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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源故事系列4:头衔称谓名字由来

2017-02-21 微博:@语言学人 老英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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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n (贵族):统治古罗马的氏族首脑

古罗马建城之初,创建者罗慕路斯召集各氏族中德高望重的首脑人物,由他们组成元老院,担任各种公职,协助他治理罗马。这些人被称为patres,是pater (father,家长、家父) 的复数形式。英语词根pater-/patri-(父)来源于此。

古罗马建立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所有公职都只能由patres的后代来担任,因此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统治阶级,被称为patricius。该词经由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为patrician (贵族罗 马公民中,patrician以外的人被称为plebeian (平民)。最初,贵族和平民之间不得通婚,平 民不能担任任何公职。经过平民阶级的长期抗争后,最后才迫使贵族们废除了这些不平等制 度。

与nobleman不同,patrician是由血统决定的,具有封闭性和世袭性。patrician的后代永远是patrician,而plebeian的后代永远不能成为patrician,但如果能取得执政官这样的高位 后,就变成了 nobleman,他的后代也能世袭为nobleman。所以patrician算是老牌贵族,而 nobleman算是新兴贵族。 


noble (贵族):平民通过仕途晋升而成的贵族

在古罗马,原本只有patrician (贵族)和plebeian (平民)。所有官职均有贵族担任,平民不能和贵族通婚,无能担任官职。后来,经过长期抗争,平民终于取得了和贵族通婚以及 担任官职的权利。平民担任执政官、保民官等高官职位后,就被尊称为nobilis,通过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成了 noble (贵族),字面意思就是“knowable,著名的、杰出的、高尚的”。

noble和patrician都可以世袭,但patrician是封闭的,平民永远也不能变成patrician; 而noble是开放性的,平民建功立业后可以被封为noble。 


peer (贵族):与查理曼大帝平起平坐的十二骑士

英语单词peer原本是“同等的人”之意,来自拉丁语par (equal,相等)。它还可以表示“贵族”,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中世纪,法兰克王国的著名国王查理曼大帝身边有十 二个武艺高强的骑士,一直追随查理曼大帝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为了犒赏他们,查理曼大帝借鉴亚瑟王和十二圆桌骑士的故事,和这十二位骑士平起平坐,将他们称为peer,意 思就是“平起平坐的人”。由于这些骑士都是贵族,因此peer就衍生了“贵族”的含义。


lord (领主):部落中看管和分配面包的人

lord —词最早源自古英语hlafweard,等于loaf-guardian (面包看守者),即部落中负责看管、分配面包的人,指的是部落中的首领。

英语单词lord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勋爵”,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爵位之一。其实,lord 一词是英语中对男性贵族的尊称,指的并非某个特定爵位,而是整个贵族群体。英国的上议 院就是House of Lords,就是由贵族们组成的议会。

英国的贵族爵位分为5等,依次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 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除公爵以外所有男性贵族,在第三人称中都可尊称为“某 某勋爵”,即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ord—词。在第二人称中,一般称为“mylord”(大人)。

在宗教中,lord表示“上帝、主”,用的是lord的本意,即“主人、主宰”。

在封建时代,贵族往往领有封地,因此lord —词也含有“领主、地主”的含义。现代英语中表示“房东”的单词landlord就是这一封建含义的体现。 


lady (夫人):部落中负责做面包的人

lady —词来自古英语hlafdige,等于loaf-kneader (揉面包者),指的是lord的夫人,家中的主妇。

在中世纪,lady —词是对贵族家的女眷的尊称。侯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夫人、男爵 夫人以及公爵、侯爵和伯爵的女儿都可以称呼为Lady,用法与lord—样,在姓氏或封号前 冠以Lady,在第二人称中为“my lady”。总而言之,lady指的是贵族家的女眷,因此lady 一词含有“高贵、淑女”之意,在现代用作对所有女士的尊称。英语单词ladylike意思就是 像淑女一样的。


