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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浙商财,后有长安责任,这些年关于信用保证保险的坑,财险公司能不能不背了?

13个精算师 13个精算师 2022-08-05

    今天,又一家保险公司刷屏了!

长安责任,

遭遇P2P暴雷潮

已赔20亿,偿付能力-41.5%告急


三季度末,亏损7.56亿元,

偿付能力充足率-41.5%。


    回溯到2017年末,长安责任已经连续四个季度亏损,偿付能力充足率由185%降至173%再降至151.95%,直至此次突破监管底线!



    在《2018三季度财险公司“13精”综合竞争力排名(2018年第七期 总第十二期)》中,因为长安责任迟迟未披露相关数据,所以未能对其评价~


    原来,这份迟迟未能披露的背后隐藏的是偿付能力破底,巨额亏损的惨状~


开业11年,

累计亏损了15.56亿元!!!

    

    “13精”曾在《新成立的财险公司要烧多少钱才能盈利?》中写了21家2006年之后成立的财险公司,长安责任是继信达财产(现在的“国任财险”),浙商财产之后排名第三亏损的机构。



    现在,截至2018年9月,长安责任已经累计亏损了15.56亿元,今年三个季度就亏损了7.56亿元。一家成立了11年的财险公司,只有5年做到了盈利,盈利总额不过1亿元,却亏损了6年,亏损总额高达16亿元。

    

一次P2P,实际资本-2.22亿元


    经营不善长年亏损,接连四次增资,补血10亿元。


    长年亏损,偿付能力承压,为保持续经营,股东必须增资。长安责任自成立来,已经先后增资四次,补血10亿元。


    然而,这一次P2P事件,就将公司实际资本打到-2.22亿元!!!

    

这次增资,至少需要10个亿

    

    按照当前最低资本要求5.35亿测算,长安责任要想摆脱偿付能力问题,达到150%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至少至少要增资10亿元!!!

    

股权分散,董事长、总裁接连撤换

    

    曾经,阎波一人两职,董事长兼任总裁!


    根据长安责任披露信息,自从2013年来自监管系统曾任原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阎波接替刘智成为总裁之后,2014年长安责任董事长由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长棣变更为阎波。


    

    今年6月,阎波卸任总裁一职,由现任副总裁廖建光担任临时负责人。


    廖建光曾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公司、江苏分公司财务部经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划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

   

监管撤销增资批复,再发质询函

    

    自从去年年底,长安责任就一直没得消停,监管部门因其股权问题,接连下发文件,“13精”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详解,参见:


    保监会撤销利安人寿、长安责任注册资本批复—涉及雨润控股、泰山金建担保


    再发质询再发质询函,问长安责任大股东与泰山金建的关系!如被查实,第一大股东恐易主!


    被撤销后的股权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增资前,保费规模恐将进一步大幅下滑~


    2018年9月末,保费排名第32的长安责任,连续两年负增长。此次面对偿付能力不足之后,规模恐进一步收缩~



    只希望股东增资能够顺利,不要变成昔日的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

    

再度暴雷,又是保证保险,

这个“坑”财险公司不能背!

    

    今日,长安责任火了,让人想起2016年底的浙商财产的“侨兴债”“萝卜章”一事~


    两者真的是共同点不要太多!!都是亏损严重,都是被保证保险拖累,一夜爆红!


    唯一的不同就是,一个是“萝卜章”,一个是“P2P”,两者唯一像的就是真的很雷~

    

    曾经的浙商财产,2016年末因为“侨兴债”的萝卜章一事,一夜爆红


    2016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96%,幸得股东大力支持,2017年7月股东决定增资30亿元,在增资前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也就仅为45%。

    

    关于浙商财险事件,戳这里《浙商财产增资获批,终于摆脱偿付能力不足困境,但侨兴债事件还没有结束》。

    

    而这次,粘上P2P的长安责任,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到了-41.5%~(破底了!!!)

    

    关于P2P, 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为什么不能背这个锅?

    P2P的信用风险是这样的~

    

    信用风险,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借款人自身的还款能力风险,二是恶意贷款吸取资金。


    而P2P是这样的~


    1. P2P自身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考察不足,容易产生大量坏账;


    2. P2P各平台以及征信体系互不开放,贷款人可以在多个平台重复借贷,恶意套取资金;


    3.P2P平台内部自融资,主要表现为关联企业发标融资,和平台作假借款人套取资金。


    原保监会在浙商事件之后,2017年7月20日正式下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于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提升到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每年4月底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上一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等等。

    

    在此等情况下,还能爆出“P2P”这个黑雷,多少是公司自己的问题。


信用保证保险增速高,

各家财险公司还是要掂量着来!

    

    近年,车险市场竞争激烈,保费增速过低!相反的,意健险、信用保证保险得以保持快速增长,各家公司都被这部分市场吸引,意欲快速扩张 。


    关于非车险的发展,参见

    《财产险高速发展,拉动行业增长8.41%;但行业发展动力不足,明年或应放低预期!

    《31家非车险盈利!——车险跌落神坛,非车险引众人侧目!

    

    

    然而,看了浙商和长安责任的两次事件,希望各家公司在拓展市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风控!风控!风控!


    相关公司风险数据、经营数据取自“13精”数据库,关于“13精”数据库参见下方第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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