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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巡礼】传统机制 全新平台——新疆沙区法院“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上线运行

关峰 张朝晖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1-05-03


前言


为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区法院)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以下简称沙区交警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乌市分公司),认真学习“余杭模式”经验,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于2019年12月6日在沙区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正式上线新疆首家“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是沙区法院的特色品牌,现在这个特色品牌跨上了网上调解的快速车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沙区交警大队、中国人保财险乌市分公司、沙区法院的网上“一站式”处理辖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道路交通法庭华丽变身“道路交通智慧法庭”。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1.

道路交通法庭工作机制介绍


早在2011年11月,沙区法院主动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搭建合作平台,在沙区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因办公条件有限,仅有很少一部分当事人享受到巡回法庭带来的便捷服务。为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沙区法院、沙区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延伸法庭审判职能,于2016年7月1日在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基础之上建立了全新的道路交通法庭。2018年10月,中国人保财险乌市分公司在道路交通法庭内设立保险理赔调解室,保险公司派理赔人员驻点办公。道路交通法庭建立后,沙区交警大队、沙区司法局、中国人保乌市分公司和沙区法院深度合作,实现了快速定责、快速调解、快速立案的线下“一站式”解决辖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自2016年7月道路交通法庭设立以来,共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419件,其中司法确认2036件、法院调解2070件。


道路交通法庭的便利、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也为线下合作向线上转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沙区法院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联席会议



2.

“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运行介绍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要求,沙区法院积极作为,与沙区交警队、中国人保财险乌市分公司沟通对接,在沙区法院、沙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的“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的物理基础上,决定启用“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通过网上流程对接、数据共享,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事故定责、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司法确认、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


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
原告操作流程
被告操作流程


经过集中培训后,现有交警部门定责、行业调解前置、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开庭审理等四个系统模块已经上线运行,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如果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相应信息就会录入系统。如果调解成功,即可一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可在线受理立案并作出裁定;如果调解失败,则可直接进入在线立案,并自动获取调解阶段由调解员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起诉状,就可进入诉讼环节,被告也可以在线答辩、举证、视频开庭,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调解、司法确认全部网上处理,即线下一站式向网上统一化模式转变。



沙区法院“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上线运行当天,就成功调解结案1件,涉及金额1500元,并提请法院完成了司法确认。目前,已成功调解结案10件。



3.

“道交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上线意义


“道交事故网上统一处理”是沙区法院积极拥抱互联网技术的重大创新,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的全新探索。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这项改革横向打破部门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纵向无缝对接纠纷处理各个环节,成功实现了信息孤岛向互联互通共享转变,以往的一站式处理向统一处理转变,传统的人民调解向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转变,形成了高效公正、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体系,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表现出数据共享、公开透明、便捷智能等明显优势。


老机制、新平台,沙区法院通过对原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站式”处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道交纠纷“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工作,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这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新探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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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关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张朝晖


本期责编:文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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