duke (公爵):罗马帝国时期的蛮族军事统帅

在古罗马时代,出身为日耳曼或凯尔特蛮族而作为雇佣军为罗马军队所用的将帅,由于 没有正式的罗马军衔而统称为Dux,是“军队首领”的意思。该词来自拉丁语动词ducere (领导、引导),这就是英语单词Duke (公爵)的来源。英语词根duc-(引导)与此同源。 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部族的军事领袖成为欧洲各小国的国君,其中许多就以Dux为 称号,他们统治的小国就被称为“公国”(duchy)或“大公国”(Archduchy)。直到近代, 意大利和德国统一之前的很多小国都以此为称号。这些小国的国君一般翻译为“大公”。

欧洲现存的独立公国是卢森堡和安道尔公国。历史上的其它公国经过合并和并吞,逐渐 丧失独立性,成为国家的一部分,其统治者也演变成了由国王授予的爵位,即“公爵” (Duke)。在欧洲各国,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

英国的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 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 其他王亲国戚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 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marquis (侯爵):镇守边疆的诸侯

marquis (侯爵)是欧洲贵族爵位中的一种,在公爵(duke)之下、伯爵(count)之上, 也可拼写为marquess。该词来自法语marchis,字面意思是“镇守边疆的诸侯”,来自marche (边疆),与英语单词march (行军)都来自拉丁语marca (边疆)。欧洲中世纪边疆与内陆 的概念区别源自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对帝国行省的划分,比较稳定的内陆省份归于元老院管理, 而不稳定的边疆省份归于皇帝管理。中世纪以后,则把封疆贵族按照相似的概念分为最受君 主信赖、管理边疆的“侯爵”,和地位较低、管理内地一方领土的“伯爵”。


earl (伯爵):北欧地区的“部落首领”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处在侯爵之 下,在子爵之上。

英国的“伯爵” earl源自古英语eorl,与北欧国家的“伯爵” Jarl同源,原意是“部落 首领”。11世纪,丹麦国王克努特统治英国后,把伯爵(earl)爵位引进英国,以丹麦方式把英国划分为许多伯爵领地(earldom)。每个伯爵均是镇守一方的诸侯,相当于现在的总督 职位。在英国,earl (伯爵)的历史最悠久。在1237年黑太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同时,earl还是欧洲五种爵位中唯一个源自古英语的爵位。


count (伯爵):罗马皇帝的侍从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皇帝身边的亲信往往能得到皇帝的宠爱,掌管帝国的军政大权, 有时还会出任地方官吏,最常见的是担任某个行省的总督。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 称就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为“侍从”。例如,法语中表示“伯爵”的单词为counte , 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意思就是“伙伴,侍从”,进入英语后演变为英语 单词count,表示“伯爵”,但通常指的是欧洲大陆地区的伯爵。

英语单词county是英国的行政区划单位,通常被翻译为“郡”或“县”,其实,它在 历史上指的就是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后,封给手下各伯爵(count)的封地,从拼写上我们 可以明显地看出它们之间的关系。


viscount (子爵):法国的副伯爵

英语单词visecount (子爵)来自法语,由vice (副的)+count (伯爵)构成,字面意思 就是“副伯爵”。visecount常为郡守,地位在掌管一方的诸侯(伯爵)之下,在普通贵族 男爵之上,但有时也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 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baron (男爵):直接从国王那里获得封地的贵族

