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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提单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这样写,掌控货权!

外贸救助中心 外航运 2021-01-15


前几天,一位土友来问我们关于SHIPPER(发货人)有关的问题,SHIPPER(发货人)、CONSIGNEE(收货人)、NOTIFY PARTY(通知人)这三个作为货代人、外贸人,耳熟能详的三个词汇,其实也有大学问,也是进出口的基础也是关键!

 

土友的问题



案列分析:


问题1:



问:SHIPPER 是出口企业的抬头,但是客户要求提单上面SHIPPER写他们的中间商,是否可以满足客户的要求?是否要等到收到全部的货款?


分析:提单上面的SHIPPER是指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就也是进出口这批货的办理人,他可以是货主,也可以是受委托的代理人,如果提单上托运人一栏记载了发货人的名字(简称“记名发货人”)。


那么记名发货人享有的权利应当包括:


  1. 要求签发提单的权利。2.享有货物控制权。


我们一般遇到提单都是记名提单,发货人享受这些权利,那么作用不言而喻。如果客户要求更改发货人,以客户自己的抬头或者中间商的抬头。最好的情况就是,委婉拒绝客户,让客户提早付完全款也是可以。




问题2:



问:SHIPPPER 没写报关出口企业的名称,税务查证会有问题吗 ?


分析:提单发货人的抬头和报关抬头不一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举二个例子:


例子1:外贸公司买工厂的货,提单抬头是外贸公司,报关抬头是工厂,这是很常见的情况。


例子2:一个集装箱,很多家拼柜。提单发货人抬头只能出一个、那其他的工厂也是正常退税的。不会影响税务查证,出口退税的。




问题3:



SHIPPER写双抬头, 也就是一个是出口企业的名称,一个客人中间商的名称,税务查证,就可以证明货是我们出口企业的出口,有无风险?也还是要先收到货款才能出?


首先,SHIPPER要出双抬头,正常船公司是不被允许的,收货人出双抬头倒是比较正常。一定要这么出,建议可以选择货代单,货代单也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出具的一份单据,船公司那边的海单还是要按照正常模式,所以不建议客户这么做。




讲了那么多发货人相关,我们来简单讲解下

CONSIGNEE(收货人)

NOTIFY PARTY(通知人)!




收货人(Consignee)



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但提单上所指的收货人情况上较为复杂。这一点与发货人的情况有些相似。有时,由于进口管制的原因,最终的收货人(如代理商)并不体现在提单上。


运单上的收货人往往是进口商,而在“通知人-NotifyParty”上显示的可能才是真实的收货人。


有时候提单上面的收货人一栏经常会被TO ORDER 所代替,这就是涉及了信用证相关的内容。



通知人(NOTIFY PARTY)



是收货人的代理人,便于承运人(即船公司/货代)在货到百目的港时,通知办理报关提货手续,往往是货物进口人(买方/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


如果没有通知人,船方到度港后就无法通知有关当事办理手续回,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收货人相当不利。







 如具体操作问题 

.可给我微信留言 





Ps:  本文由外贸救助中心,外航运综合整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nd



 提示:如遇航运、进出口、关务等问题,可给吴老师微信留言。《外贸救助中心》将提供协助解决,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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