾前往武汉或者中国。


3、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新冠性病毒肺炎症状的患者禁止前往医院或者找普通医生就诊。



09PART

阿联酋


阿联酋所有港口必须确保任何在过去30天内访问过中国港口的船只必须提供船长声明,说明船员没有症状,且船长申明必须至少在抵港3天前提供。



10PART

直布罗陀


1、直布罗陀港务局要求,每一艘船舶在挂靠直布罗陀时需要完成000156号冠状病毒的申报。该表需要填写、签字、盖章,不会给予豁免。代理应向船长强调认真填写此表并回答所有问题。


2、下列特别条件适用于回答“是”的船舶:

1)远程引航要求将适用于船舶;

2)船在直布罗陀停靠期间,任何船员都不得下船;

3)关于正在进行的作业,岸上人员登船/到船时将不允许上岸;

4)岸上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减少与船员的接触。


3、直布罗陀港务局保留权利,在认为对公共卫生有需要时,进一步检查任何入境船只。


4、代理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船舶交通服务主管(VTSS)的特殊要求,相关要求应转达给船长及船舶经营人。



11PART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卫生部在入境处采取了多项防范措施,所有来自中国的船舶都要求在指定的检疫区进行隔离,直到马来西亚卫生部官员对船舶进行检查为止。


如果检查发现所有乘客和船员都健康,并且船舶卫生文件仍然有效,则允许船员和乘客下船和进行卸货活动。同时,马来西亚在全国64个入境处都设有临时体温筛检处。



12PART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中加里曼丹省、南加里曼丹省当局在隔离区对所有船只,特别是从中国抵达的船舶进行医疗检查。


指定的隔离区位于离岸2海里处,据了解,该隔离区主要针对开往库迈港口的船舶。



13PART

越南


越南卫生部发布公告,在海防港口,船舶必须在特定的地方抛锚检测隔离14天后才能靠港。


据越南海防港通报,从中国进口的货柜需要经过约14天的新型肺炎病毒检疫后方可报关进口至越南。



14PART

孟加拉国


吉大港港口已经采取相关预防措施,所有船舶到达港口的外锚地时,都必须申报船上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患者;


由港口卫生官员领导的医疗队一直在港口移民服务处全天候工作,如果有任何水手想离开船舶,必须首先进行医学检查;


只有当卫生官员宣布船舶上的船员100%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时,这些船舶才能获得抛锚许可。



15PART

中国香港


2月3日宣布进一步暂停其它4个口岸,包括罗湖、落马洲支线、落马洲皇岗和港澳码头的运作,2月4日凌晨零时零分起生效。目的为进一步限制人流,目前只剩下香港机场,深圳湾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港公路口,注意货检即货柜车通关暂不受影响。



16PART

俄罗斯


俄罗斯总理米舒斯金1月30日签署命令,关闭远东地区边界。相关命令涉及俄罗斯与中国边界上的16个通关口岸,将从1月31日起将被关闭,包括汽车和火车通关口岸。



17PART

希腊


此前,阳明海运旗下一超大集装箱船被拒绝靠泊希腊比雷埃夫斯港,在港外漂航长达12小时后才得以靠泊。但由于没有得到新型冠状病毒方面的安全检查指导意见,该港口的引航机构和人员拒绝为曾经到访过中国港口的船只引航。


但目前没有得到该国针对挂靠过中国港口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



18PART

南非


德班港口卫生局建议,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症状携带者可能是无症状的,因此所有从中国直接抵达的船舶都将被隔离,作为预防措施,以防止感染扩散。



19PART

斯里兰卡


科伦坡港口规定:

(1)在抵达斯里兰卡港口的3周前,船舶须向港务卫生检验机构提交“PORT OF CALL”清单;

(2)若船员有发热、咳嗽、喉咙痛、流鼻涕或呼吸急促等症状,须向港务卫生检验机构报告;

(3)船舶抵达前12小时,船长须向港务卫生检验机构报告船员健康情况;

(4)要求所有船员填写健康申报表,并将其交给移民官以获取登陆证;

(5)疑似患者或在14天内曾到访世卫组织所定的高风险国家的船员,可能不会获取登陆证。

(6)为预防病毒传播,检疫部门要求限制访客登船,直至另行通知。



20PART

巴基斯坦


抵港船舶需向港口检疫局(PQA Control)汇报船员健康状况,有否发热及呼吸困难症状;如有疑似症状船员,需报告港口健康部门;禁止外国船舶船员下船,暂停船员换班。



