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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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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办证审批

9月13至14日,光明区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明街道办事处和马田街道办事处开展为期两天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公务活动,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许可证申办工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办学。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对舞彩菲尚、筑梦篮球、JOY+PLUS乐+创新学习中心、涂鸦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贝迪乐教育机构有限公司、公明四季艺术(信天校区)等6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围绕各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和现场合规情况等内容展开。

区教育局主要检查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相关条件,并向培训机构宣导办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证流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主要检查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资质情况。

公明街道办事处和马田街道办事处主要检查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并指导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整改。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对办证工作不重视、办证态度不积极等问题。


日前,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此外,广东省各级监管部门也正在大力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办证工作,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在2023年12月1日前必须按流程申办办学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均为不合规机构,后期不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将被纳入街道管理逐步清退。为保证校外培训机构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希望区内各校外培训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办学许可证申办工作。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持续携手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工作,帮助培训机构解决办学许可证办理中的问题,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化,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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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编辑:丁佳丽

审核:明媛、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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