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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 黄金掺假竟骗了19家银行190亿贷款!13名高管“丢饭碗”


2月2日,银监会公布了一起百亿黄金骗贷案的涉事银行处罚决定。银监会方面表示,近日,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这一次的案由,按银监会公告,系由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而全面排查中发现的。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13名银行高管“丢饭碗”


从银行主体到个人到监管部门,主要处罚有这些:


1、陕西方面:当地银监局对辖内涉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


其中对陕西省联社及潼关县联社等11家县级农信社联社罚款3600万元,对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1000万元,对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400万元。


对上述机构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对87人分别给予警告。同时,责令相关机构按照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26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2、河南方面:当地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


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同时,责令工商银行对省、市、县三级分支机构48名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陕西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此次案件受罚人员众多。19家涉事金融机构共有104名责任人被罚,其中,就有13名行长等银行高管被“丢饭碗”。如陕西辖内8人涉事金融机构高管被取消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


部分银行的处罚决议书里详细列明了处罚缘由和处罚金额:


因涉案银行家数太多,这里只整理了部分银行的处罚情况一览表:



两地银监局还对还对涉案的多名银行从业人员开出了多张罚单,因人数太多,不一一统计。 



回顾:祸起黄金质押逾期案


此案件被“揭盖子”缘起于2016年5月初陕西潼关县联社因一笔约2000万元的黄金质押贷款发生逾期,潼关县联社工作人员联系贷款人一直联系不上,催款无果后决定处置质押黄金,在处置过程中发现黄金掺假,遂将此事报案。


2016年5月中旬,潼关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后,一起横跨陕豫两省的假黄金巨额骗贷案浮出水面。


除了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外,陕豫两地银监局也迅速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排查。调查结果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5名外部涉案人员。


据《财经》报道,豫陕交界的灵宝市以黄金矿藏知名,在当地用实物黄金抵押贷款的资本运作模式并不少见,甚至形成了一种“炒金模式”。


假如每克黄金250元,250万元即可购买1万克黄金,将1万克抵押给银行,以质押率下浮20%计算,可获得200万元的贷款。再用200万元可收购8000克黄金,再将8000克黄金抵押给银行,又可获得160万元贷款。以此循环,250万元可撬动价值约1200多万元的黄金,形成近五倍的杠杆。



假黄金是如何蒙混过关?


“专业手法造假+借用多人身份证骗贷+银行内控制度薄弱”,是假黄金能蒙混过关的核心原因。



据了解,在潼关县联社骗取2000万贷款的借款人名叫张青民,其兄张淑民是位于河南灵宝市的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源矿业)的董事长,王学文则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券商中国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融冶炼、电解铜深加工及销售。


据此前媒体报道,早在2005年,张淑民和王学文经长时间摸索,研究出了黄金掺假配方:将钨块放置黄金中间,就能骗过普通的仪器检测,加之博源矿业是炼金企业,透支信誉获取银行信任,以此套取大量现金用于投资。而张青民抵押给陕西省联社的假黄金,钨的含量占62%左右,黄金约占38%。金砖外表是标准金,里面则裹包着钨块,能骗过普通检测仪器,如不用打钻和熔炼的检测方法,很难发现。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选择掺假金属钨,是因为钨的密度与黄金接近,普通仪器很难测出如此细微的差别。在质押物检测环节,需要用水吊法检测黄金,排查黄金里是否掺杂了其他金属。一般来说,银行都有严格的质押物检测流程,但十余家银行都未能查出黄金掺假,也说明部分银行的押品管理形同虚设。


在银监局公布的罚单中,罚单案由就包括,“在办理非标金质押贷款业务中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时审核不严、贷后检查不到位、押品管理失控、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等严重违规行为导致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等。”


据《财经》报道,张青民与其亲朋组成的犯罪团伙,在2011年至2015年间,组织亲朋制作掺钨假黄金,并用其亲朋与公司员工多次用掺假黄金质押在银行或联社骗取贷款;各笔贷款到期后,该犯罪团伙采用还息不还本,出资几百元钱雇佣他人签订虚假合同续贷的方法延长实际贷款期限。


贷款期间,若因金价下跌而不能达到质押额度,他们便会补仓掺假黄金以维持额度。相同方法被应用在其他银行业机构,据了解,该团伙在邮储银行潼关县支行先后400余次质押贷款,在潼关联社先后有180余次质押。


至于骗贷所得,一方面继续购买造假材料用以制作掺假黄金骗贷,另一方面则是用于购买房屋、车辆等个人消费与挥霍。




黄金盛产地的特色业务


前文提到,由于盛产黄金,灵宝当地及潼关的个人黄金质押贷款是普遍情况,这些产金地黄金质押贷款需求的旺盛让银行看到了新的业务。


《陕西日报》曾报道,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下称“潼关工行”)在陕西省首推个人黄金质押贷款,始于2003年。当时,潼关工行经过对潼关黄金交易情况的调查分析,向总行申请开办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潼关工行此举还引发了当地及灵宝金融机构的纷纷效仿。


即使在2006年,工行贷款系统升级后,由于贷款目录中没有此项业务,潼关工行暂停了黄金质押贷款,工行渭南分行党委还根据潼关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报总行批准,使得潼关工行重新开展了这项业务。


农业银行三门峡分行(下称“三门峡农行”)也在2012年,针对三门峡市(灵宝属三门峡市管辖)辖内黄金资源丰富、黄金质押贷款需求旺盛的现实,经过上级行的授权批准,迅速开办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黄金质押贷款这项业务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黄金和其他大宗商品不一样,本身金融属性特别强,很少有人会把黄金作为生产性的库存。”该人士认为,“这次事件的爆发不是因为价格波动而产生,而是因为质押物本身出问题,这背后凸显的是银行业务操作层面的问题。”


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





END



本文来源:周密金融、券商中国、财经、中国基金报、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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