21PART

泰国


泰国港口管理局派遣检疫小组上船,尤其对来自中国的船舶,启动筛查高危船员的程序。


他们要求船方在抵达前24小时提交以下报告,包括:

1.货物运输资料、通过无线电报报送健康状况的海事信息、海事健康声明、停靠港、新型冠状病毒2019疾病筛查表问卷、船员体温记录表(在抵达港前7天监控并记录所有船员的温度记录)。

2.船上检疫小组还将对船员进行体温测量,提供一些防护口罩和酒精消毒液,并提供有关如何预防病毒的建议。

3.如果船员发烧或有任何可疑症状,必须立即向公共卫生部疾病控制局报告(致电1142),并提交船员名单,发烧的船员将安排上岸就医,同时船舶将被隔离检疫14天。



22PART

缅甸


过去14天挂靠过中国港口的船舶,在船人员不得下地。



23PART

印度


挂靠过受新冠病毒影响国家港口的外国船舶,需提前邮件通知代理,并在“海事健康声明”中记录,代理要将该邮件转发给港口船长;港口健康官(Port Health Officer)对无疑似病症记录的船舶签发检疫证明。对于有疑似病症的船舶,则需在PHO指导下进行相关操作。


另外,印度钦奈港决定禁止来自中国、新加坡和泰国的船员入境,并停止发行登陆证或岸上通行证。并且,那些被认为携带潜在新型冠状病毒的船只,也被禁止在该港倾倒垃圾。



24PART

吉布提


要求过去15天内到过中国的船舶提前向港方汇报,港方安排检疫上船,无问题后才开始作业。因此靠泊时间较平时延长。同时要求提供最近挂靠的10个港口名称。不允许船员换班,不允许任何其他人员登船。



25PART

沙特


目前没有在锚地接受额外检疫的要求。船舶抵港前24小时填报一份与新型冠状病毒有关的声明,通过代理提交给港口卫生控制中心。接班船员上船前必须通过健康检查。



26PART

巴林


港口将根据船长的报告(海事健康申报表)提出检疫措施建议。根据目前的情况,船只允许进港靠泊,由卫生部为船员进行体格检查。



27PART

阿曼


暂无锚地受检的要求,船员换班/上岸需要事先得到港长的特别许可。



28PART

伊拉克


暂无船舶在锚地受检的要求。从中国来的所有船舶靠泊后将接受检疫检查,船员不能下地。港口对所有来自中国的货物采取预防措施,在卸货时向所有集装箱门喷洒氯化物溶液。



29PART

约旦


暂无船舶在锚地受检的要求。如果从中国到亚喀巴的船舶航程少于14天,检疫人员将在抵达时登船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30PART

新西兰


自2020年2月7日起,奥克兰港口将改变船舶的入境流程如下:

1. 船舶必须在抵达24小时前填好《健康声明》,将其交回港口管制。此外,在船只抵达前90分钟,船长必须通过VHF无线电告知港口管制,确认船员的健康状况没有改变;


2.如在过去的14天中,船只如到过高风险地区,即中国 (包括香港和台湾),则不能进港;


3.自2020年1月1日起,如船舶或其任何船员曾到高风险地区,

a.船员必须留在船上,不得下船;

b.与奥克兰港人员互动的任何船员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口罩和手套;

c.只能与戴上口罩的奥克兰港人员进行必要的联系;

d.如果港口的船舶需要额外的服务,维护或证明,承包商将需要自己提供运输服务,穿合适的PPE并完成其自身的风险评估。奥克兰港口将在需要时提供运输护送。



31PART

韩国


过去14天内挂靠过中国港口的船舶需先安排上船检疫;所有船员不能上岸、不予办理登陆证;同时在韩国港口期间不允许更换船员;为避免口罩大量未经申报而出海关,目前釜山港只允许少量口罩未经申报许可上船,数量按照船员人数不超过三个配备。



32PART

日本


(1)东京港/大阪港/神户港:

①所有船舶填写所有船员的健康申报表,如有发热人员,须按要求汇报隔离措施,并执行相关防范流程。

②湖北省签发证件以及14日内到过湖北的人员禁止入境(登陆)。

③健康调查表。此检疫适用于来自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澳门所有的货船和客船。该调查表需由船长亲自填写,并在抵达东京港口前提交给相关检疫机构。


