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介) 熊明:漢魏六朝雜傳集
序 李劍國
例言
兩漢雜傳
三國雜傳
兩晉雜傳上
兩晉雜傳下
南北朝雜傳
主要據輯據校及參考書目
後記
一、漢魏六朝雜傳,即漢魏六朝時期正史以外、與列傳相類之傳人篇什,因《隋書•經籍志》首録,且稱之爲「雜傳」,故本《集》亦沿襲《隋志》之稱,以「雜傳」名之。
其所包括,起西漢之始(公元前二○六年),訖隋亡(公元六一八年)。略依時代先後,析爲四編:兩漢雜傳第一,自西漢高祖元年(公元前二○六年)至東漢興平二年(公元一九五年);三國雜傳第二,自建安元年(公元一九六年)至魏咸熙二年或晉泰始元年(公元二六五年);兩晉雜傳第三,自晉泰始元年(公元二六五年)至晉元熙二年或劉宋永初元年(公元四二○年);南北朝雜傳第四,自劉宋永初元年(公元四二○年)至隋大業十四年(公元六一八年)隋亡。
一、漢魏六朝雜傳多出方聞之士或幽人處士之手,或不留撰者姓名,或撰者姓名已在流傳中湮失。考今尚存撰者姓名之作,知撰者與傳主多處同一時代,或相去不遠。故本《集》輯録諸雜傳,如撰者尚存,則據而定其時代所屬;如撰者已失,則據傳主而定其時代所屬。
一、就文本存在形式言,漢魏六朝雜傳略可區分爲兩類,一爲散傳,一爲類傳。散傳是指正史以外之單篇個人傳記;類傳是指正史之外以類相從之人物傳記集。故本《集》每一編之中,亦據此將雜傳分爲兩類,首散傳,次類傳,以類相從,又各析爲若干卷。
一、本《集》所輯諸傳,首標傳名,其傳名擬定,乃據《隋書•經籍志》等史志書目著録,參酌諸書徵引所題。如某一傳主有多種别傳見於諸書稱引,且認定其爲不同别傳,則總標一目,分别輯録諸傳於其下,《曹操别傳三種》即此類也。如某一傳主有多種别傳見於諸書稱引,而實難判定其是否爲一傳之異稱或是不同别傳,則附列疑者於後,《王濛别傳》所附《王長史别傳》即此類也。
一、本《集》所輯諸傳,如該傳撰者姓名尚存,則於傳名之下標注;如撰者姓名已失,則付諸闕如。漢魏六朝雜傳中,又多有同名之作而均已散佚者,佚文難以區分,則彙輯佚文於一處,同時並注諸撰者,《陳留耆舊傳》之並注圈稱、蘇林撰是也;又或有不存確鑿撰者姓名而僅存概指者,亦依其舊而注之,《曹瞞傳》之注吴人撰是也。
一、本《集》所輯諸傳,篇首均置題注,扼述該傳之歷代著録、補録情況。又略及作者之生平著述、傳主之生平行事。其有歧疑者,則參納古今學者之研究,稍事考辨,酌出己見,不敢言必是,權作一説,以備檢討。
一、本《集》輯録諸傳佚文,均略據所叙人事,分條羅列,並於其下注明出處,書名、卷數俱列全稱。至如徵引之題名同異,亦一一列舉,不厭其煩。凡一事而見諸多處徵引者,則以某引爲本,校以他引,擇善而從,或同或異,或增或删,或補或改,均出校語,條列其下。差異較大者及其他需特别説明者,則加案語,附各條之後。其間取去增删補改,則以條貫、美善爲旨。
一、本《集》輯録諸傳佚文,概不分卷,其原本或有多卷者,然諸書徵引卻往往僅題其名而不言卷次,難窺其原來次第,加之其文多十不存一,所餘甚少,故條列佚文而已。唯輯《道學傳》之佚文,其原有卷次尚大略可見,因分卷輯録,存其舊制。
一、本《集》輯録諸傳佚文,或有雖題其名而頗疑其非者,或有題名相同而文字頗異者,或有相類之作而難於區别者,或其他種種難於確斷者,則彙輯一帙,附録於該傳之後。又宛委山堂本《説郛》録有多種雜傳之佚文,但均未注明出處,故亦附列其文於各傳之後。至如家傳一類,則附録於撰者之别傳或其相關家族人物之别傳後,無所依附者,俱録於南北朝雜傳之末。
一、本《集》輯録諸傳佚文,如某傳已有前賢舊輯,亦取作參考,並於題注中説明其見載之處,至如其得失善劣,亦略加述評。輯録佚文時,如非特别需要,則不再一一標注,實非意存掠美。
一、本《集》採摭所據之本,以歷代精校、精刻、精印之善本爲主,並參校其他傳本。行文之間皆略去作者及其他相關信息,唯各書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則往往標明。書後附《主要據輯據校及參考書目》,標明各書時代、作者、版本,可資檢閲。
一、漢魏六朝雜傳甚夥,而多散佚,見於歷代各種古籍舊注及類書徵引。然多爲斷章殘句,至於隻言片語,一鱗半爪。加之删削增竄,傳鈔多誤,非復舊觀。今搜佚補闕,校訂同異,去僞正訛,條理篇章,成此一集,漢魏六朝雜傳之作,涯略可見。雖力求竭澤,目力所及,不失纖毫。惟能薄材譾,不免遺漏疏謬。君子得而正之,則幸甚矣!