男爵(baron)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英语中己有“男爵(baron) 新一词,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并无尊 贵之意。当时,所有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封地的贵族都可称为“男爵”。当时男爵在世 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 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 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 増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基德敏斯特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并且始终是人数最多的爵位。


knight (骑士):在战场上追随国王作战的年轻人

在英国,“骑士”被称为knight,来自古英语cniht,字面意思是“年轻人、仆人”, 用来表示“在战场上追随国王作战的骑士”。knight不仅仅表示“骑兵”,同时还是一种荣誉称号,一般只授予立有战功的贵族。要成为一名骑士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在7岁时,他就要被送到贵族家庭中充当侍童(page),服侍贵妇人,学习各种礼仪。稍大后还要学习“骑士七艺”,包括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14岁后,他将担任骑士侍从(squire),随同骑士一道参加各种比赛和战斗,学习战斗技能。等到21岁成年后,他才有可能被册封为一名见习骑士(bachelor)。并在参加一定时间的作战、表现合格后才能升为 真正的骑士,即Banneret (方旗骑士),可获得骑士励章,成为某个授励骑士团的成员,名字前可以冠以Sir (爵士)的尊称。

现在骑士是英国王室册封的最低的一种荣誉封号,不能世袭,也不属贵族之列,主要授予那些对英国有重大影响或特殊贡献的人士。一般由英国政府或王室专门机构提名,由女王举行特别仪式授予。


chevalier (骑士):法国贵族的最低级别

英语单词chevalier和cavalier都表示“骑士”、“武士”,它们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其实,它们词源相同,都来自拉丁语caballarius,意思是horseman (骑马的人不同的是, cavalier是从意大利语进入英语的,仅仅表示一种职业,如军队中的“骑兵”,而chevalier 是从法语进入英语的,除了“骑士”本意外,还是一种贵族身份和荣誉称号。在法国, chevalier是贵族等级中最低一层,且不可世袭。这一点和英国的knight (骑士)一样。


sir (先生):对英国骑士的正式称呼

在英文中,Sir原本是对骑士(knight)的尊称,一般翻译为“爵士”。只有被册封为骑士的人才能被称为Sir。在语法中,Sir可放在受勋人的姓名或名字之前,但决不可放在姓氏之前,否则就是不敬。如称呼Issac Newton骑士应该是Sir Issac Newton或Sir Issac,但不能 是Sir Newton。这与我们中国人的做法正好相反。

人们在用Sir称呼骑士时,往往省略姓名,直接用Sir。久而久之,人们对没有获得骑士爵位的人也用Sir作为尊称,相当于中文中的“先生”。 


gentleman (绅士):出身高贵的人

英语单词gentleman由gentle+man构成。单词gentle来自法语gentil,本意是“出身高贵的”,其词根gen-表示“出身、种族、氏族”,来自原始印欧语词根gene-(产生、诞生)。 因此,gentleman原本等同于nobleman (贵族)。后来,由于贵族通常都受到良好教养,举 止文雅温柔,因此gentle又衍生出“温柔的、文雅的”之意。gentleman—词原本用来表示 “贵族、绅士”,后来被用来作为对男人的一种尊称,可以用来称呼普通男士。


esquire (绅士):古代骑士的侍从

英语单词esquire和squire都来自法语esquier,字面意思就是“(替骑士)扛盾牌的人”, 指的是骑士的“侍从”,是封建时期西方的年轻贵族成为“骑士”(knight)之前的一种级别,其职责是服侍骑士,为其背负盾牌等物品。在16世纪,随着骑士阶层的没落,该词的 词义变宽, 可以用作任何有教养的专业人士的头衔。在19世纪的美国,该词主要用来称呼 律师。

Esquire还是一本美国著名的时尚杂志的英文名称。它的中国大陆版本的名字为‘‘时尚先生”,台湾版本的名字为“君子”。

squire是esquire的另一种拼写形式,词义与esquire接近,在近代用来表示拥有田产但 地位低于骑士的人,如乡绅、地主,在现代美式英语中一般用作地方法官的头衔。 


 apprentice (学徒):处于学习阶段的手工艺人

 在古代西方的手工艺行业中,广泛采取学徒制(apprenticeship)的教育培训方式。学徒 (apprentice)是手工艺行业中最低一级,要寄宿在行业中最高一级的master (师傅)家中 充当学徒,一边为师傅干活,一边学习和实习。通常要学习3到6年后才能出师,升为“熟练工” (journeyman)。在大多数手工艺行业公会中,工匠的职称一般都划分为“学徒”(apprentice)、 “熟练工”(journeyman)和“师傅”(master)这三个级别。 英语单词apprentice来自古法语aprentiz (学习者),而后者来自动词aprendre。同源的 英语单词有apprehend (理解)。