(2)横滨港/名古屋港:

①所有船舶填写所有船员的健康申报表,如有发热人员,须按要求汇报隔离措施,并执行相关防范流程。

②湖北省签发证件以及14日内到过湖北的人员禁止入境(登陆)。


(3)博多/门司港:

①所有船舶填写所有船员的健康申报表,如有发热人员,须按要求汇报隔离措施,并执行相关防范流程。

②湖北省签发证件以及14日内到过湖北的人员禁止入境(登陆)。

③需在船员清单上加上证件签发地并书面申报14天之内是否到过湖北。

④针对申请船员入境登陆的船舶,在船舶靠岸后全体船员必须接受检疫后方可批准入境登陆。



33PART

加拿大


加拿大交通部要求船舶及时通报,如有船舶出现疑似症状,加拿大公共卫生局将与船方直接联系并指导,如存在登轮风险,将向加拿大各相关机构通报。



34PART

墨西哥


曼沙尼约港:港务局登船测船员体温。恩森纳达港务局要求来自远东的船舶须抛锚等待,在卫生检疫检查通过后,才安排靠泊。



35PART

巴拿马


运河管理局要求载有疑似症状船员的船舶,需提前30天向运河管理局申报。巴拿马海事局发布有关冠状病毒症状预警的通函,要求船舶如发现船员有发热、呼吸困难和肌肉疼痛等症状,需要向海事局(AMP)报告: 船名、ETA、上一港、下一港。



36PART

多米尼加


多米尼加卫生当局规定,船舶抵达前48小时,需填写《健康调查表》给卫生当局和港务局,内容包含:去年12月12日以后,该船是否靠过中国港口,如有,请列明靠泊时间、港口名称;去年12月以来,船员有否到过中国,船员有否发热、咳嗽、头痛等症状。



37PART

乌拉圭


乌拉圭健康部于1月24日和1月29日分别发出通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调港口各相关方严格执行已有的制度规程,特别提出注意事项主要内容:


(1)要求载有中国船员和在中国换班上船船员的船舶严格进行健康申报,申报这些船员最后离开中国港口的时间。


(2)船长对船员健康申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是对全体船员和乘客的健康安全负责,也对所挂靠港口的居民健康安全负责。不实申报不论故意还是疏忽都属于违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犯罪行为,船长须负刑事责任。


(3)该健康申报平时就属于船长在靠泊前的航次例行申报,通常在船舶抵港前24至48小时报告。


(4)对近期到过中国的船舶或船员,要求抵港前提交冠状病毒健康报告包括体温记录等信息;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抵港前48小时报告;当局根据情况采取限制下地、人员隔离等要求和措施。



38PART

秘鲁


对所有来自中国港口的船只,对于全体船员的健康状况,如有呼吸系统问题,体温高于38摄氏度,咳嗽,打喷嚏等的,必须如实申报。申报后,卫生当局可能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措施:在锚地办理船舶进港手续,评估发病船员健康状况,将发病船员转移至指定医院隔离,评估未发病船员的健康状况如有确诊病例,将由卫生当局确定具体处理方式。



39PART

智利


智利港口管理局(EPSA)公告:以下几种情况,各船公司或其代理都需要在船舶抵港前48小时通知相关机构(卫生部,海事部门,检验检疫机构等)做好申报并接受检查。


(1)在智利任何港口停靠或即将停靠的船舶上若有船员是确诊或怀疑有冠状病毒病例的;


(2)过往航次如包括中国或亚洲,并且航线上的船曾到达证实有冠状病毒病例的其他港口;


(3)抵达智利的第一个港口是圣安东尼奥港的船舶;


(4)船长要正确填写每个船员的“海事健康声明”(Maritime Health Declaration)并向海事部门申报;


(5)船上如出现任何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症状的船员和乘客都需要向卫生部门报告;


(6)卫生部强烈要求所有外国人乘飞机,陆路或轮船到达智利,如果在最近的两个星期中曾去过冠状病毒爆发的地方,且有呼吸道症状,必须如实申报。如果符合可疑病例的标准,会被隔离并通知卫生部门的健康中心,以转移到健康中心进行相关检查。