李劍國
古籍散亡,厥有輯佚。或謂宋末王應麟輯《三家詩考》、《周易鄭氏注》爲其肇端,而大行乃在清世。清末皮錫瑞云「國朝經師有功於後學者有三事」,其一即爲輯佚書,稱「至國朝此學極盛」(《經學歷史》七《經學統一時代》)。梁啟超亦稱輯佚「入清而此學遂成專門之業」(《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十四《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二)•輯佚書》)。
原輯佚家之意,乃在拾掇遺文,恢復舊典。全豹縱不可窺,見其一斑亦不爲無益。故清儒多有用力於此者,若王謨、嚴可均、黄奭、馬國翰、王仁俊皆其著者也。尤可道者,乃四庫館臣自《永乐大典》輯得佚書多達五百餘種,收入《四庫全書》者三四百部。
李剑国先生
輯佚之有功於學術甚鉅,是故梁啟超云:「吾輩尤有一事當感謝清儒者,曰輯佚。」(《清代學術概論》十六《金石學、校勘學和輯佚學》)然梁氏或又鄙薄輯佚爲「鈔書匠之能事」(《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輯佚書》),此徧頗之論,余不敢同。
夫輯佚者,窮搜旁採,鉤沉發藏,非博覽者不能辦,固躁進者所難成。且輯佚關涉目録、版本、校勘、辨僞、考據諸學,尤非不學者所能爲。輯佚之業,誠難矣哉!
熊明博士研治漢魏六朝雜傳十餘年,日夕浸淫其間,成《漢魏六朝雜傳集》、《漢魏六朝雜傳研究》二書,《集》爲《研究》之基石,《研究》爲《集》之昇華,相得益彰,實表裏之作也。
夫雜傳者,或又稱别傳、雜傳記、傳記等,創始於西漢劉向,大盛於漢魏六朝。劉宋王儉《七志》始著其目,隋唐諸志因之。其體别分散傳、類傳,即單篇與叢集二類也。雜傳之制有别於正史列傳,《隋書•經籍志》雜傳類序云:「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衆,名目轉廣,而又雜以虚誕怪妄之説。推其本源,蓋亦史官之末事也。」
雜傳體制不經,虚誕怪妄,多通之於小説,故爲史家所不齒,而爲治稗者所重。舉其要者,若《穆天子傳》、《燕丹子》、《漢孝武故事》、《蜀王本紀》、《漢武内傳》、《東方朔傳》、《趙飛燕外傳》、《曹瞞傳》、《神女傳》、《杜蘭香傳》等散傳,均已演化爲雜傳小説或準雜傳小説;而《列仙傳》、《神仙傳》等類傳之屬,則可歸入雜傳體志怪小説。
《唐前志怪小说辑释》
原小説之起,本自史書,由史書而雜史雜傳而志怪傳奇,演化之跡甚明,熊明竭十餘年之力研治雜傳,其意正在此焉。
漢魏六朝雜傳數量極衆,《隋志》著録雜傳一百七十餘部,《太平御覽經史圖書綱目》著録散傳多達一百一十部。熊書輯録雜傳三百餘種,竭澤而漁,盡入網罟。雖或斷章殘簡,亦以見雪泥鴻爪。梁啟超謂輯佚「既須求備,又須求真」(同上),熊輯可謂備矣。
然備也者,不惟佚文條目之備,亦應求佚文數量之備,將同一條目之各書引文盡數蒐羅,互爲比勘,方能使佚文校録臻於完善。熊輯正然,於諸書引文擇善而從,比對校補,以成定本。輯佚非校勘莫可,此亦正「求真」之途,得文本之真也。而類書舊注等徵引文字,書名多誤,或淆亂混同,或張冠李戴,故輯佚尚須辨僞。熊輯凡此皆加辨證,去僞存真,得其本原。