bourgeoisie (资产阶级):社会地位较高的城镇居民

英语单词bourgeoisie音译为“布尔乔亚”,常被翻译为“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 它来自法语,字面意思就是town dwellers (城镇居民),其中的bourg相当于英语中的town。 在欧洲的封建时期,在农村中逐渐出现一些小镇,里面聚集了一些手工业者和商人等非农业

人口,他们为周边的农业人口提供农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商品,这些人就被称为bourgeoisie, 意思就是住在小镇的这种非农业人口。后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这些人的财富不断増多, 并且还可以雇佣工人为自己工作。他们的地位高于农民和工人,但低于封建贵族。

欧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西方社会学家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学派在进行阶级划分时,使用bourgeoisie来表示社会中的富有阶级之一,指有产者、中产阶级,通常翻译为“资产阶级”。值得注意的是,bourgeoisie是集合名词,表示整个阶级。当表示具体一个人时,男人 用bourgeois表示,女人用bourgeoise表示。


plebeian (平民):古罗马氏族贵族以外的普通公民

古罗马创立之初,创建者罗慕路斯召集各氏族中的首脑人物,由他们组成元老院,负责 协助治理罗马。这些氏族贵族及其后代就被称为patrician (贵族),而其他普通公民则被称 为plebeian,即所谓的“平民”,有时候被缩略为pleb。平民最初不能和贵族通婚,不能担 任任何公职。后来,经过长年抗争后,平民争取到了和贵族通婚以及担任公职的权利。担任 执政官、保民官等高级职位的平民及其后代就成了 nobleman,但依然不是patrician。除了 nobleman以外,plebeian中其他人就是common (平民)。


burgess (市民):自治市中的市民

英语单词burgess在字典中除了“市民”的含义外,还拥有“议员”、“镇行政官”的 含义。难道任何一名市民都能当议员或行政官吗?没错,只要你是burgess,你就是一名议 员或行政官。因为burgess指的不是一般的市民,而是自治市(borough)的市民。自治市是拥有自治权利的城市,城市的所有主权属于所有市民,就像古希腊城邦一样,城市事务由所有市民(burgess)共同决定。所以burgess也就相当于“议员”或“镇行政官”了。不过现 在这个单词很少用作“议员”,用的时候也仅仅表示代表某个自治市、特别市或大学的议员。 和burgess同源的单词是burgher (市民、公民),都来自词根-burg (要塞、设防城市)。

这里的-burg 就等于 town,如匹兹堡(Pittsburgh)、汉堡(Hamburg)、爱丁堡(Edinburgh)。


mob (暴民):浮躁易变的平民

古罗马贵族将平民蔑称为mobile vulgus,意思是“浮躁的平民”,其中的mobile意思是 “易变的,浮躁的”该词后来进入英语,用来称呼普通平民。后来,人们还仿照nobility (贵族)的模式,在mobile的基础上杜撰出mobility—词,同样表示平民。在口语中,mobile 和mobility都被缩减为mob,这就是单词mob的来源。所以mob—词继承了 mobile的内涵, 含有“乌合之众”的贬义,常常用来表示“暴民”。


husband:当家作主的自耕农

英语单词husband在字典上的含义是“丈夫”,但它本意却与“丈夫”大相径庭。husband 一词源自北欧语husbondi,有hus (house)和bondi (拥有者、居住者、耕种者)组成,本意就是“一家之主”的意思。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多农民其实还是农奴,依附于领主,并没 有完全的人身自由。所以他们算不上husband,因为他们无法当家作主。只有当拥有人身自 由的佃农或自耕农出现后,他们才算是husband。他们要耕作农田,词养牲畜,同时还要精 打细算地管理自己的小家庭。所以husband还可以做动词,表示“节俭地使用或管理”。他 们所从事的工作就是husbandry,而这种人还可以称为husbandman (农夫),其中,husband 不是表示“丈夫”,而是取其本意,即可以当家做主的自耕农。

