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晓红:曹雪芹“佚诗”辨伪的价值与方法论(中)
当诗歌以文献方式呈现时,诗作所涉史事曾否发生、又以何种方式发生,自然成为研究的重要目标。反观“吴梅论战”,其焦点问题有以下几个层面。
1.“佚诗”文本的解读:“佚诗”中“慨当慷”之用是古已有之还是当代语汇?前六句与末两句是统一浑成、天衣无缝,还是阴阳相冲、屋上架屋?敦敏《琵琶行》传奇是演出还是脚本?
2.敦敏题诗的释义:“散场”的意思是“散套”、“散乐”还是“收摊、结束”?“乐章”是“谱了新声”还是“按谱填字”?
3.相关史事的理解:敦诚家中有无戏班?他是否可能请戏班来家演出《琵琶行》传奇?
其中第1项实为内证层面,第2和第3项均属旁证层面,论争的主体对象是“佚诗”,其目标则指向敦诚《琵琶行》传奇的存在方式,究竟是仅提供书面阅读,还是业已付诸实地演出。在这一层面上,敦诚笔记、雪芹诗跋、敦敏题诗均成为重要的文献资料。
为便于说明问题,兹引相关材料如下。
一是所谓“佚诗”:
唾壶崩剥慨当慷,
月荻江枫满画堂。
红粉真堪传栩栩,
渌尊那靳感茫茫。
西轩鼓板心犹壮,
北浦琵琶韵未荒。
白傅诗灵应喜甚,
定教蛮素鬼排场。
二是敦敏《题敬亭<琵琶行>填词二首》[1]:
西园歌舞久荒凉,
小部梨园作散场。
漫谱新声谁识得?
商音别调断人肠。
红牙翠管写离愁,
商妇琵琶湓浦秋。
读罢乐章频怅怅,
青衫不独湿江州。
论战双方均以诗作文本为内证,原本无可厚非。诗之所以能证史,正是因为诗内含有史的元素;探讨史事发生的方式和样貌,诗的内容自然应成为研究的依据。
关键是寻取内证的角度是否科学合理。在这一层面上,对诗作的艺术分析未尝不可进行,但从其用词、艺术、韵律、技巧方面来判断一首诗是古人原作还是今人伪作,是比较困难的事。
一是,当诗作明显使用当代语汇时较易辨伪,然今人既是有意拟补,自然存了拟古的用心,会处处回避时代印痕。就“佚诗”而言,如云“慨当慷”在古代诗词中比较少见,尚属谨慎;若言“天翻地覆慨而慷”首开其端,则未免绝对。
二是,以诗作艺术水平的优劣高下作为判断真伪的依据有一定风险,圆融贴切者未必是真,反之未必为假,尤其在原作者未留下更多诗作的情况下,因为缺乏参照,更难从某一首诗的韵律技巧直接作出真伪判断。
三是,对诗作思想艺术高下的评判,会因评判者的立场识见、知识储备与价值判断标准的差异而有其弹性空间,所谓见仁见智。若各执己见,必不能达成一致。
细读“佚诗”,其前六句与末两句的确不协调:前者描写红粉演戏、诸君观戏的场面,后者想象乐天诗灵令蛮素鬼魂排演的情景;前者实写,后者虚拟;前者喧闹纷乱,后者轻灵幽冷[2]。
然从逻辑上说,某一诗作前后句的不协调,亦有可能缘于作者的水平,而未必出于不同作者之手。以此为据辨伪,是风险所在,也是歧见所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诗歌内容不能作为内证看待。问题是,诗歌内证应从原诗求取,而不是从尚不能确定其真伪的后出文字求取。
曹雪芹原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之句,其意涵十分明确:白太傅的诗灵(若读到你写的传奇)应当非常喜欢,一定会令蛮素的鬼魂登台演出。显而易见,残诗明白无误地传达给读者一个信息:敦诚的传奇只写出了脚本,并未付诸实地演出。此其一。
其二,敦诚在《鹪鹩庵笔麈》中记录的文字,为这一理解提供了两个确凿的旁证。
一是,敦诚自云“为白香山《琵琶行》传奇”,其“为”之一字,足以说明敦诚是“创作”《琵琶行》传奇,而不是自己登台“表演”《琵琶行》传奇。
二是,敦诚明言“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雪芹诗跋乃是其中一种。
从诗跋的文体功用看,雪芹原作既要遵循“诗”的形式和格律,又应符合“题跋”这一文体的质的规定性。所谓“题跋”,乃古代文体之一类,常用于对他人的诗文书籍、字画碑帖等进行考订记事或品评鉴赏等。
明代徐师曾云:“题跋者,简编之后语也。凡经传子史诗文图书(字也)之类,前有序引,后有后序,可谓尽矣。其后览者,或因人之请求,或因感而有得,则复撰词以缀于末简,而总谓之题跋。”[3]
可知题跋一般写于作品完成或书籍刊行之后,他人读览,或应请求、或发心得,而题写跋语缀后。题跋如系考订金石书画典籍的真伪,其学术意味会比较突出;如系品赏诗文书画、叙写人物情事等,则以称赏艺术、抒发情性为主,当更多文学色彩。
明胡曾序《四溟诗话》曰:“若赵王为之刻集,藩邸诸君颇多题跋。然文之所传者少。”[4]清昭槤《啸亭杂录·钱辛楣之博》云:“在上书房时,质庄王尝获元代蒙古碑版,体制异于今书,人皆不识,因询章嘉国师,倩其翻译汉文。因命吾题跋端末。”[5]