清代近世輯佚家於漢魏六朝雜傳多有輯録,余治唐前小説亦曾校録雜傳小説,熊明輯校均有引用參考。借他山之石攻玉而自成一器,此良工也,其器之精善固可知矣。《漢魏六朝雜傳集》文字百二十餘萬,洋洋大觀,漢魏六朝雜傳盡見於此。《莊子》謂「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逍遥遊》)。厚積淵水,負此大舟,遨遊於學海,惠澤於士林,其心可知,其功可知,不待余言也。
熊明書齋號耕煙堂,殆得名於李賀《天上謡》「王子吹笙鵝管長,呼龍耕煙種瑶草」之句。今瑶草已穫,而可耕之田尚多。幸春秋正富,抱瓌材,藴積學,前程自不可限量。南宋薛季宣嘗稱沈縣尉「學力甚進,議論日新,駸駸焉純亦不已」(《浪語集》卷二三《答沈縣尉書》),余借其語以贈,非徒施揚譽,亦存激勵之意,勉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寫畢於釣雪齋
司馬遷之撰《史記》,紀傳之體乃立,劉向之作《列仙》、《列士》、《列女》、《孝子》諸傳,雜傳始作。自斯以降,率爾而作者甚眾,迄隋亡,蔚然大觀矣。惜其多以單傳孤記行世,且無蒐羅彙集,是以其目雖猶刊於史志,而其什則已零落散佚,僅賴類書稗編、故疏舊註等得存二三焉。逮於明清,輯佚之風扇熾,乃偶有蒐求輯錄,然多一卷半帙,鮮見宏制。而近代以來,雖復有肆力於此者,亦多短編小札,罕得囊括一代之作。
《杂传与小说:汉魏六朝杂传研究》
余竊痛其淹沒,故自撰《雜傳與小說:漢魏六朝雜傳研究》始,即發意鈎稽,十餘年間,乃廣加羅掘,尋斷章於舊典,搜殘句於故籍,竟積案盈篋,卓然可觀。復判別真偽,條理先後,商略異同,勘斷正訛;更皆薈聚訟爭,排比歧疑,迻録轉販,羅列舊輯。竭蒐求之事,盡綴疏之能,俾復其舊觀,總其涯略。然後成斯一帙,漢魏六朝雜傳之作,麤萃於此矣。
余曩昔初爲此編,意頗躊躇,言於二三子,旦旦以誓,將臻其善美。今既成,心常惴惴,乃不敢暫爲伸欠,更不復有慨然之懷。每一相對,未嘗不汗下如流漿,蓋思其將呈諸博雅,而余冥昧,竟不知尚有幾多疏謬赫然在焉。然《詩》有 “采葑采菲”之謂,故姑展呈,如或一言可采,則甚慰憔悴矣。
辛卯歲末熊明識於耕煙堂
又 記時尚在辛卯歲末,此《雜傳集》與《漢魏六朝雜傳研究》書稿初成,余校閱一過,乃於壬辰歲初,寄投中華書局。至歲秋,俞國林先生告知,中華書局同意出版此二拙稿,並由李天飛先生責編。自癸巳初,李天飛先生寄還審讀意見及排印之校對一稿,迄今已四易寒暑矣。
《漢魏六朝雜傳研究》已於甲午歲中版行,今此《雜傳集》乃复畢其事,不勝感慨。此《雜傳集》之刊版,中華書局諸先生,勞莫甚焉,功莫大焉。
《汉魏六朝杂传研究》
余不敏,而頗得長者垂憐,時賢顧惜,幸亦大焉。此《雜傳集》及《漢魏六朝雜傳研究》之終能成書梓行,當揖而謝者,復有國家社科基金立項評審及結項鑒定諸先生,中華書局審閱研評及錘定刊印諸先生,其間乃有至今不得而知其人者,感佩切切焉。其獎掖原創,甘爲津梁,誠道統之所在。
余去蜀北來,僻居關外,二十又三年矣,而鄉音猶存。每近歲杪,常念蜀中風物。猶憶臘月中,家家漫採鮮柏,於竈頭燃以熏肉。煙霧青白,碧瓦之畔,緑竹之巔,久久盤桓,讓人沉醉。
余多感,常恨花飛葉落,日遷月替,而歲月之不待斯人。余既不蓄無絃之琴,故難成歸去之辭,因想見青城神仙,峨眉浮屠。劍門道中,攜酒相伴,踏歌而行,可有機緣?
丙申臘月十五日熊明識於耕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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