husband进入英语后,原本一直表示“一家之主”的意思,直到13世纪后,才逐渐取 代英语中原本表示丈夫的wer—词,成为“丈夫”的常用表达。所以在西方的婚礼上,牧师 宣布两人成为夫妻时,用的是“man and wife”,而不是“husband and wife”。


pagan (异教徒):尚未信仰基督教的乡下人

英语单词pagan来自拉丁语paganus,本意是“住在pagus (乡下)的人”,与英语单词 peasant(农民、乡下人)同源。在古罗马军队行话中,paganus表示“平民、不合格的士兵”。 基督教传播至罗马帝国并被立为罗马国教后,首先在罗马的城市和城镇地区发展,而在广大农村,农民们依然信奉以前的罗马多神教。因此,原本表示“乡下人”的paganus就产生了 “异教徒、无宗教信仰者”的含义。基督教会沿用了古罗马军队的行话,用paganus表示这些尚未信仰基督教的人,含有“基督军队中不合格的士兵”之意。于是,paganus就变成了 一个宗教术语,表示“异教徒、无宗教信仰者”,原本的“乡下人”含义反而逐渐消失了。


vassal (封臣):发誓效忠的臣仆

在封建制度中,分封土地的人称为suzerain (宗主),而从宗主那里获得封地的人则称为vassal (封臣)。封臣在受封时,要向宗主发誓效忠,成为宗主的臣仆。英语单词vassal 来自拉丁语vassallus (家臣、仆役),由vassus (仆佣)扩展而来。因此,vassal就是“臣仆、 附庸”的意思。在一个封建国家中,国王就是最大的suzerain,他的vassal就是诸侯。诸侯及以下的各级vassal虽然在自己的宗主面前自称为臣仆,但在自己的领地上被人尊称为lord (领主)。


coxcomb (花花公子):戴鸡冠形帽子的弄臣

英语单词coxcomb是cockscomb的变体,由cock (公鸡)+comb (鸡冠)组合而成,本意就是“鸡冠”。鸡冠花因为形状像扁平的鸡冠,所以在英语中也被称为coxcomb。

中世纪时,英国贵族家中经常豢养一种弄臣(jester),专门负责为主子说笑逗乐,类似 现在的小丑。由于他们经常戴一种颜色艳丽、状如鸡冠的高帽子,因此也被称为coxcomb。 现在,coxcomb —词常常用来表示“过于注重衣着的花花公子”。


steward (管家):负责看管猪群的人

在古代社会,猪是重要的家庭资产。富人家庭中负责看管猪群的人就叫做steward。这 个单词由sty (猪圈)+ward (看守)组成,字面意思就是看守猪圈、猪群的人。随着人们驯 养动物种类的増加,steward所看管的对象从猪扩充至所有牲畜,后来他的职责不断扩大, 还帮助主人打点地产、地租等产业。因此,steward的地位不断提高,相当于“账房先生” 和“管家”。甚至在一些场合,steward成了一种地方官员的头衔。在英国,直到1849年前, 英国王室的Lord Steward (宫内大臣)甚至拥有司法权,属于政府内阁成员。


butler (男管家):负责斟酒的仆役长

英语单词butler (男管家)来自法语,本意是“斟酒的人”,与表示酒瓶子的bottle同 源。由此可见,现在英语中所谓的butler (男管家),以前其实就是仆人的头,负责在宴席上给主人斟酒,地位相对其他仆人较高,故中文译为“男管家”。Butler (巴特勒)还是男 人的姓氏,估计他家祖上是管家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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