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产增资获批,终于摆脱偿付能力不足困境,但侨兴债事件还没有结束
浙商“侨兴债”事件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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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
“侨兴债”无法按时还款,广东股交中心向浙商财险发送《保险出险通知》。
2016年12月22日
“萝卜章”事件:浙商称与广发银行签订了反担保保函,该保函被指“萝卜章”或为假保函。
2016年12月27日
浙商开始“侨兴债”分期预赔工作,总赔款11.46亿元。
2017年7月4日
变更注册资本金待批复:浙商披露变更注册资本金,增资到30亿元,待保监会批复。
2017年7月
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偿付能力不足。
2017年9月5日
监管函责令增加资本金、停止非车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2017年9月25日
浙商增资获批,浙商披露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偿付能力指标将远远高于监管达标线。
浙商财产暂时摆脱困境
回顾了“侨兴债”始末,可见此事对浙商财产的影响有多大。
从上图可以看到,2016年三季度时浙商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尚为266%,因侨兴债一事,四季度迅速下降到157%,2017年二季度91%更是跌破监管红线100%。虽然,二季度已经召开股东会增资完成,但却未能获得批复,而于9月被保监会下发监管函责令停止非车业务等~
随着此次增资的获批,浙商财产将摆脱偿付能力不足困境,据官媒称公司的偿付能力指标将远远高于监管达标线。业务监管有望于近日解除。
但“侨兴债”事件远远没有结束
虽然,受“侨兴债”影响最大的浙商财产已经解脱监管困境,但后续的追偿等工作还未结束。
最重要的是,因此事影响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规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严格控制信保业务的风险敞口,并于2017年7月20日正式下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办法提高了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要求,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每年4月底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上一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等等。
随着近期监管趋严,以及保险回归本源的发展宗旨,未来的监管将更为规范,后续影响仍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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