藉此可知,敦诚所言“诸君题跋”,当指敦诚完成《琵琶行》传奇文本后,诸君读览之余,或因敦诚之请求,或因感怀而有得,为传奇脚本题写跋语,其用意在于称赏敦诚传奇创作艺术之妙,而非观看传奇演出之后赋诗赞赏某戏班表演技艺之高。
曹雪芹的两句残诗,正是从题材来源的角度称赏敦诚的传奇创作的,故而不应有描绘演出场景的内容。如有,则产生情理悖谬。
所以,“佚诗”以激越酣畅的前六句与清新玄妙的末两句衔接,不惟情绪抵牾、场景冲突、笔法违拗,其致命弱点是:它完全背离“题跋”这一文体对诗跋内容的质的规定性。确定这一视点,有助于超越诗作技巧高下的层次判别其真伪。
其三,敦敏乃题跋诸君之一,他的两首诗作可以在更多层面上为辨伪提供旁证。
敦敏诗题即云“题敬亭《琵琶行》填词”,诗之“题跋”性质无可置疑,其形式与功用当然也限于为传奇脚本题写跋语。
题诗之二又明确说“读罢乐章”,是“读”脚本而不是“观”演出,其信息亦相当明确。
在这里,“乐章”与“填词”是导致对《琵琶行》存在方式的理解产生分歧的两个关键词,然这两个词的意涵其实并不难解读。
“乐章”在今天固然作音乐名词用,如交响曲、奏鸣曲等大型套曲中可以单独演奏的各有机组成部分,然在古代,却用以指配乐的诗词,后亦泛指能入乐的诗词。
明谢榛云:“迨苏李五言一出,诗体变矣,无复为汉初乐章,以继《风雅》,惜哉!”[6]此处“乐章”谓汉乐府诗。宋元之时,词、散曲、剧曲因配乐故,亦称乐府,其词章、曲辞即可称为“乐章”。
清郭麐《灵芬馆词话》卷2:“刘后村跋黄雪舟长短句云:‘十年前曾评君乐章,耄矣复观新腔一卷。’”[7]显然,此处“乐章”指词(长短句),“新腔”乃谓宋人黄孝迈(雪舟)新填的词作,并非指他新写了乐谱或新创了声腔。
由宋元至明清,词已由最初的配乐演唱,渐变为依调填词,词与乐彼此疏离,词牌渐成为作词的定式。
清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卷12:“孙文靖(尔准)论词绝句云:‘作者谁能按谱填,乐章琴趣调三千。谁知万首连成璧,眼底无人识畹仙。’”[8]绝句为王一元(畹仙)词而作。王一元为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善作词,所作数万首。
显然此处“乐章”还是指词,且明言清时作者之填词,离词谱已相距很远。
又元明清三朝,因杂剧传奇亦须按宫调、曲牌创作唱词,故创作杂剧传奇亦称“填词”。清李渔云:“前人呼制曲为‘填词’。填者,布也,犹棋枰之中,画有定格,见一格布一子,止有黑白之分,从无出入之弊。”
他以为王实甫和高则诚两大剧作家,“舍填词一无表见”[9]。以是知“填词”即是“制曲”,是填写剧词而非制作乐谱,因乐谱受制于宫调和曲牌、先于填词而存在故。
同理相衡,敦诚创作《琵琶行》传奇,自然也仅是填写曲词,因为他可以依照宫调曲牌之有关曲词长短、平仄、韵脚的既定规则来填词,而无须另外制作乐谱或自创声腔。
敦敏诗跋其一所谓“谱新声”,等于说“填新词”,而不是另创曲谱、另改声腔。其“商音别调”当指乐曲七调之一的“商调”,因商调音声凄怆哀怨,适宜抒发“天涯沦落”之悲慨故;敦诚按“商调”格律填作曲辞,文字本身亦可谓之“商音别调”,而不必等弹奏演唱出来才有“断人肠”之效果。
所谓敦诚率意写的乐谱别人看不懂云云[10],与清时“制曲”(也即创作传奇)的基本规则和实际情况有一定距离。若从文体特征及相关术语的文学史流变过程来审视“填词”与“乐章”的概念所指,有利于从旁证层面判断“佚诗”内容的真伪。
导致分歧的另一个关键词是“散场”。
“散场”原指说唱、讲史、戏曲演出等活动结束,演员下场,观众散开离去。宋元时期说话、说唱伎艺,开场时用一段诗词或一个小故事作“头回”,用于镇场;行将结束时有散场诗,用于点醒题旨,或直接用“权作散场”表明说话结束。
戏曲也用“散场”表示演出结束。元明戏剧脚本往往在结束时标上“(散场)”字样表示完结,如关汉卿《闺怨佳人拜月亭》、狄君厚《晋文公火烧介子推》、杨梓《承明殿霍光鬼谏》等剧,最后一支收尾的曲子之后明标“散场”二字。
除用作戏曲曲艺的术语外,“散场”还引申为事情的结束、人物的结局、命运的终结等。宋刘克庄词:“半世惯歧路,不怕唱阳关。朝来印绶解去,今夕枕初安。莫是散场优孟,又似下棚傀儡,脱了戏衫还。”[11]此处将官场比作戏场,将官员的解印卸职比作优伶的散场下棚,比喻形象,语兼双关。
明冯梦龙传奇《精忠旗》第33折之煞尾曲云:“这番严旨非吾想,叹当朝天子也炎凉。始信荣华有散场。”[12]此“散场”意为“结束”、“终结”。
又《拍案惊奇》卷22:“虽然如此,然那等熏天吓地富贵人,除非是遇了朝廷诛戮,或是生下子孙不肖,方是败落散场。”[13]此“散场”犹言“下场”、“结局”。