40PART

哥伦比亚


到目前为止,哥伦比亚只有卡塔赫纳出台了相关政策。

(1)来自远东的船只将在抵达海标时由引航员和港口医生登船,核实船员的健康状况并授权停泊;

(2)海关查验所有来自远东的集装箱,通过纸质文件放行的政策暂停;

(3)对中国的进出口货物没有其他限制,贸易不受影响;

(4)布埃纳文图拉港还未公布相关政策。



41PART

厄瓜多尔


厄瓜多尔代理已经与当地港口/海事当局和厄瓜多尔卫生部进行了核实,被告知对于悬挂中国国旗的船只、从中国港口抵达的船只或船上的中国船员没有实施任何限制。



42PART

苏里南


如果船员在抵达前14天已经在中国,需要通过船舶通报,并通知公共卫生局。



43PART

比利时


泽布吕赫港发布了货船对于防控新冠状病毒的指南。其中泽布吕赫港务局CEO认为中国船舶到欧洲需要将近一个月,理论上已经过了潜伏期,目前该港靠泊的船员均健康正常。



44PART

土耳其


土耳其卫生部边界及海岸线卫生管理总司制定海域关口及土耳其海峡卫生检疫检查措施


(1)海域关口措施:

①来自疫情国家的船只及船员尽少与船外人员接触。

②如外籍船舶船员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务必立即将其隔离并由该船船长联系土耳其在线卫生中心(0090 212 444 8353)汇报情况并听从指挥。

③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及与其有接触经历人员务必隔离。

④来自疫情国家的船只及船员出现上述症状,则非土籍人员需立即与其国外交部门联系,并在他们协助下与土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⑤来自疫情国家的船舶及船员出现上述症状,土籍人员可直接联系112急救服务取得援助。


(2)土耳其海峡措施:

①来自任何外籍港口的船只进入土耳其海峡之前须将船上最新卫生状况表上传至以下网址:https://www.hssgm.gov.tr/onlineislemler/DenizSaglikBildirimiGiris.aspx;伊斯坦布尔海峡:rumelifeneri@hssgm.gov.tr;达达尼尔海峡:canakkale@hssgm.gov.tr。

②卫生部边界及海岸线卫生管理总司经检查各船卫生状况表之后,如无特殊状况则批准该船配备引水、船员更换、下地等许可。

③如船上发现病情或疑似病例则先隔离,之后安排防备齐全的医护及引水人员进行协助。



45PART

意大利


卫生部发给海事机构有关船舶靠港要求:船舶代理须在船舶到达前6小时内,向当地卫生官员提供检疫申报(建议在船舶抵港前6-4小时申报)。


包括:

①由船长填写并盖章/签字的海事健康申报单;

②船舶卫生控制豁免证书;

③船员名单/乘客名单;

④最近14天内挂港列表。


卫生官员将检查已收到的文件/船上人数/以前的行程/一般健康状况/在前港的船员换班造成的任何潜在风险,并决定如何发放检疫证书(通过高频或登轮后告知);船长在收到检疫证书后,需通报船上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直至开航;如有需要,当地卫生官员可随时提供协助。



46PART

乌克兰


敖德萨港要求:在中国港口停靠及有中国船员的船舶,均由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新型病毒进行监测。目前,在船舶靠港作业前,将检查所有随船人员的临床症状,是否有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船员均需填写相关问答表格等。整个监测时间约2-3小时。



47PART

荷兰


鹿特丹港务局从2月12日开始要求预抵船舶提供健康申明。暂无其他要求和规定。



48PART

斯洛文尼亚


港口没有特别的规定。船舶抵港前,需作到港申报,包括船员健康申报和前面所挂的10个港口。如船员有健康异常情况,此报告将报送斯公共卫生当局,视情况作进一步检疫处理。



49PART

西班牙


西班牙港口目前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要求,只要求代理告知船舶是否来自中国。



50PART

肯尼亚


肯尼亚政府要求船舶靠港前提供健康声明外,对执行标准做了细化,主要内容是:如果船舶或船员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或其他高风险国家的,需根据码头要求隔离满14天并确认没有任何症状后方可靠泊;如果14天内没去过,且船员没有任何症状的,可以经当地卫生执法人员登轮检疫后直接靠泊。



Ps:  本文由外贸救助中心、外航运综合整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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