《二刻拍案惊奇》卷33:“元来他这妻子姓苏……见过的客,他就评论道:‘某人是好,某人是歹,某人该兴头,某人该落泊,某人有结果,某人没散场。’”[14]此“散场”显然义同“结果”。
《红楼梦》第25回癞僧所念“冤债偿清好散场”之“散场”,自然也是“终结”、“结束”之意。以此反观敦敏诗“西园歌舞久荒凉,小部梨园作散场”之句,以“作散场”对应“久荒凉”,显然是说西园往日的歌舞繁华荒凉已久、不复重现,小班梨园演戏之事早已终结。
所以读罢敦诚的传奇脚本,敦敏才会惆怅频仍、泪湿青衫。结合其本义和引申义来看,“散场”一词用在此处,有语意双关之妙。所谓“下句说现在有一个小班来演奏新编的散出(折子戏)”,“敦敏诗的‘作散场’,不是说演完了‘散会’,乃是说正在演一个或几个散出”[15]的说法,乃有明显的错谬。
“散场”一词,清及以前文献中未闻有作“散出”解;两词中“散”字读音也不同:“散出”之“散”(sǎn)为上声,“散场”之“散”(sàn)为去声。如无书证而解“散场”为“散出”、“折子戏”,无乃太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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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清敦敏:《懋斋诗钞》影印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第82页。
[2] 梅文而外,尚有他人作过文本辨析,参见思藻(陈诏):《曹雪芹佚诗辨伪》,《红楼梦研究集刊》第1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林东海:《红楼解味——记周汝昌先生》,林东海:《师友风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0页。
[3] 明徐师曾:《题跋》,《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36页。
[4] 明谢榛:《四溟诗话·序》,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
[5] 清昭槤:《啸亭杂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2页。
[6] 明谢榛:《四溟诗话》卷1,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1页。
[7] 唐奎璋编:《词话丛编》第2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37页。
[8] 唐奎璋编:《词话丛编》第3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20页。
[9] 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部》,作家出版社1996年版,第9、1页。
[10] 吴世昌:《论曹雪芹佚诗——辟辨“伪”谬论》,香港《七十年代》1979年9月号。
[11] 宋刘克庄:《水调歌头·八月上浣解印别同官席上赋》,《后村集》卷187,四部丛刊景旧钞本。
[12] 王季思主编:《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324页。
[13] 明凌濛初著,石昌渝校点:《拍案惊奇》,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86页。
[14] 明凌濛初著,石昌渝校点:《拍案惊奇》,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632页。
[15] 吴世昌:《论曹雪芹佚诗——辟辨“伪”谬论》,香港《七十年代》1979年9月号。该文第9个注视云:“散套是散曲之一种,故亦可称为散曲。它可以独立,也可以构成杂剧或传奇的一部分。‘散’是对比整本剧曲而言。‘作散场’可以是演新编的散套,也可以是演奏前人名剧(如《牡丹亭》)的某一出(如《游园惊梦》),即折子戏,亦称散出。”然散场非散套,散套非散出(齣),本是常识,无须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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